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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通告范文(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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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通告范文(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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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1篇

根据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辽综治委发[]72)文件精神和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校园环境,按照望花区政府和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清理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取缔校园内所有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活动。

三、清理整治校园内乱贴和乱挂商业广告。

四、清理整治社会外来闲散人员在校园内散步、踢毽、溜狗等活动。

五、清理整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特此通告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2篇

出租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务处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书范本三: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_《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_、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_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派出所(盖章):_______________

治安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责任民警: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派出所各一份。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3篇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是_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_刑法》、《_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特作如下通告: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紧迫感,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围歼犯罪分子声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严打”整治斗争任务,给犯罪分子以致命打击。全市人民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大胆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

三、凡是领导、组织、参加、实施、包庇、纵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等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偷税骗税、逃汇骗汇、制贩假币假票证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制_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组织、强迫卖淫、窝赃销赃、聚众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6月1日前,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顶风作案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四、违法犯罪分子的亲友要积极规劝违法犯罪分子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从严惩处。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及违法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阻挠他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或对检举揭发人员报复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六、本通告亦适用于有第三条所列罪行以外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人。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4篇

校园治安情况通报

据警方通报,由于节后外来打工人员急剧增多,当地治安形势严竣,近期我校也发生两起盗窃案件:

2月28日晚18时45至20时40分,学生公寓35栋被盗三台手提电脑;3月1日凌晨5时左右,学生公寓14栋被盗七台手提电脑,手机三部及部分现金。从以上案件看来,被盗物品均为手提电脑等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两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全力侦破,学校保卫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内可疑地点和人员进行了清查。

通过这两起入室盗窃案件分析得出近期盗窃分子的作案手段为:一是犯罪分子利用新生军训外出时,入室盗取手提电脑,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二是犯罪分子凌晨作案,利用学生熟睡之机,搭梯从二楼阳台进入室内盗取未上锁的手提电脑及摆放在桌面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

针对这一情况,学院保卫部门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为有效防止被盗,广大师生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外出时必须关好门窗并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三是学生宿舍夜晚睡觉时关闭阳台门窗,将个人贵重物品锁好;四是发现可疑人员及线索及时联系_门和学校保卫部门,积极协助破案,保卫部门对于抓获或是提供有利线索人员,给予奖励。

校内报警电话:3622110

校外报警电话:110

3381250(金鼎派出所)

后勤保卫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5篇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_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为治安责任人,并具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治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具体化,并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保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对本单位员工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

四、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四防”工作

1、做好各项防火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健全消防制度,向员工宣传消防防火常识。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单位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单位的门窗是否关闭,报警系统状态是否正常,水、电、气是否关闭。

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对聘用的司机设立档案,督促司机停车后将贵重物品及行车证件随身携带,并锁好车辆门窗,调好报警器,对已经辞退的司机要收回车辆钥匙。

4、做好财务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

制度,保险柜里过夜不得存放巨额现金(最多不得超过300元),去银行存取款不得少于两人以上,并按公安机关“三铁一器”(铁门、铁窗、保险柜、报警器)去落实。

5、做好安全生产,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严守生产操作规程,防止劳动事故发生。

五、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劳资纠纷,对轻微违法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并明确一名治安信息员,发生问题及时反馈公安机关。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按照责任书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6篇

为切实维护市行政中心及周边治安管理和信访秩序,引导上访人员依法有序进行信访活动,根据《_集会游行示威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和_《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一、公民合法信访受法律保护。公民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持合法有效证件,到国家机关设立的信访机构提出。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任何人不得强制他人参与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不得强制和煽动他人到市行政中心及办公场所集聚、集访、闹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信访人需要通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形式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四、市行政中心广场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任何在行政中心广场等非信访机构接待场所进行的信访行为均视为非正常上访。严禁在市行政中心广场及周边等非信访机构接待场所集聚、围堵、滋事闹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批评教育、劝阻制止或者强制带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取封门、堵路或者其他方法,围堵冲击国家机关;

(二)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集聚、静坐、呼喊口号、打横幅等方法扰乱正常的公共秩序;

(三)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非法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四)多人上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

(五)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六)在信访机构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七)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八)携带危险品、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违法物品、器械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九)其他危害治安管理、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_

年八月十一日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7篇

为切实增强我局各执法单位领导和执法办案民警的执法责任心,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改善执法活动,保障各项公安执法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局领导与各执法办案单位签订本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目标和要求

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在健全和落实本单位执法责任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得到切实履行,并全面掌握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带领广大民警努力达到以下执法目标:

1、受、立案:对公民或组织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及时处警,问明情况,制作笔录,并按规定将接处警情况录入接处警系统,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给报案人《受案回执》;对有控告人的刑事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按规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无因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含通知立案、检察建议书、说明不立案理由等)后犯罪嫌疑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无非法插手经济、民事纠纷。

2、接处警: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公安机关110现场取证及处警人员着装携装规定》和《浙江省公安机关重大复杂警情指挥调度工作暂行规定》,增强证据意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信访和投诉事项;指挥中心严格按照_《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准确指令各单位处警,处警单位严格按规定携装、按不同警情类别的相关程序处警,做好处警现场的相关取证工作,及时收集、保全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好证据的保存管理工作。凡因处警取证不及时、不到位,证据管理不善,造成证据丢失、损毁,导致案件无法依法处理的;着装不规范,影响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携装不落实,造成警情处置不力,民警因此受到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依法办理刑事案件:无违法采取拘传、刑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或超过法定期限;无取保候审期间连续三个月没有开展实质性侦查活动;无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或超范围管辖;无刑讯逼供、乱用滥用警械武器情形,无非法调查取证、违法扣押、处置、没收财物情形,无违法收取、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应予退还而不予退还、乱收办案费、截留、坐支、私分、挪用、遗失、故意损毁或者其他方式侵吞涉案财物情形,无被传唤、继续盘问对象自杀、行凶等违法办案情形;刑事拘留准确率95%以上;报捕准确率90%以上,移送起诉准确率95%以上,移送起诉退查率低于5%;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率达到100%,破案率达到80%以上,刑事上行案件质量评判以移送起诉时为准,刑事下行案件质量评判在撤销案件或解除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及时送审。

4、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行政(治安)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准确率达98%以上,依法适用传唤、检查、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继续盘问等措施,依法审查、批准提前解除收容教育;依法作出证据登记保存、扣押、封存、收缴、追缴、罚没财物等决定,并对以上财物妥善保管和处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等权利;无应予行政处罚而不处罚、应当决定强制戒毒或收容教育而不决定、对场所等单位该处罚而不处罚的、应当决定追究刑事责任而降格作行政处罚情形。

5、各办案单位办理案件必须进入办案区内办案,做好进出办案区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办案安全。涉案人员、涉案物品管理到位,预防和杜绝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8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租赁房屋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现就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对租赁房屋的管理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租赁房屋的管理工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房屋租赁市场的日常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

三、租赁房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房屋出租应当办理房屋出租许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到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用于他人居住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

四、房屋出租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承租人未按时办理暂住证的,出租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房屋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赌博、卖淫_、制假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对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出租人的连带责任。房屋承租人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拒绝和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由市公安局和市房地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六月二十六日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9篇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建速掀起一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高潮。全市各级公安、检察、法院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经营地下赌场、色情场所等非法行业,组织进行赌博、非法放贷、卖淫、偷渡等到违法犯罪活动的; 受人雇佣,充当打手、杀手,替人“看场”、插手纠纷、强索债务,实施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拉帮结伙采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非法手段,对娱乐和餐饮等场所收取“保护费”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长期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

二、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法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当地公、检、法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三、凡是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或者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行为的黑恶势力人员,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严禁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通风报信、徇私枉法。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要积极规劝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对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对积极举报揭发或主动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公、检、法部门将予以奖励,并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我市已开通多种渠道,全天二十四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具体举报方式附后)。

六、本通告自公布自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月二十六日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10篇

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新的学期学院对全体同学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如违反学院以下规定,出现人身事故,责任完全由责任人承担:

1、严禁在寝室、教室私接私用电线、电源、电器;

2、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

3、严禁在校外集会、聚餐、酗酒及打仗斗殴;

4、严禁到校外的公共娱乐场所游玩;

5、严禁到私自江边野浴、游泳;

6、严禁与校外不明身份的人员约会交往;

7、严禁到校外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

8、严禁夜间单独出行,离开校园;

9、不要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马路上逆行骑车,抢行跑跳;

11、不要在夜间到僻静、阴暗的地方游玩、聊天、闲逛;

12、不参与黄赌毒及_有关的活动;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11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13家保安服务公司、押运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所属的4753名保安队员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职能,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并现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1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760余起,为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还存在自招保安员单位不向公安机关备案、保安队员乱着装等问题,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我市将举办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尤显重要。为此,市公安局下发《南阳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的通告》,对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明确了要求和责任,号召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予以全力支持,共同为我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献策出力!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严格保安队伍管理,大力促进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_《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现有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从事保安服务人员的单位,必须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安局备案,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三、全市现有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其基本信息必须全部录入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四、全市现有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换着式保安员服装,严禁保安员穿着仿警服及其它非中国保安协会指定的保安服装。

五、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用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安机关备案的,根据_《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六、凡发现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保安服装、标志和服饰及帽子的,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违反保安服务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31268 31263

各地举报电话:110

南阳市公安局

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12篇

治安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有关政策法规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产权人及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应尽的责任、义务和权力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协议:

1. 甲方作为锦绣豪庭消防安全的主要管理者,应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甲方应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以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为主。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各种隐患,乙方应及时消除,如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提请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3. 甲方应定期对固有技防设备保养、维护,出现问题及时检修。

4. 乙方区域发生火灾,在房门未开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以非常手段进入火灾现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完成任务后,甲方应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及时向乙方通报。

5.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达消防监督部门对消防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及有关消防工作的各类文件,转达方式为布告或客信。

6. 乙方人员在小区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法规,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小区禁烟公示区内吸烟。

7.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专门组织的消防安全讲座,使全体业主(使用人)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扑救、火场逃生技巧及熟记报警程序和电话。

8. 乙方必须爱护小区内消防设施,如果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各类消防设施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遇火险时,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所造

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9. 乙方如在单元内进行装修施工,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室内装修有关手续后才能施工。

10. 乙方对其单元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乙方单元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

11. 乙方应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火灾探测系统,及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2. 乙方应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出管理规定、货物出入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

13. 乙方不得在小区内有嫖宿、赌博、吸卖_、斗殴等危害、防碍他人生活、休息及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由此引发的责任及给小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

14. 乙方因自身原因而疏忽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提供有限的援助。

15.

16.

甲方: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如发生涉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投资协议书模板

2.实习协议书模板

3.采购协议书模板

4.单位安全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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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通告范文 第13篇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_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_治安管理处罚法》、_《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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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通告范文(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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