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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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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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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 第1篇

近年来,在郫县纪委监察局的新闻会、见面会、通气会等信息活动中,都可见这14名特邀监察员的身影。郫县纪委监察局将特邀监察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补充力量”,发挥队伍的参谋咨询作用,同时突出其双重监督和桥梁纽带功能,持续为社会监督注入新的活力。

发挥专业力量,充分获取信息

在郫县纪委可以看到这样一份名单,14名特邀监察员中,有_党员1名、派和无党派人士13名;政协委员6名,人大代表3名,涵盖经济、金融、法律以及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都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

为了让特邀监察员的专业优势得到有效发挥,郫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邀请他们参与全县的重大民生工程督查,并建立完善了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加强特邀监察员与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参加联系单位开展的与监督工作有关的活动。

一方面对联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特邀监察员还广泛收集群众对民生问题的诉求建议,由此畅通了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桥梁,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运转良好,利于特邀监察员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特邀监察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还需要拓宽他们参与纪检监察活动的渠道。”郫县纪委副书记马敏介绍,仅2016年,郫县纪委就邀请特邀监察员参加新闻会、见面会、通气会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活动6次,并通过“清廉鹃城”微信平台,向特邀监察员推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1-10月,郫县纪委监察局向特邀监察员推送纪检监察信息1500余条,沟通互动频率显著增强。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获得渠道更多了,印象也更加直观了。” 特邀监察员杨涛说。

围绕主责主业,监督对事对人

“特邀监察员要代表群众来党委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纪委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议,所以要走到基层群众中去了解诉求,去看大家关心关注问题的落实情况。”杨涛说。

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 第2篇

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我们今天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再动员暨效能督察队成立大会,主要目的就是要认真传达全省机关效能暨民主评议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全市纪检监察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以效能督察队的启动为契机,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动员全市工商系统上下为民主评议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而努力。

前段时间,市局监察室分片召开了部分单位纪检组长座谈会,听取了关于开展好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把握工作特点,查找工作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紧迫性和坚定信心

面对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新变化、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分析工作形势,准确把握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不足,是增强工作信心,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准确把握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新特点。根据《*省*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今年的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适当结合工作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有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确立“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时代特点;二是实施动态考核、动态评议。参评单位实施经常性的工作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问卷测评,并反馈一次考核和评议情况,考核和评议情况计入年终总评结果;三是充分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市县两级组织群众问卷测评,取消领导直评和省级问卷测评,加大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评议比重;四是参评单位的年度总评结果为社会各界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由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开通报,不再搞表彰活动,不授予任何称号,不搞免评奖励。从以上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不难看出,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了。

(二)深刻认识系统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面对民主评议新的任务的要求,我们的民主评议工作同市委、政府和省局的要求,以及企业、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行为仍然不够规范;三是服务发展的亮点不多;四是取消了免评以后,所有的单位全部进入评议,其竞争更加激烈;五是少数单位和同志或多或少地存在自满或厌战情绪,还不适应新的形势的变化和要求。这些现象和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影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必须采取坚决、快速、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切实增强做好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虽然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呈现出了新的特点,系统整体工作中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对做好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仍然较为乐观的态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系统各级党组高度重视信心十足。市局党组在年初就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并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上进行了重点部署。系统内不少县(市、区)工商局在重新进入评议后,及时认真研究谋划,主动与市局沟通信息,表现出了极强的敏感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市局监察室召开的两次座谈会上,各单位纪检组长纷纷就抓好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建言献策,并对圆满实现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目标,表现出了极大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我们有着非常好的工作基础。在以往的工作中,市局及系统各单位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不少单位还取得了地方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同时,多年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我们也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尤其是随着工商所的撤并整合,基层工商分局和经检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基层工商分局软硬件建设的到位,有力地提升了工商形象,为做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开局良好。市局及时对今年的民主评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出台了工作方案和公开承诺。注重与市评议办的沟通和协调。在近日全市阳光服务活动中,我局活动以阵容强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了市领导*、*,评议办领导*和参与群众、新闻媒体的高度评价。各县局也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采取重新聘请监督员、建立民主评议工作专刊、开展述职述廉、主动邀请地方纪委和监督员监督等各项措施强化民主评议工作。可以说,整体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有序进行,开局良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整体,为民主评议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多年民主评议的工作实践早已充分证明,民主评议工作就是对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整体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反映的是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的整体形象。在市局及全系统各单位重新进入评议序列后,各单位都要切实强化以民主评议统揽工作全局的意识,突出工作重点,自觉将民主评议融入到系统整体工作之中,立足充分发挥职能,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做贡献,以此取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一)切实抓好民主评议各项日常工作的落实。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已经下发,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在下步工作中,各单位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同时,在日常尤其要注重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开门纳谏要诚恳。继续搞好开门评议,认真组织好上评下、下评上、外评内活动,诚心诚意地接受系统内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要继续做好“双述”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实践证明,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是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有效接受监督的好制度,也是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各级党组要在规范步骤、讲求实效上下功夫,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对民主评议总体安排,务必在半年和全年组织的两次问卷测评前,认真开展两次述职述廉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质询,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实际问题,提高述职述廉效果,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二是整改措施要有力。在坚持以教育为本的同时,针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议、逐项整改的原则,制定过硬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走访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要经常。各级评议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对于我们能否取得好的成绩和名次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各单位一定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走访,听取意见,沟通感情,取得理解和支持。市局、县局和基层分局在*月份要建好三级监督员队伍。市局将制定具体的走访计划,指导各单位有序的开展走访和回访工作,以收到征求意见、化解矛盾、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效果。四是沟通协调要到位。一项工作,沟通协调到位,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因此要充分认识沟通协调的重要性,注意掌握沟通协调的时机,通过汇报工作、举行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尽可能地与地方评议办、评议团、人大、政协、基层乡办等各个方面人士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把握上级工作部署,了解基层工作动态,为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取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奠定基础。

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 第3篇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履行《》赋予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任务

市纪委常委会在市纪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行使委员会职权,贯彻执行省纪委、市委的指示和市纪委全委会的决定。

二、会议制度

1、市纪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在当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上午,由书记或受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市纪委常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定期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时研究、总结、部署全市纪检察工作。

②审议市纪委常委会向市纪委全委会和市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③讨论市纪委、市监察局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报告和重要请示事项;审议决定以市纪委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或规章制度。

④研究决定对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⑤讨论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事项的请示。

⑥讨论决定市纪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调动、任免和奖惩;审议市纪委机关处级干部和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⑦分析市纪委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研究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⑧讨论需要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市纪委常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提出,经书记办公会议确定后,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常委会议讨论事项的汇报材料,由分管常委或有关室准备。

4、市纪委常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位常委。

常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提出。

5、市监察局副局长列席市纪委常委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6、市纪委常委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编发会议纪要。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市纪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签发。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市纪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研究干部任免、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并经应到常委半数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作出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市纪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职责,必须由常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不能用书记办公会议代替常委会议,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应由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无权改变常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对重要问题如意见有较大分歧并且双方人数接近时,一般应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

3、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可临机处置,但事后要迅速向常委会议报告。

4、常委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一位常委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允许保留;如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常委会议复议,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常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市纪委常委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能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常委代表市纪委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文章,事先必须经过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常委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情况,除经批准和指定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开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市纪委常委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召开1次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同时,常委要按规定参加机关中心组的学习和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议。

市纪委常委如有违纪、政纪或国家法律的问题,市纪委常委会议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

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保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健康发展,根据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职责任务

_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_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_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主持经常工作。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全市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应由市纪委管辖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全市廉政建设,检查全市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市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应由市监察局受理的申诉和控告。

(二)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三)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

(四)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六)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向下级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的其他重要文件。

(七)研究其他需要常委会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组织原则

(一)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中央精神或本市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同时可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每年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的报告。执行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常委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担任市监察局领导职务的市纪委常委,有权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工作,参与行政监察工作重要问题的决策。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常委会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常委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书记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常委会委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五)常委会委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常委会集体决定的精神。凡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应经过常委会讨论。

三、常委会议

(一)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常委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常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常委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及议题,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常委,重要议题应呈送有关文字材料。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问题,事先都要作好充分准备,经分管的书记和有关方面充分酝酿,进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有些重要政策性问题,常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会议议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搞临时动议。临时动议的问题,会议主持人可根据情况裁定是否在本次会议讨论。

(三)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常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常委会议。列席人员由分管办公室的常委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五)常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根据情况编印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分管办公室的常委签发。

(六)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以市监察局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常委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八)常委会议决定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四、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书记主持召开,讨论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书记办公会不是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

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是:

1、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4、研究其他需要书记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五、纪律要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常委会的集体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

3、常委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同意在党内传达或对外公布外,都要保守秘密,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漏。

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 第4篇

市局纪检组长及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通过调研走访、带案下访、明察暗访、定点接访、问效回访等方式深入蚕桑基地乡镇村、蚕业合作社,走进蚕业大户,走进机关职工家庭,查看关于蚕桑生产方面的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了解蚕业发展现状,了解基层干群对现代蚕业发展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化解疑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范围对象

局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充分准备阶段(2014年6月5日前)。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访”活动方案;二是认真分析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排查分析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初信初访、上级转办、老户缠访三大类举报问题,分别梳理汇总,建立台账,纳入带案下访、解决初访、化解积访的范畴,进行分工、包案化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纪检组长组织人员下基层每季度不少于2天,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检查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与基层干群一道研究解决对策,帮助解决问题。同时要做好民情记录,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台账管理,一是动态“建账”,建立群众诉求、反映、意见建议台账;二是定期“议账”,针对台账内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及时“报账”,采取情况通报等方式,公开办理情况;四是逐一“销账”,确保有关问题得到解决、逐件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活动结束后,局纪检组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撰写与实际工作有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综合报告,上报市纪委室。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基层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到柏垭镇、金垭镇、水观镇、宝马镇等乡镇村及蚕业大户,通过个别座谈、发放意见征求表、开坝坝会、与乡镇村领导交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乡镇领导、村负责人、蚕业合作社负责人、蚕桑大户对蚕桑产业发展的一些想法、建议和存在的问题,了解蚕桑产业方面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及还有哪些建议。通过给职工发意见征求表、设立廉政建设意见箱及邮箱、个别交心谈心、会议等方式,了解职工的意愿和想法,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困难,倾听他们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提升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带案下访,推动事要解决。局纪检组对近年来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久拖不决的举报问题以及群众较多的地方或问题较突出的领域进行排查分析,认真梳理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报案件,作为领导包案下访解决的具体事项。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质量、定时限的“五定”措施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推动事要解决,确保领导带案下访取得实效。

(三)明察暗访,摸清实情。纪检组既要开展面上明查,又要深入普通群众中暗访,从而掌握本系统、本行业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属于错误行为的,立刻纠正;属于一般性问题的,着手研究对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四)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局纪检组将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择日定点开展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答复咨询提问,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的处理,能够当场解决处理的,在现场及时处理;需要调查了解的,及时安排人员限期核实处理。

(五)问效回访,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承办、谁负责,随结案、随回访”的原则,按照快接、快交、快办、快回的要求,切实做好举报处理,进一步缩短办访周期,及时反馈信息。听取人的意见,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纪检组长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既是纪检监察工作形势所需,又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督导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省、市纪委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明确要求。因此,局党组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积极配合。各站、股室要认真排查梳理本部门在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疑难案件,主动同市局纪检组交流沟通,市局纪检组将在下访活动中帮助解决。

精选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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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处理建议书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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