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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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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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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1篇

一、该《答复意见书》称:“经调查,……谭凤因担心长期吃药影响小孩发育及夫妻感情不和”等,这显然是偏信一面之词。一是夫妻感情不和事实上责任不在我(乃是不支持滥赌成性的恶习而发生的分歧);二是这样的问题根本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不在本信访件涉及的范畴之内,而我所追究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金果坪乡计生办责任人陈金秀勾结社会黑恶流氓张孝红弄虚作假、残害生命的严重行政乱作为、收受三千元贿赂及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姓名权、生育权)等一系列问题。并没有请金果坪乡人民政府来调解评判家庭内部矛盾是非!这个《答复意见书》偏要无端扯上什么家庭内部问题,显然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离题十万八千里,属于恶意地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李代桃僵、避重就轻,企图转移问题的实质中心,以达到庇护责任人计生办陈金秀和社会流氓张孝红的肮脏目的。

二、信访材料中重点指出,金果坪乡计生办亲自签发的《一孩准生证》明明标注一孩为“顺产”,而陈金秀在这个罪恶的《准予终止政策外妊娠通知书》上却弄虚作假、恶意地捏造谎言,硬写成什么“因一孩为剖宫产,伤口发炎需治疗,不利胎儿发育”的弥天大谎,只要是眼睛没瞎,而且考虑问题不是用脚底皮而是稍稍用了一点脑子神经思维正常的人,任何人(只要是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一眼看出来,陈金秀的做法,决不是什么“把关不严”、“未仔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的小小“错误”那么简单,而是有意识地、有预谋地恶意地编造假话!该《答复意见书》竟然对此一情节只字不提,仅仅以一个“把关不严”轻轻掩盖过去了,这究竟是出于什么险恶居心?!再者,同样出自于金果坪乡计生办的《二孩准生证》明明标注二孩(打掉的这一胎)明明标注为“政策内”,陈金秀在这个该死要命的《通知书》上却写成了“政策外”!一纸通知书,两个准生证,同样出自金果坪乡计生办陈金秀之手,却出现了如此截然不同、大相径庭、天壤之别的矛盾和大错,这岂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把关不严”的“错误”所能掩盖和解释得过去的?!

三、该《答复意见书》说:“谭凤委托”“张孝红以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到金果坪乡计生办开证明”,“在他的再三请求下”,而陈金秀同时又认为:“可以直接去处理”云云。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那还有必要再开什么“证明”或“通知”?!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那为什么还要弄虚作假、掩耳盗铃地写上什么“政策外”、“因一孩为剖宫产伤口发炎需治疗”呢?!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为什么还要在杨柳池卫生院签上刘昌悦的名字呢?!又为什么还要来上一个“张孝红以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去冒名顶替上演一出极不光彩的真假黑旋风狸猫换太子呢?!该《答复意见书》又说:“谭凤早孕自愿终止妊娠,完全属于本人自愿,与乡计生办开具证明无直接因果关系”。这才是金果坪乡行政官员官官相卫、狼狈为奸、上下其手串通一气遮羞掩丑的真正嘴脸!这样的无耻论断,放眼当今天下,恐怕也只有金果坪乡人民政府的一伙子大人先生们也有脸皮和狗胆说得出口来!!!而且,这样的论断,显然属于严重违背事实真相,偏袒责任人,根本不能自圆其说,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陈金秀干了多年计生工作,难道连最起码的常识和必要的程序也不懂、连张孝红是谭凤的什么人、刘昌悦是谭凤的什么人也不问一问,连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生育证也不看看,就这么冒然地开出一个人命关天的《通知书》?!!

四、有证据显示,张孝红在冒充刘昌悦,以“(谭凤的)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去“开具证明”时,确曾在谭凤手中拿了三千元钱去活动办理这件事。三千元钱,张孝红得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向陈金秀行贿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陈金秀收受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陈金秀与张孝红之间,究竟有多少见不得人的肮脏罪恶勾当?!金果坪乡人民政府仅仅凭着陈金秀之流的一面之词,并没有在“调查”过程中找信访人核对证据,就草率地断言“张孝红没有行贿送礼”、“陈金秀没有收礼受贿”,显然实在不能令人信服!

五、该《答复意见书》说:“经调查,谭凤委托张孝红到金果坪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好一个“委托”!好一个“办理相关手续”!怀孕对象自己的丈夫明明天天在家,常和其妻子见面,却“委托”他人冒充自己的丈夫去办理流产手续,而且还是偷偷摸摸,这件事本身就透着那么邪乎,陈金秀女士却连想都没有想过,就出具了这种要命的证明!!!该《答复意见书》所依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此来衡量本案是非曲直,实质上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属于一派强词夺理、强言狡辩、偏高主题、偷换概念的性质!因为,首先,在本案中,我们根本不是在讨论刘昌悦之妻谭凤有无生育权利与自由(事实上并没有谁在强迫谁谁生与不生)的问题,而是一开始就在追究陈金秀与张孝红的违法行为及侵权责任!该《答复意见书》对信访人的真正诉求弃置不顾,对信访人的多次声明如东风之吹马耳,居然一次又一次地将陈金秀等的责任问题转移偏离本案所应追究之实质核心,是无耻的李代桃僵、指鹿为马、妄图虚幌一枪以此来蒙混过关,混淆视听以达到庇护责任人的目的。且,《妇保法》五十一条用于本案,根本就是适用法律法规不当!而根据国家各级政府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以及《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xx县卫生局文件》第四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而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报请县人口计生局审批”的规定,陈金秀也属严重违规操作!该《答复意见书》王顾左右而言他,其险恶卑劣用心,就是为了达到“界定”“谭凤……完全属于本人自愿,与乡计生办开具证明无直接因果关系”,将金果坪乡计生办陈金秀及张孝红一伙子人应承担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充当贪官污吏和黑恶流氓势力保护伞的肮脏目的!

六、信访件提出的“要求公安机关展开刑事侦察,揪出冒名顶替的幕后黑手”,难道是让人民政府找出这个张孝红之后,却不追究任何责任,而是让受伤害的信访人将他恭恭敬敬地供在神坛上,每天顶礼焚香三跪九叩、甚至于为这个宝贝向政府申请嘉奖令吗?!!或者是请人民政府帮着把这个宝贝东西找出来,让受害的信访人当面向他致谢:“多谢你老人家帮着打掉了孩子”吗?!!为什么至今一直未曾对张孝红冒充他人丈夫谋财害命、诈骗钱财、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与有夫之妇非法同居、聚众狂赌等恶行作出任何惩处?!另据,张孝红此人一贯横行不法,不仅在本案中扮演着一个极不光彩的可耻而邪恶角色,实质上,张孝红根本上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地方黑恶流氓势力团伙成员!金果坪乡人民政府对这种流毒无穷的社会渣滓礼敬有加不忍法办,委曲求全,显然在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同样,对陈金秀的不痛不痒的处理,也显然有着不可告人目的。有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才会有陈金秀的肆无忌惮的行政乱作为---正是因为行政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才助长了陈金秀之流的行政乱作为!!!

由此可见,草菅人命的陈金秀和张孝红都是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大人先生们心目中的心肝宝贝!同样,也由此可见,在这个“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和谐社会”,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在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们的心目中是何等地微不足道!!!

鉴于以上情况,特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并依据《_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_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如下: 一、依法彻查陈金秀在本案中行政乱作为、收受贿赂、弄虚作假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问题,并予以严查严办;

二、依法严厉查处张孝红在本案中诈骗钱财、冒充他人丈夫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勾结工作人员炮制假通知书,残害无辜生命等罪行,以达到扫黑除恶,维持社会安定团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之目的;

三、责令金果坪乡计生办赔偿我相应的损失;

四、治庸问责,整顿吏治,严肃追究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负有责任的行政官员的严重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此呈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12月27日

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2篇

尊敬的领导: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住址。

第三人:姓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xx年xx月xx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经查。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根据《_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于年月日前履行。)

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3篇

申请人xx,男,19x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xx

被申请人xx,男,19x年3月26日出生,住xxx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xx市交通警察支队x县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18日18时在220国道x县xx园饭店门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在庄景雷,庄景雷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1、xx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xx无牌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xxx侵犯xx的路权。《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xx事逃逸应承担全部责任。《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xx按照规定路线行使,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_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总之,xx市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XX』第0025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特申请复核,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4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口头申请的,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签名:

日期:

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5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是xx乡xx村xx人,家中4人,是家庭贫困户、低保户。我的妻子因病常年在家需要药物维持,且需要人照顾,故此我无法外出打工,只能留在家中照顾生病的妻子。

我的大女儿在xx读书,现在因胃穿孔住院,家中竟然没有一分钱能够拿出来带给女儿,好在有她的朋友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女儿暂时垫着住院费用,但是之后要还是要把钱还给那些好心人,我想尽办法都拿不出钱来。

我的小儿子还在xx读书,每个月都需要给他寄生活费,虽然小儿子很懂事,很节省,但对于现目前没有收入的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现在我已经是走投无路,真的`没有办法了,因此向关心农民的各位领导申请,恳请政府给予我经济上的帮助,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

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6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马某

20xx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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