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实用7篇)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实用7篇)

奥奇吧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实用7篇)

微信扫码分享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古月永”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乡镇扶贫办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乡镇扶贫办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帮扶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镇2014年初次识别贫困户2106户5398人,贫困发生率,致贫原因主要为因病和因残,通过帮扶当年脱贫208户638人;2015年新增97户266人,脱贫289 户877 人;2016年无整户新增,脱贫457户1205人;2017年新增88户255人,脱贫455户1316人;2018年新增11户42人,脱贫458户1253人;2019年新增1户2人,脱贫182户398人;今年无整户新增。经过几年来自然新增核减后,目前系统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56户5716人。截至2019年底剩余未脱贫户52户116人,因自然死亡4户7人,2020年脱贫人口48户109人。贫困人口发生率从2014年的降到。我镇共2个贫困村,余塘村2016年出列,洪单村2017年出列。

二、主要做法

(一)特色产业扶贫。我镇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为每一户具备发展种养业条件的贫困户制定符合贫困户自身发展的产业项目。今年系统标注具备发展种养业条件的户共1218户,已申报产业项目1279个,实施率100%。我镇目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土地流转等发展的规模种养殖产业项目有芦笋种植,花菜、娃娃菜种植,黄花菜种植,葡萄种植,桑葚种植,桑蚕养殖,蛋鸭养殖等。

(二)就业扶贫。通过摸排,我镇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共2966人,目前已经实现就业务工2966人,就业率100%。目前我镇两个扶贫车间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共带动贫困户28人(其中洪单村扶贫车间带动24人)。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今年四期累计培训贫困人员225人。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每人都能掌握至少一门就业技术,为找到理想的就业岗位打下基础。

(三)光伏扶贫。我镇光伏扶贫项目共带动贫困户415户。建有村级光伏电站两座。

(四)中石化项目。中石化扶贫项目共投入350万元,累计带动贫困户293户,每户每年获取收益1200元(其中2020年100户每户每年获取收益1440元)。

(五)长丰对接项目。2017-2019三年共投入资金523万元,共带动贫困户408户,2020年转为村集体资金后带动贫困户402户。 (六)生态林业扶贫项目:我镇成立了10个生态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种植苗木1421亩,通过贫困户入社,共带动贫困户555 户。合作社每年预付给贫困户苗木预定金每亩2000元,增加贫困户收入。

(七)健康扶贫。通过“351”“180”健康扶贫政策的实施,使贫困人员健康得到保障,确保不会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每村建设了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一个残疾人之家,镇级建设一个残疾人工作站,医养大楼也已经建成,随时可投入使用,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不出县城,使群众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八)教育扶贫。在教育扶贫工作中,西三十铺镇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陈继超为组长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双线包保方式,教师职工定期进村入户,核实学生信息,宣讲教育扶贫政策,向老百姓发放宣传单,耐心解答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让他们明白教育资助的对象、资助的标准。对于因大病或重残无法到校正常上课的特殊学生采取了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授课。通过数据比对、实施数据对接、疑点问题共同查证等方法,确保做到了“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

(九)社保兜底。对于因病或因残导致全家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特困人群,社保兜底是他们最后一道保障。我镇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共纳入特困供养贫困户192户,低保贫困户479户,残疾贫困户431户。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2篇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一第一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我市现行标准下省定贫困村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和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准识别。考核精准扶贫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系统完整建立、纸质台帐配套管理、数据报送及时准确。

(二)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两个全覆盖,并建立科学帮扶方案和帮扶措施。

(三)精准管理。考核精准扶贫14个专项扶贫工作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完成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开展精准扶贫宣传、布置公示公告栏;省定贫困村约束机制执行情况。

(四)精准脱贫。考核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任务情况;摘帽和退出程序规范,重点考核两次公示、最后公告、脱贫确认书签订、系统标识等指标;开展精准脱贫群众满意度测评。

考核实行百分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四县市区专项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详见附表。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精准扶贫工作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20xx年、20xx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自查打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扶贫办。

(二)市级考核。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自查打分情况进行数据汇总整理,采取查看资料、专项调查、实地核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绩效考核计分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

(三)沟通反馈。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县市区,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纪检、监察、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三)违反贫困村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四)违反贫困退出规定,不按标准和程序,弄虚作假,搞假脱贫、数字脱贫的;

(五)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开展半年考核,重点考核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对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精准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九条 各县市区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二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把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到20xx年实现6个贫困村销号,20xx年实现1542户、5492人贫困户越线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扶贫成效,推动全镇人民同步进入小康。

二、考核原则

(一)强化领导,明确权责。镇党委、镇政府要将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各村(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各村(社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考核关键,确保工作有部署,到户有对策,到人有办法,实现贫困村面貌大改变,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公平公正。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对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先进村(社区)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及个人进行惩戒鞭策。

三、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四、考核方式

单项考核。

五、考核内容(共100分)

(一)组织领导情况(10分)

1、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将其列入党支部、村(居委)重要工作日程,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5分)。以查看会议记录为主,缺一次扣1分。

2、贫困人口增收情况、减贫任务是否完成(5分)。根据脱贫计划,如期完成脱贫计划得5分,每差一户扣分。

(二)产业扶持贫困户完成情况(10分)

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模式,每年是否新发展1个以上能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支柱产业及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一个2分,合作社能为本村80%以上贫困户脱贫增收发挥实实在在效益8分。如每年新发展2个以上能带动本村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扶贫支柱产业,并成立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受益贫困户占本村贫困户80%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加5分(只成立专业合作社的,不加分;有支柱产业,没有成立相关合作经济组织的,加3分)。

(三)帮扶责任落实情况(8分)

是否按照结对帮扶机制要求落实了帮扶责任及帮扶责任人,确保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每错统、漏统一户扣2分。

(四)三类对象人员完成情况(10分)

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修不起房屋的深度贫困户等工作是否准确地进行了调查、核实、公示并及时上报。每虚报、假报、漏报一户扣3分。

(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完成情况(16分)

是否按计划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组进行了村庄整治,贫困人口的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整村脱贫规划,完成了得满分;没完成则按规划投资比例折算得分。

(六)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情况(6分)

由村级组织实施的,是否在规定工期内按照相关质量要求完成;承包给施工队伍的,各村(社区)是否履行好监督职责。没按要求完成或者监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七)资金管理情况(12分)

各村(社区)扶贫资金使用是否公示(4分),发现一次扣2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账目是否清楚(8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者账目不清,发现一次扣3分。

(八)上报各种表册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28分)

是否按时上报镇下达的有关贫困村、贫困户等各类表册和信息,是否将扶贫攻坚工作相关资料规范存档,并准确无误。凡是不准确不及时按时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六、考核实施

由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扶贫办具体实施,负责对各村(社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

(一)平时抽查占总量30%。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抽查一次工作开展、驻村帮扶情况、工作配合情况、信息和数据报送情况、扶贫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按比例计入年度考核。

(二)年度专项考核占总量70%。每年12月份,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由镇扶贫办对照年度任务共同对各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值,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得分中。

七、结果运用

(一)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与奖励,并将考核得分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

(二)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其余85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在85分以下者,不予评奖,通报批评,对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八、本细则由凤鸣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三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我县在20xx年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的目标,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_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_中央_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_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主动履行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考核精准扶贫工作。

(二)科学规范。根据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备办);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的22个行业单位;驻村帮扶包村责任单位;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办法由县委基层办商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制订。

四、考核内容

(一)乡镇。重点考核各乡镇对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二)驻村帮扶单位。重点考核帮扶责任单位支持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三)22个重点工作单位。重点考核22个行业单位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涵盖的重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制定行业帮扶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重点考核贫困村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精准识贫、落实责任机制、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日常管理、脱贫重点工作情况、减贫成效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由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参与,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别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考核,再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二)坚持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检查和调度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评估。

(三)各乡镇要加大对非贫困村支村两委的考核力度,制定考核细则,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

六、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挂钩。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先进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当年未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或者考核排名位于同类考核最后2名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在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经纪检、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等。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3篇

一、明确《规划》目标

二、扎实做好规划前期调研

《规划》编制前,各乡(镇)要深入“十三五”贫困村,充分利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力量,开展摸底调查,以基础设施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贫困村所有村组由差到好进行排序,制表(附表一)并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向村民公示一周。

三、《规划》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贫困优先、合理选择原则。按照规划前期调研的排序情况,优先实施基础设施状况最差村组的整治建设项目,并依次安排在2018年以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内。在贫困优先的前提下,各乡(镇)要合理选择好各贫困村“十三五”期间需要整治建设的村组,对基础设施现状较好的、或已经进行过“新农村”建设的、或拟进行搬迁移民扶贫的村组,不得列入《规划》,防止贫困村所有村组“轮流做庄”。

二是坚持经济实用、量入为出原则。“十三五”期间,我县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村村庄整治的强度与2015年基本持平,维持在每个村组20万元左右,加上整合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行业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其总量仍然十分有限,因此《规划》项目的选择切忌华而不实的“大而全”,投入不经济、群众不实用的广场、喷泉、门楼、雕塑、假山、石刻等等,不得列入《规划》。

三是坚持群众主体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其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规划》项目的选定,要征得所在村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的同意。

四是坚持零负债原则。各乡(镇)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和落实好《规划》所有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严禁因村庄整治建设而使贫困村组产生新的负债。鉴于资金来源具有不确定性,《规划》的年度项目资金来源可以适时调整。

四、《规划》编制程序

1、成立由贫困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小组;(责任人:“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

2、开展前期调研,排序和公示;(责任人: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3、依排序确定“十三五”各年度整治建设村组,并在村级公示;(责任人:《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4、召开拟开展整治建设村组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根据《规划》目标要求,表决确定整治建设具体项目,并在村级公示表决结果;(责任人:《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5、县扶贫和移民办和乡(镇)政府组织工程人员对整治建设项目进行投资预算;(责任人:县扶贫和移民办)

6、各乡(镇)根据本辖区所有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确定2016年度和预定2017年及以后年度各项目投资来源,并反馈给各贫困村;(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

7、填制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各年度计划表(附表二),形成村级《规划》并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责任人: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8、填制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汇总表(附表三),按年度汇总,形成乡(镇)级《规划》并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

9、县扶贫和移民办汇总相关数据,形成县级《规划》,报省、市扶贫和移民办。(责任人:县扶贫和移民办)

五、时间要求

村级《规划》于2015年9月4日前编制完成,乡级规划于9月10日前完成。

六、其他事项

1、“十三五”期间,我县财政扶贫资金每年扶持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资金,与2015年整村推进资金持平,维持在每个村组20万元左右。因此,“十三五”期间,就单个贫困村而言,每年用财政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只限于一个村组。根据“乡(镇)负总责”的原则,对每年需要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组整治建设才能完成整治建设任务的贫困村,其超出部分的资金筹措由乡(镇)自行安排和落实;对非“十三五”贫困村中“满目疮痍”村组的整治建设,其资金筹措由乡(镇)安排和落实。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4篇

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和《_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_中央、_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8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

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激励机制,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

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

以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

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进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五、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综合评价考核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乡镇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到各乡镇。

(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2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织综合评分排序。

(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者,按《统计法》严肃查处。

六、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序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工作成效突出、年度考核位居前5名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位居前5位的乡镇,适当增加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对位列后3名的乡镇,适当调减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

(四)对不能如期完成重点村脱贫计划的乡镇,扣减该乡镇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规模,并通报批评。

(五)凡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的乡镇,取消进入综合评价考核排序前5位的资格,按照违规资金规模扣除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在整改到位后再予以补回;对严重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实行期限为到。开始试行,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l、各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率(县农调队提供),10分;

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目标完成率(县_提供),8分;

3、整村推进村脱贫计划完成率(县扶贫办、农调队提供),l7分;

4、用扶贫发展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扶贫办提供),12分;

5、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发计委提供),12分;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局提供),12分;

7、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农行提供),5分;

8、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扶贫办提供),5分;

9、社会帮扶工作成效(县扶贫办提供),10分;

10、扶贫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4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5分)(县扶贫办、县农调队提供),9分。

上述总分分值为10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满分,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适当按比例加分。

违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调整扶贫资金投向,按违规资金占该乡镇扶贫资金总规模的比例扣分,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此项分值扣完以后,可以继续从总分中扣除。

----------------------------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制订区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自力更生”的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 考核,充分调动各区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计划安排结合起来,从而促进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基础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素质,较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城乡统筹直辖市。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对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共设4个,分别是: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完成率。对各考核指标阐述如下(各项指标均按100分制记分,最后得分即为完成率):

——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该指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7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市扶贫办考核“对口帮扶”中有关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8号)规定,加强“一圈”区县对“两翼”区县(自治县)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帮扶,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一圈”区县每年支持“两翼”区县(自治县)的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占比不低于30%。

考核记分:“对口帮扶”的结对区县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支持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比例达到25%的结对区县,得100分。没有达到25%的结对区县,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扶贫部门12月10日前将对口帮扶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给市扶贫办,未设置扶贫部门的区县由政府办公室报送,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审核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

考核内容:各区县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由重庆调查总队提供。

——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

考核内容:当年实际完成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由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同时区县扶贫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项目下达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凭证、搬迁人员领取资金签字表。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审核后确认实际完成数量。

——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本指标重点考核为保证明年全市能如期完成26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所必须的保障工作,包括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扶贫工作创新情况等7项工作情况,各项累计得分为指标最终完成率。

1、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20分)。一是考核规划编制情况。对纳入整村脱贫年度计划的每个贫困村都认真编制了脱贫规划的得10分。凡缺少一个村级脱贫规划的扣3分,如有8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编制脱贫规划,此项得分为0分。同时,对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要求基础数据准确详实,规划项目切实可行,并且该规划需村内群众民主讨论通过。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规划执行情况,对每个整村脱贫村严格按照脱贫规划组织实施的得10分,凡出现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随意调整更改实施项目的,调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30分)。根据整村脱贫年度任务计划,参照整村脱贫标准,由市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县整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所有整村脱贫村均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工作推进有力,则该项得分为满分。凡发现有项目实施滞后、工作推进迟缓的整村脱贫村,则扣5分,如有5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则该项得分为0分。

3、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30分)。一是考核区县政府对整村脱贫工作的资源整合情况。区县对每个整村脱贫村整合投入各类资源、项目、资金均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凡有整村脱贫村整合资源未达到300万元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扣分,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内的扣1分,在100万元以内的扣分。对没有整合资源投入的整村脱贫村扣3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凡按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规定,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对每个贫困户投入不少于元帮扶资金的得10分。凡发现有不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凡财政扶贫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得10分,未达到50%的,低一个百分点扣分,如低于40%则为0分。

4、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5分)。完成全年调研任务得2分,没完成调研宣传任务,缺1次扣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重庆扶贫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5、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5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准确,使用效果好、管理到位、无违规违纪记满分。资金拨付中有违规者,违规一项扣1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进行公告公示的扣1分;发生截留每次扣1分;发生挤占每次扣1分;发生挪用每次扣1分;发生套取每次扣1分;发生贪污每次扣2分。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

6、扶贫培训工作情况(5分)。完成_扶贫办及市扶贫办的培训计划,得满分。未完成国家扶贫办培训计划(调训)每人次扣1分;未完成市扶贫办培训计划者,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分。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国家扶贫办培训完成情况由市扶贫办提供,区县扶贫办确认;市扶贫办培训计划完成数量由各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市扶贫办审核后确认。

7、扶贫工作创新情况(5分)。承担试点任务每项得分1分,经验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交流推广的每项1分,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分。日常工作中有重要失误,每次扣1分;被政府等部门问责,每问责一次扣1分;未完成_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的目标任务或交办工作,每项扣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三、考核范围分类

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及不同分组采取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按其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承担自身扶贫 开发任务,并接受帮扶的区县17个(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垫江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第二类是既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又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13个(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县、大足县和璧山县);第三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既不对口帮扶,也不接受帮扶的区县3个(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第四类是只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7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双桥区)。

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县的考核分成四个组进行考核:第一组是主城9区,第二组是除主城外的其他10区,第三组是渝西其他县和梁平、垫江8县,第四组是渝东北、渝东南其他13个县。

结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的分组和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区县的类型,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范围和分类为:

分组

区县名称

考核指标

第一组

(共9个单位)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指标1

第二组

(共10个单位)

双桥区

指标1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全部指标

第三组

(共8个单位)

梁平县、垫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

全部指标

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

指标2、指标3、指标4

第四组

(共13个单位)

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全部指标

特别说明:

1、按照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进行分组考核,主城9区作为第一组,仅考核指标1,所以巴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纳入第四类区县考核,只考核第一项指标。

2、非扶贫开发重点县不考核指标3。

四、考核的组织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

五、结果运用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5篇

(试行)

平考办发〔201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加快扶贫攻坚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省扶贫开发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建立_两包三到_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晋开办发〔2016〕62号)和运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脱贫摘帽计划的通知》(运脱组办〔2016〕2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台账考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等次评定

第三条考核内容以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集体经济收入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2016年重点突出精准识别、落实结对帮扶、计划制订及落实、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及产业扶贫等方面(具体见附表)。

考核目标分工作任务目标和组织措施目标。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工作任务目标包括:落实精准扶贫任务主体责任情况;结合包片包村工作,落实包户责任,开展结对帮扶情况;对辖区内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情况;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精准扶贫规划,推进落实情况;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组织措施目标包括:乡镇书记、乡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落实乡镇党政班子领导扶贫负责制情况;村_两委_班子成员及小组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责任人情况;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构情况;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情况,并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情况;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情况。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既定的全年的考核目标,结合实际按月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

第五条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驻村帮扶干部等次确定参照以上等次执行,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结果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差(不称职、不合格):

1、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

2、考评指标未完成;

3、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

4、贪污挪用扶贫资金;

5、违规操作实施项目;

6、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程序

第六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日常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年度考核由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业绩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30%.

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各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间安排在本年度12月中旬进行,采取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地核查、考核组评价等程序进行。

1、公开述职。乡镇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撰写述职报告,召开全乡(镇)干部大会进行述职。参会人员由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全体干部、县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贫困村_两委_主干代表、贫困户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2、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驻村工作队队员代表、第一书记代表、贫困村_两委_主干代表、贫困户等各方面知情人。参加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

4、民意调查。放在个别谈话环节进行。

5、实地核查。考核组结合各乡镇总结、述职情况和提供的有关印证材料,进行实地核查。

6、考核组评价。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考核对象近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平时工作实绩记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十条考核组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对各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做出考核认定,得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业绩档案。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第十二条乡镇扶贫工作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挂钩。对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的乡镇要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第十三条乡镇要统筹做好省、市、县扶贫帮扶干部的管理工作。村、组要做好帮扶干部的工作记录。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帮扶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和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的乡镇,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问责。对省、市帮扶干部只见名单不见人,或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由县考核组提出建议,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反馈给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6篇

我叫xx,2016年10月至今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扶贫办主任。本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同志一道,坚持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协助镇党委、政府全身心投入到扶贫工作中,努力搞好扶贫工作。同时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尽其所能,积极为扶贫点献计献策。本人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鼓励,同心协力,心系贫困群众,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扶贫新路子,切实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走上致富路尽了一份绵薄之力,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及争取到扶贫点的各项扶贫项目实施任务。现将这段时间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 深刻体会

作为一名扶贫干部,我倍感责任重大,更加认识到扶贫尤其是精准扶贫工作非常重要、意义非常大;它是建设中国特色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是每一个_人的天职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认真贯彻_、_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文化水平和身体素质,才能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精准识别是前提。要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按时按质全面精准完成贫困对象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精准帮扶是基础。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前提下,就要真正走进农户家中,进一步了解贫困农户致贫的原因是什么,是自然条件太恶劣,还是发展产业条件不够是缺生产技术,还是劳动力不足,只有摸清了每家每户的贫困情况,找准了各家各户的贫困根源,确定好贫困户的贫困类型,才好因户施策,确定具体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做到帮扶精准。三是精准管理是保证。精准管理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保证。要做好扶贫资源的精准管理,首先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贫困农户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不跑冒滴漏。其次要做好扶贫责任人的精准管理,做到一村有一支精准扶贫工作队

,一户有一名脱贫致富责任人,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不脱贫不脱钩。最后要做好扶贫对象的精准管理,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做到精准管理。四是精准扶贫是根本。要落实精准扶贫,仅仅靠帮扶,靠输血,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发展好下一代教育。只有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造血能力,才能够从根本上帮助贫困地区发展,让贫困不再滋生,将精确扶贫进行到底。

二、端正态度 踏实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扶贫工作本领。为了把此项工作干好,不负党的重托和群众厚望,本人首先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国家移民方针政策和十八大精神,学习农村各

种养殖业等实用技术,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进村入户开展民意调查、召开村组和党

员坐谈会等活动期间,及时将所学到的党的理论知识、养殖业实用技术和国家有关移民方针政策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引导他们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选择符合自身发展的增收路子。

鼓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消除等、靠、要被动思想,积极主动走致富增收路。通过不断宣传、讲解,增强当地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同时也及时为当地群众答疑解惑,消除了各种矛盾隐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助民增收路子。选择什么样的扶持项目能让当地群众尽快地富裕起来,并得到实惠,是我们刚刚下来开展帮扶工作的每位工作队员面临和思考的问题。为了摸清帮扶点的村情、户情,本人与其他同事、村干部一道进村入户开展村情、户情调查,全面摸清和掌握了帮扶点的基本情况。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当地群众对实施人畜饮水工程、种养殖业等项目比较积极,且要求迫切。针对这一情况,使工作明确了帮扶目标,确定了要求尽快启动实施的帮扶项目。

三是积极抓好所包村的组织建设。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己任,积极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村支部成为脱贫攻坚的坚强组织、每名党员成为脱贫致富的排头兵。

三、积极努力 成效明显

一是精准识别得到坚强,通过九种情况鉴定、数据清洗,我镇贫困户现有保留户430户,1582人;新增户6户,13人;剔除人口47户,160人;核减人口6户,8人。使我镇精准识别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程序合法、档案齐全,为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扶贫进展顺利,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人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扶贫工作开展有声有色,1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水、路、电入户率100,环境卫生显著改善,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全覆盖。

三是扶贫工作良好,在镇扶贫办我与各位同事的积极对接下,县级单位、雁塔区相关单位相继来我镇对各村、各户举行一对一帮扶,对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中蜂养殖、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帮扶。

10个村也创立了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群众加入,有效带动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从而走向脱贫致富的道路。积极引导高寒山区群众进行扶贫移民搬迁,兑现了34户搬迁补助金,现在又有150户群众准备进行搬迁。积极争取发展资金,解决贫困户缺资金发展产业的难题,通过努力,为13户贫困户解决了缺资金的难题。

总之、这些成绩离不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但是,这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以后我会更加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第7篇

自从担任扶贫办主任以来,我倍感责任重大、压力也大。在所有的工作中,扶贫工作是重中之中。我生怕哪一项工作做不好,拖咱镇后腿。经常需要上报这样那样要表格、这样那样的资料,有时下班了要东西,而且要的还急,当时就要把东西报上去,没办法只好来镇加班,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所以大多数时候我感到都是在紧张工作中度过,但也过的很充实。如果整天没事干,也没啥意思。

在工作上做到从不推脱、不懈怠。完成扶贫项目各种资料申报归档整理工作,每一次省市县考核过后都要反馈问题并要求进行问题整改,完成问题整改方案、清单台账、销号台账、整改报告等 ,并按照县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进行上报,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脱贫人口“回头看”、“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扶贫领域信访专项治理和公益岗位专项治理排查、贫困人口识别、脱贫退出、“三清零”、档卡规范划管理等等所有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以及按照县里要求及时进行上报。 

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抱怨的现象,不够耐心,有时候工作上不够细心;二是工作经验不足,遇到一些问题不能迅速想到解决的办法,存在慌乱情况,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有时候同志们问我问题有急躁和不耐烦心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克服以上不足,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扶贫工作。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扶贫办主任工作总结范文(实用7篇)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