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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报告范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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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报告范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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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报告范文 第1篇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__为组长、__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__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15900000000、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违规报告范文 第2篇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违规报告范文 第3篇

顶风变相违规自查报告,银行违规违法的检查报告

近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下达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同业新规执行情况自查。此次专项检查是继7月份央行进行同业业务调研之后,银监会开展的更为严格的自查措施。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诸多银行已经完成“自查报告”,不过这些“自查报告”却充满玄机。

“报告分对内和对外两份,对外给监管层的报告隐瞒了买入返售业务的真实情况,而在对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方面,部分银行并没有根据所投资的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知情人士透露。

监管层重点监管同业业务

去年以来,同业业务成为监管部门盯得最紧的银行业务。而自今年5月份以来,银监会更是针对银行同业业务连续出台了“127号文”、“140号文”等多份监管文件。

“对同业的整顿和监管将是今年银监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经过过去几年的膨胀,银行同业业务埋藏了巨大的系统性信用风险隐患,监管行动已经非常紧迫。

据了解,此次《通知》措辞严厉,要求对同业业务逐笔对账,并要求各商业银行在10月24日前递交自查报告。

“实际内容就是检查此前几份文件执行情况,言辞特别严厉。”一位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从业人员刘丙坤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文件分段要求对照“127号文”以及“140号文”对同业展开各项检查。

从文件内容看,“127号文”规范了同业业务的分类和核算标准,通过限制“非标”资产买入返售和第三方隐形担保的方式,规范同业业务交易结构;通过期限和集中度的限制,迫使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的业务本质。

而“140号文”则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机构专营管理模式的要求出发,规范行内同业业务管理架构,要求统一划归总行运营和管理,不得授权分行开展同业业务。

银行自查报告暗藏玄机

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通知》要求,各银行都表现出了相当的'重视,但同时,一些银行也想出了相应的应对方法。

南方一家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石为忝(化名)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其所在银行的一级分行就成立了以业务分管副行长为组长的专门业务自查小组,成员来自计划财务部、会计部、金融同业部以及国际业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均对本次自查结果负责。

据石为忝提供的自查报告显示,其所在分行重点对2016年9月30日存续及2016年5月17日至9月30日新发生的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的合规性开展了自查。

但落实到报告上的内容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实这个自查报告有对内和对外的两份报告。”石为忝表示

记者发现,在其提供的对外报告(提交给监管层的)中显示,2016年5月17日至9月30日新发生的买入返售其他资产业务0笔,规模为0。

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这个时间段里,买入返售业务还在做,有几笔没有在自查报告里体现。据我所知,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们银行买入返售资产业务仍存有40余笔,规模为500亿元左右,其中存续项目20余笔,存续余额为300亿元。”石为忝表示。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资金池项下均有新项目投放。

“从我这边拿到的数据来看,资金池项目一共有20余笔,规模近100亿元,存续项目余额是60亿元,而在存续项目中,有很多是‘127号文’下发后投出的;另外,还有规模40亿元的资金是给北方地区某信托资金池项下新投出的项目。”石为忝透露。

石为忝表示,最主要的问题是“127号文”之后继续投了基础资产,而且没有按要求计提风险资产拨备计提。

“银监局的自查报表里有计提和拨备比例,要银行自行上报。但很多银行都不写,避重就轻。比如非标房地产本应计提100%的风险权重,但部分银行只计提25%,直接降低了风险资产占用,提高了利润。”石为忝表示。

同业违规操作仍在进行

事实上,同业违规操作并没有结束。

“其实杜绝同业违规几乎不可能,比如宁夏邮储还在出同业存款1年期、同业借款2—3年期以及1—5年的协议存款等,并且长期收同业理财1年期以上的产品,很多银行继续通过借道保险资管计划虚增协议存款,达到增加一般性存款的目的。”刘丙坤表示。

而石为忝则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今年7月份监管层对此进行了一轮调研,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全面铺开肯定是监管层注意到部分银行仍存在违规行为,同业套利仍存在。

业内人士称,目前少数银行还在操作的同业模式主要是“委托定向投资”和“t+d模式”这两种。其中,委托定向投资模式对于委托行计入应收款项类投资,不占用信贷额度,不会加大存贷比压力,也不会提升拨备计提的要求。而受托行只发挥通道作用,属于表外业务,不占用资本不承担风险。

而“t+d模式”的关键是出资银行即期转让受益权,授信银行延期支付,通过受益权买断实现风险和收益转移。因此,模式中并未出现“127号文”所禁止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这也成为部分银行在新规之后的“新玩法”。

违规报告范文 第4篇

自县教育局“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相关文件下发以后,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乱补课、乱推销教铺资料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学生调查、实地暗访、上门家访、设立举报箱等多种形式,我们发现在部分班级个别教师身上存在着违纪违规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部分教师利用节假日时间,在教师家里进行10人左右的有偿家教。

2、少数班级假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本班学生参与周末培训,个别班级人数多达20余人。

3、个别班级存在集中购买教铺资料的迹象。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产生上述违规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下面三个方面:

1、许多教师疏于政治学习和师德修养,依法执教的意识淡薄,在一己私利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不惜违规违纪。

2、当下教师的工资待遇与经济发展速度、消费指数的增长以及其他行业的实惠相比,让教师明显感受到经济的窘迫与生活压力。

3、部分学生家长因为孩子的升学压力和周末的管理难度,主观上存在要求教师补课的意愿。

当然,第一个方面的动因是第一驱动力。鉴于以上情况,我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遏制违规现象的继续发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召开行政成员会、班主任会、全体教师会。通过三个不同层面的会议,让教师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真正做一个明白人,真正做一个纯净的教育人。

2、层层鉴订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强化落实力度。学校成立了以黄树青为组织专门领导小组。校长抓全校,蹲点领导包年级,主任包班级,层层落实,细化到人,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3、明查暗访,避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学校经常采取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的形式了解情况,在周末对可能的人员、可能的地点、可能的时间进行巡查录像,还在保卫科设立举报箱,做到有访必查,有错必纠。

通过上述整改,我校在违规补课和违规推销教铺资料方面有了极大的改观。上周的突出检查,未发现组班补课的现象。学生前段的费用,已经按学校要求退还到家长手中。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还校园以净土。

【违规自查报告(集合15篇)】

违规报告范文 第5篇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需要,_可以依法调整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_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_税收征收管理法》、《_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四)虚列投资完成额;(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_政府采购法》、《_招标投标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_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挪用、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属于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属于政府采购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_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国家机关的规定执行;但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二)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五)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税收收入票据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属于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会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属于行政性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_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_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规定的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拖延。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在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查询存款时,还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签发的查询存款通知书,并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二十四条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审计机关可以通知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条例规定限期退还的违法所得,到期无法退还的,应当收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所列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可以公告其财政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

第二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所列财政违法行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应当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调查、检查后,应当出具调查、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作出的调查、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机关履行本机关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加以利用。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加强配合,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机关。

第三十一条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和处分决定的程序,依照本条例和《_行政处罚法》、《_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理、处罚不服的,依照《_行政复议法》、《_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讼。

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依照《_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违规报告范文 第6篇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违规自查报告(15篇)】

违规报告范文 第7篇

通过自查,发现本项目部的财务工作中还存在经验不足,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今后将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努力使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1、会计凭证编制及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会计凭证单独按月装订,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收料单,银行付款单,所附原始单据齐全。记账凭证有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收款和付款凭证),复核人签名。原始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按年按月顺序排列放到柜子里。总账和明细账一年打印一次,由总账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无不规范事项。

2、记账基础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付款或者收款后取得银行支付凭证或者收款凭证及时进行登记、采购应付款是在验收入库手续和单据齐全后入账,会计凭证摘要能清楚反映经济业务,除部分重分类调整分录外,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二、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发现公司已经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付款均经过由经办人申请、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出纳付款的`程序进行。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筹划预算、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审核支付手续和方式等。未发现不规范的事项。

2、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自查中不存在公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同时公司指定总账会计专人每月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名并留底。单位付款基本使用银行支付,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及附件办理付款手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均有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自查,发现本项目部的财务工作中还存在经验不足,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今后将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努力使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违规报告范文 第8篇

青岛总部检查组20__年1月28日对我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情况我单位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经理高度重视

组织学习有关财务文件,提高认识。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这次总部财务检查发现的错误,是因为20__年4月至5月保监局检查报表太多,同时和各保险公司核对数据工作量大疏忽大意导致报销单漏报。

三、针对这次检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特做如下整改措施:

(1)、杜绝报销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费用和三项期间费用,严禁不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范围的各种开支。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必须经过总部审批后方可报销,避免领导未签字而支出现金。所有报销单必须四方签字后方可报销,四方签字是指经办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分管经理签字和总部领导签字,四方签字缺一不可。保证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

(2)、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办法、有措施、上手段、决不手软,确保资金的安全。

(3)、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总之,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们受益匪浅,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并进行了认真整改,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与总部的联系,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违规报告范文 第9篇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梅城

副组长:王少文、魏培群、王元继

成员:学校行政组成员

二 扎实开展宣传动员

学校在召开全校教师大会,校长亲自布置,传达贯彻教育局紧急通知,并要求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认真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

三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谢岳雄校长是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与每一位教师签订责任状,向教师提出履行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强化自律意识。

四 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将认真调查和处理,做到投诉一起,检查一起,查实一起,上报一起,积极配合教育局严肃处理一起。对集中整治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教育局进行公开处理。学校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还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违规报告范文 第10篇

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开展审整改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教财务)[20__])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整改”活动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__])33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财务工作认真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及检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校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学习上级财务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财经纪律,不继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成立领导小组工作

我校结合实际,成立了德峨乡初级中学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李连声(副校长)

组员:廖泽、张成光、杨进文、岑廷荣、王正想、朱学升、李帮文、黄美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由李连声副校长兼任,统一协调和指导财务审计整改的各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依据制度要求认真进行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通过认真组织小组成员查看至__年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在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中银行日记帐、出纳的现金日记账不存在任何问题,无需整改。

四、存在的一些问题是:

1、会计、出纳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正在学习争取;

2、在会计凭证中出现没有盖财务公章、财务主管章、报账员章、出纳章现象及附件不完善现象;

3、固定资产登记和报废登记不完善现象。整改领导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工协作,分块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善。

总之,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管理好财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学校财务。坚持每月对经费的收支由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公示,将财务开支情况在公示栏公布,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违规报告范文 第11篇

近期,我校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正风肃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我校组织各位教师学习《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危害性巨大。 我是一位新教师,刚从事教师行业时间不长。之前没有碰到学生和家长送礼品礼金的题目。自己也历来没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以后,我自己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只有我们思想上持有不接受礼品礼金的意识。在平常生活实际中,我们才有有效地抵制学生与家长的礼品礼金。从县教育局到学校再到学校的各位教师,对各位教师进行监视。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师爱戴的教师。

中心校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正风肃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专项工作会

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按照教育局工作布署,我校认真开展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及各年级主任为成员。明确了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本年级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认真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各班组织了学生及家长会议,将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

和教育局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确保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三个层面100%全覆盖、全知晓。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挖掘和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自查自纠

至12月中旬,我校就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收受礼品礼金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了人人自查、签订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等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全校为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全体教师师德师风等到了一次提高。

四、加强监督和预防

1.今后我校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以及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规制度、重点节庆专项治理制度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思想引领与激励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廉洁和谐的校园环境。

2. 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开展正风肃纪活动,重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廉政纪律建设和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努力

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加强纪律教育和约束,教育引导教师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形成健康向上的廉洁校园氛围。

以上是我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汇报,有不妥之处,敬请领导指正。

教师收受礼品礼金自查报告

近期,我校依照党的群众线路各领导进行举报。各家长对教师的收受礼品礼金也要进行监视。严格控制教师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大家相互监视,共同增进良好的校园环境。三是要从制度上保障。加强迫度建设重点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赏罚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规制度。对违反《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要严厉惩罚。我是一位新教师,刚从事教师行业不到二个月时间。之前没有碰到学生和家长送礼品礼金的题目。自己也历来没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以后,我自己也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只有我们思想上持有不接受礼品礼金的意识。在平常生活实际中,我们才有有效地抵制学生与家长的礼品礼金。从县教育局到学校再到学校的各位教师,对各位教师进行监视。我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也颁布了《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师爱戴的教师。

违规报告范文 第12篇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xx〕X号)文件,我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迅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清理、及时清退。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部署相关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我单位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正确领会方案要求,全面清查整治内容,切实履行检查责任。积极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按照要求,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针对方案各项整治内容,我单位认真清理了20xx年至20xx年各项津补贴、各项奖励,发现存在如下几点违规问题:

1、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X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2、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X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上述清退款合计XXXX元,已于20xx年X月X日上缴财政专户;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单位不存在违规发放政府性奖励、违规超上限缴纳公积金、违规发放密码岗位津贴以及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三、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强化职工思想意识,严格执行津补贴、福利和奖励发放政策,做到依法依规、发放有序。

XXXXXX

20xx年X月XX日

【违规自查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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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报告范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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