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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实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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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实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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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篇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江泽林副省长任组长,各有关厅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有具体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按照农业部农办市〔2004〕11号文的要求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下发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全省各市县根据通知的要求都制定了本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4月19日省宣传周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下到各市县检查宣传周活动的准备情况。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2篇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稳定农业生产、减少受灾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坚持全面发展,把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品种间的均衡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建立我市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

(二)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住有利时机,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尊重实践经验,分类指导,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的途径和办法。

(三)政府扶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发挥政策促进作用。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把发展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政策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四)市场运作。以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尊重市场规则,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转移农业风险;重视控制经营风险,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保障稳健经营。

(五)投保自愿。不断培养农户保险意识,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推广活动,使投保农民充分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自愿投保。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险种

1.种植业:水稻、小麦、玉米为必须参保品种,承保面达到80%以上。

2.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为必须参保品种,承保面达到100%。

3.农机具保险试点品种为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符合注册登记的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二)保额与费率

*年各县区应使用统一的江苏省农业保险条款及基准费率规章(*版),为确保风险的统筹与分散,各县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1.水稻、小麦、玉米保险金额为300-500元/亩,费率均为5%,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保险金额。

2.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奶牛保险金额为4000元/头,费率均为6%。

3.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按中国_确定的方案执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运行模式

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风险共担的联办共保运营模式,责任比例为6:4,即政府承担的赔付责任为60%,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为40%。

农机具保险试点统一采取保险经办机构商业自营模式。

(四)保费补贴

1.水稻、小麦、玉米保险各级财政承担75%的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25%,县、区财政补贴15%,农民负担25%。

2.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承担8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0%,县、区财政补贴30%,饲养者负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承担6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0%,县、区财政补贴10%,饲养者负担40%。

3.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险各级财政承担5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0%,县、区财政补贴10%,农机户负担50%。

(五)保费收取

省及省以上保费财政补贴资金、县区财政补贴资金、投保人应承担的保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汇总,按联办共保比例分别存入政府农险基金专户和保险公司农险基金专户。

(六)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为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增强我市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要求,从*年起,实行农业保险基金部分统筹,建立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1.资金来源。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仅指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各县区按当年主要种植业实际投保保费总额上缴10%;二是市级财政按县、区上缴额的50%进行配套;三是在市县资金筹集到位的前提下,省级财政按市级配套部分进行等额补贴。

2.资金使用。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因巨灾发生的农业保险超赔支出。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县区发生巨灾超赔时,政府应负担的超赔部分原则上由下列资金依次赔付: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基金历年积累、县区政府巨灾准备金,依然不足部分,由县区向市提出申请动用市级政府巨灾准备金。

市级政府巨灾准备金管理使用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七)管理费用

农业保险试点管理费用按总保费的15%提取,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承保、勘察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为保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承保额,及时将管理费用划拨至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截留他用。市县区财政应安排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主管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市县区审计部门要定期审计农业保险管理费用情况。

三、组织领导

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户的积极性。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配合县区政府组织开展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做扎实,真正取得实效。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3篇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乡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 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xx乡开展质量兴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乡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乡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乡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乡7个村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村工作人员为1-2名。对全乡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乡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8个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16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8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乡8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3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8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4篇

经过一年的工作,我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了质量监管部门,制定了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检测方法。每批进货的农产品都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其次,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农民和消费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组织培训班,提升农民和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建立了追溯系统,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追溯到源头,加以解决。

总的来说,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5篇

【关键词】农业保险;北京模式;政策性

1.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农产品的生产直接关系到国民生计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保险的发展都十分重视。作为一种风险转移和风险应对机制,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公司参与农业生产、防灾、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可以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的能力。通过农业保险将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以较小的代价转移给保险公司,对农业和农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增长。

2004年至2013年,_一直高度重视我国的“三农”问题,连续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为涉农文件,多次提出要加强农业保险的发展。由此可看出我国对农业及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视程度极高,因此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北京模式”的经营方式

随着近八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的重视与强调,我国已经形成了安信模式、安华模式、国元模式、阳光模式和安盟模式等五种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自2007年5月以来,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吸收上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经验教训后,按照制度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特点,在运作模式、财政扶持、风险监督、政策辅助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北京模式”,即以“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方式进行农业保险的经营运作。

3.“北京模式”的经验总结

从相关数据中可以看出,实施北京政策性农业保险的3家农业保险公司总体呈现良性运行态势;从农业保险在北京地区的试点情况看,农业生产获得了极大的保障,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受到北京农民的热情拥护。由此总结出“北京模式”的经营经验。

(1)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有机结合

“北京模式”之所以能够较好的开展实施,根本原因是政府的主导力量,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投保农户给予高达50%的保费补贴,对承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政府支持和税收优惠,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承办政策性农业险种保费总收入10%的标准给予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依法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免征营业税。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参保农户、保险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利益,同时调动了保险公司承保和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在运作上,由保险公司单独建账,独立经营,运用各种展业手段进行宣传,吸纳农户投保,按照保险公司的正常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保险程序开展各项经营。政府主要承担财政补贴、监管等责任,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自,农业保险的微观经营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仅在超赔风险发生后,即对赔付率超过160%以上的农业风险损失承担超赔责任。

(2)保险法制环境健全完善

健全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制环境是北京农业保险成功实施的基础和保障。2007年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试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在2009年颁布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规程》,2010年颁布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业务经营规范》等相关文件。其次,根据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民保险需求和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等因素,北京市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讨论后确定了16种险种,2011年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颁布的《北京市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试行)》将险种增至19种,对原险种的保险责任增加了泥石流、山体滑坡、暴雨洪涝等保险责任,同时新增了农机损失险,2012年1月出台的《北京市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试行)》增加了“低温冻害”的保险责任,而且对个别险种的保险费率再一次进行下调。再次,2011年颁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北京农业保险的发展目标。

以上这些相关政策都为北京市农业保险的开展提供了正确的引导,为“北京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健全完善的法律环境。

(3)市级财政与区县级财政补贴比例高

2007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试行)》中规定,北京市政府补贴农民保费50%,各区县财政结合实际累加补贴30%,农民只需自行担负20%的保费。例如,小麦的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保险费率为6%,总保险费为30元/亩,市级补贴15元,区县级补贴9元,则农户仅需缴纳6元即可享受农业保险带来的保障。而在安信模式中,上海市政府对种植水稻的农民给予35%的保费补贴,对其他品种按30%实施补贴;在阳光模式中,采取了黑龙江农垦总局、地方财政与农民三方共同出资的方式,其中农户承担65%的保费;在安华模式中,吉林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担负一部分保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的综合保费承担比例为::44[1]。

显然,“北京模式”中投保农民所承担的比例远远低于安信模式、安华模式、阳光模式中农民承担的费用比例。市级财政与县级财政共同对投保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可以大大减轻农民的费用负担,更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投保积极性。

(4)保险专业部门与农村基层部门相结合

我国农户经营分散且规模不大,因而组织农户投保、开展灾害评估和理赔等工作的难度大、成本高,仅靠保险专业部门很难完成。在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乡镇级基层政府部门搭建的保险产品销售平台,对开展农业保险起到了组织协调和行政推动的作用。从上述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图1)中可知,保险公司与投保农户之间并不进行直接联系,都是以政府的基层组织——村委会为纽带进行联系的。村委作为村民信任依赖的负责人,在农险的操作中确实发挥了很多作用,既能弥补保险公司不了解投保社区基本情况的缺陷,又能通过已有的组织优势,有效降低保险操作中的交易成本。实践证明,将保险专业部门与农村基层部门的优势结合起来,能更有效地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康意,杨泽云.北京市农业保险与国内其他省、市农业保险比较[J].东方企业文化,2011(8).

[2]董程明.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探[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3).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6篇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保险; 激励相容;实验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84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1-0123-07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因此,国家对农民工各项权益保障给予了高度重视。仅工伤保险就先后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等,形成了农民工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法律法规构架。截止2008年8月,农业部通报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但同期_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表的统计公报显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却只有3 980万人,只占农民工总人数的17.6%。与工伤保险参保比率低相反的是,工伤事故却始终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在于执法体系不健全,政策法律难以有效执行。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学界结合农民工“非工非农”的特点,在工伤保险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王玉玫主张工伤保险是农民工社会保险中最基本的环节[1]。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斌在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障运行模式中认为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必须优先得到确定和解决[2]。杨文德提出打破计划经济时期以户籍管理的二元社会结构模式,给农民工以国民待遇,并依据《宪法》和《劳动法》制定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广泛的工伤保险费率[3]。李朝晖[4]在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发育模式及建设对策研究》中对农民工工伤保险供给与需求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应实施政策性强制企业参保以及目前保险费率偏低的问题亟待解决[4]。周慧文则对杭州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不能简单地考虑行业内费率如何调整来保持收支平衡,需要从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角度来研究和实施工伤保险[5]。

学界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建立的必要性达成了共识,但是在建立合理模式方面仍存在分歧。目前解决农民工工伤问题大体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以预防为主,减少企业存在的风险因素。二是以企业责任制承担农民工工伤风险(企业风险自留)。三是以保险形式承担农民工工伤风险。在借鉴前人研究基础上,本文将在已有国家法律框架下,结合各地方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实施情况,对农民工工伤保险进行路径分析,最终通过实验方法得出结论,提出政策建议。

二、对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博弈分析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的公共产品。因此,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采取的是“企业缴纳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纳”的原则。然而作为追求个体经济利益的企业应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决策假设,其行为与政府行为之间构成委托―博弈关系。在这里,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与方不再是政府、企业和农民工的三方博弈,而是仅有政府和企业的双方博弈。其博弈实质是政府(委托人)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企业(人)按照前者的利益选择行动(参与工伤保险)。

1.基础模型

本文使用a代表企业参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投保率,A是其可选择的行动组合,a∈A;η是无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是不受企业和政府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是η的取值范围,η在上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G(η)和g(η);c(a)是企业参与投保的成本,是a的严格递增函数;π代表属于政府直接所有的社会总效用,由a和η共同决定,π(a,η)是a的严格递增的凹函数(即给定η,企业投保率越高,社会总效用越大),也是η的严格增函数(即较高η反映事故发生率较低,社会总效用较大)。政府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观测到π来设计保险制度(激励合同)s(π)。假定分布函数G(η),总效用函数π(a,η)以及效用函数v(π-s(π)),u(s(π))-c(a)和c(a)都是共同知识;即政府和企业在有关这些函数的认识上是一致的。

假定:政府的期望效用函数为v(π-s(π)),企业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s(π))-c(a)。

其中,v′>0;v″≤0;u′>0,u″≤0;c′>0,c″>0,即政府和企业都是风险规避者或风险中性者,投保率的边际负效用是递增的。因此,政府的期望效用函数表示为:

∫v(π(a,η)-s(π(a,η))g(η)dη(1)

政府的目的是最大化上述期望效用函数,但同时它面临来自企业的两个约束:

第一个约束是参与约束(participation constraint),即企业从接受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低于不接受合同时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

如果用表示企业不接受合同时可获得的最大期望效用,那么参与约束可以表述为:

∫u(s(π(a,η)))g(η)dη-c(a)≥(2)

第二个约束是企业的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 如果政府不能全面监督企业的投保情况和不能观测到η,那么企业可以通过选择a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函数。政府为了使企业按照政府意愿选择行动a,那么对于其它行动a′必存在如下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

式(1)、(2)和(3)共同构成了政府和企业委托―博弈模型的基本框架,是本文分析的基础模型。

2.对我国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博弈分析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可以简化为如下过程:政府制定工伤保险合同(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参与投保,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1)政府对企业实施全面监督,即可以观测到企业的投保率a

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强制企业选择任意的a,激励相容约束是没有用的。政府的问题是在参与约束下,通过选择a和s(π)来求解:

构造拉格朗日函数:

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是对s(π)一阶偏导:

拉氏函数对a一阶偏导:

将式(4)代入式(5),化简可得:

转化为期望算子E,上式可表达为:

其中,v′π/a可以解释为政府单位效用度量下投保率a的边际收益,λc/a则可以解释为政府单位效用度量下投保率a的边际成本。

命题1投保率a的期望边际收益等于期望边际成本,即在政府可以全面监督企业的投保情况下,帕累托最优是可以实现的。

令s*(π(a,η))是等式(4)的解,a0是等式(6)的解。然而在现实中,政府是很难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监督的。

(2)政府不能观测到企业的投保率a

由于监管成本的存在,政府不可能对企业实施全面监督。因此,当政府给企业一份合同,s*(π(a,η))人会选择a解下列最优问题:

最优一阶条件用期望表达:

Eu′s*ππa-ca=0或者Eu′s*ππa-1u′ca=0(7)

令a*是等式(7)的解。比较满足等式(6)的a0和满足等式(7)的a*,发现两者一般情况下是不同的。特别地,因为s*/π0(根据假定),a*小于a0,即企业选择的投保率a小于帕累托最优投保率水平。

事实上,给定的合同s*(π(a,η)),对政府最优的投保率a对企业却不是最优的。所以,如果政府不能观测到企业投保率,企业将选择a

命题2在现有国家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下,由于政府难以全面监督,企业选择投保率小于帕累托最优投保率水平。企业存在逃避投保或者漏保等行为,进而导致“道德风险”问题。

三、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改进路径探讨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了解到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政府无法观测到企业的投保情况和外生变量事故发生率,前述假定中提及π(a,η)的共同知识表明:如果政府能观测到η,也就知道了a,反之亦然。而只能观测到社会总效用。因此,政府不可能使用“强制合同”(法律法规和全面监督)迫使企业积极参与工伤保险,而只能通过激励合同诱使企业按照政府的预期参与投保。对此,本文将分析政府如何在信息不对称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情况下,构造最优激励合同。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先考虑企业只有两种投保选择的情况,然后再推广到一般。

1.一个简单模型

假定企业的投保率a取值只有两个aH和aL,aH代表较高的投保率,aL代表较低的投保率;假定c(aH)>c(aL),即企业选择高投保率的成本也更高;政府的社会总效用π也分为最大取值π和最小取值π。当企业选择高投保率aH时,π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FH(π)给定η的分布函数,对应每一个a存在一个π的分布函数,这个新的分布函数可以通过π(a,η)从原分布函数G(η)推导出。和fH(π);当企业选择aL时,π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FL(π)和fL(π)。这里我们将假定分布函数满足一阶随机占优条件,随机占优(stochastic dominance )理论是以经典期望效用原理为基础,研究不确定条件下经济问题的普遍基本原理。即对所有的π∈[π,π],FH(π)≤FL(π),其中严格不等式至少对某些π成立。换句话,企业投保率高时产出高社会总效用的概率大于企业投保率低时产出高社会总效用的概率。因此,相对应的激励合同s(π)∈[s,s]。

首先,如果政府希望企业选择aL,那么可以使s(π)s,

企业面对取值下限的激励合同,选择aL是惟一最优的选择。

其次,如果政府希望企业选择aH,此时激励相容约束产生作用,促使企业会针对政府提供的合同选择最优策略。政府的问题是选择s(π)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其中,λ和β分别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拉格朗日乘数。那么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为:

命题3对于一个给定的社会总效用π,如果企业选择低投保率的概率aL大于企业选择高投保率aH的概率,这是根据密度函数的定义以及不等式fL(π)≥fH(π)而得出的结论。那么政府提供给企业的支付合同s(π)就会降低,即惩罚企业;反之,如果企业选择低投保率aL的概率小于企业选择高投保率aH的概率,那么政府提供给企业的支付合同s(π)就会升高,即奖励企业。

事实上,政府所依据的并不是π的物质价值。因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可能为了获得更长远的高收益合同,而放弃短期利益,将社会成本转嫁到企业自身成本c(a)从而提高π的物质价值,伪造自己属于高投保率企业类型。如果政府仅从π推断,必定会制定支付较高的合同以奖励企业。

然而,π更重要的是其信息量价值。由于等式(8)并没有限制s(π)的形式,但是s(π)对fL(π)/fH(π)是单调的。为了满足假设s(π)对π的单调性,必须假定fL(π)/fH(π)对π是单调的,即较高的π意味着企业选择了aH的可能性较大,这称为分布函数的单调似然率特征。政府应根据贝叶斯法则从观测到的π修正企业类型的后验概率。令P=prob(aH)是政府认为企业选择aH的先验概率,P′=prob(aH|π)是政府观测到π后认为企业选择了aH的后验概率。根据贝叶斯法则:

首先,假如P′

结合式(9),可知s*(π)>s(π),因此政府将惩罚企业,给予支付更低的合同。

其次,假如P′>P,即政府观测到的π提高了企业选择aH的概率,那么同理:

(π)

2.一般模型

在分析了企业投保率a只有两种取值情况后,本研究可以将其一般化,即a的取值是连续的一维变量。同样假定π的分布函数满足一阶占优条件:如果a>a′,则F(π,a)

s.t.∫u(s(π))fa(π,a)dπ=c′(a)这里采用莫里斯和霍姆斯特姆提出的激励相容约束等价一阶条件。

同简单模型的最优问题解法一样,由3个式子构造拉格朗日函数,令λ,β分别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拉氏函数乘数,可得整理后的一阶条件:

等式(13)是等式(8)的一般化表达形式,从中推导出与等式(8)一样的结论:

如果fa(π,a)f(π,a)s(π);如果fa(π,a)f(π,a)>0,s*(π)

其中,政府的最优激励合同s(π)一定是π的增函数,即企业选择高投保率可以换来收益更多的合同。

命题4政府通过观测企业所带来的社会总效用π来修正企业参与保险情况的概率,进而提供相应的支付合同:如果政府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用,就会加大对该企业高投保率的信任程度,从而奖励该企业;如果政府获得较小的社会效用,就会更倾向于认为企业选择了低投保率,从而惩罚该企业。

3.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路径设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政府制定工伤保险合同(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参与投保,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但却缺乏对企业的全面有效监督管理,因而这样的软预算约束“软预算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是指当一个经济实体遇到财务上的困境时,获得外部资助得以继续生存的一种经济现象。不可避免地导致道德风险。但通过加入激励相容约束,政府提供激励合同(浮动保险费率),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投保率a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减少或消除道德风险。因此,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期间,必须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缺陷,寻找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农民工具体情况的路径来(如图1所示)。

图1中实线方框是我国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虚线方框是新型工伤保险应该吸纳的改进方法,即浮动保险费率制度。浮动保险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基础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比例。政府通过这种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从而提高社会总效用。同时,企业也从优惠的保险费率中,减少了企业成本,增加了参与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四、两种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比较――基于实验经济学本文实验数据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与保障制度研究》和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基于UML建模方法的重庆市农民工生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方法

1.实验设计

实验一:企业参加新型农民工工伤保险意愿调查

本研究随机选取了100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企业的类型、企业现有农民工人数和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并告知企业本文设计的新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通知》规定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新制度下,工伤保险费采用浮动费率制度,为了研究企业意愿,我们设计了7个浮动层次供企业参考(见表1)。

实验二:新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模拟比较

本研究从上述100家企业中选取30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在重庆市社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这30家企业2004―2006年的工伤统计数据。借助工伤数据,模拟相同外界条件,对这30家企业参加新型工伤保险与参加现行工伤保险的情况进行比较。

2.实验过程

实验一: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课题调查组成员亲自到企业实施调研。此项问卷共对100家企业做了调查,问卷回收率100%,有效问卷96份。

实验二:课题调查组成员将收集到的30家企业工伤保险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对照实验原理,在相同事故发生情况下,模拟企业参与新型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得益,并与现行工伤保险数据比较。

3.实验结果

实验一的相关结果如表2、表3和 图2所示。

表2反映了目前企业参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基本情况,总体参保率大约26%。其中参保率较高的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加工制造业,参保率最低的是餐饮行业。当被问及为什么没有参保时,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行业的事故风险率低,没有必要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参加了保险,将不得不缴纳固定地保险费。我们按照国家确定企业基准费率的分类标准重新整理问卷结果,可以得到表3。

由表3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参保率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第II类和第III类等相对工作风险较高的行业,而第I类行业由于风险较低其参保率并不高。对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满意率为20%,不满意率为69%,对该制度不了解的占11%。受调查企业对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的选择情况,如图2所示,所有企业都做出了选择,即所有企业都接受新型保险制度。

注:由于各个企业工伤保险情况差异较大,为了图形显示需要,图3中第17、23、28、29、30号企业和图4中第17、26、29号企业的保险费差额缩小为实际差额的1/10。

同现行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相比,在新制度下,大多数企业减少了参与保险的成本,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参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而且这样的相对成本降低具有规模效应,即随着企业雇佣农民工人数的增加和缴费基数的扩大,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制度优惠,例如第17号企业。同时,新制度对事故发生率高和支缴率高的企业也采取严厉的处罚。

新型工伤保险制度中保险费率依据保险费支缴率,而保险费支缴率的计算公式为:

支缴率=保险实付待遇总额工伤保险缴费金额

这就说明,如果企业一旦确定了低保险费率,就会更注重企业的工伤事故安全。因为较小的事故发生也会导致较大的支缴率,从而遭受政府的处罚。例如第17号企业,由于2005年支缴率低而确定了2006年的缴保险费只有94 717.27元,但是同年实付待遇总额为122 753.58元。因此,2007年该企业必将受惩罚,缴纳基准费率135%的保险费。

上述实验证明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较大的缺陷,企业被动缴纳保险费率,不利于工伤保险基金筹集和进一步加大保险受益的范围;而新型保险制度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工伤保险,它是一种现实的和可行的方案。

五、结论

第一,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制定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但由于政府难以全面监督企业投保情况和无法观测事故发生率,企业必将低的社会总效用归咎于事故放生率过高,从而逃避政府惩罚。政府也无法证明较低的社会总效用是企业过低的投保率的结果,从而形成“道德风险”。因此,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针对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软预算约束问题,政府在制定新型工伤保险时采用激励相容约束原理,从单一保险费率转变为多样化浮动保险费率,从强制企业参保转变为引导企业参保。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符合企业效用最优化,鼓励企业以参保的形式规避必要的风险,有效地调动了企业的参保积极性。

第三,问卷调查和对照实验证明,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在机制设计上存在缺陷,不利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受益面的扩大和资金的筹集;而新型保险制度以浮动保险费率为主,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伤保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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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ustin Yifu Lin, Zhiyun Li.Policy Burden,Moral Hazard and Soft Budget Constraint[D].Working Paper,UC Berkeley,2002.

Designing and Test on the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of Migrant Worker under the Incentive Restriction

Liu Yulin,Wang Zhijue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ization, the government has legislated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However, these laws are not carried out effectively.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this article finds the reason that the government cant supervise all of companies and it results in the moral hazard problem.So the government should adopt incentive system to guide companies.Therefore, the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principal-agent model to put forward a new system of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and proves it to be logical by using experiments with economic principles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7篇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8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 、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9篇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单位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过去一年里,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成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小组,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针对不合格产品,我们采取了及时下架、追溯、处罚等措施,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我们加强了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管理。制定了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使用农药和饲料的品种和使用量,确保农产品无公害。我们还鼓励农民使用有机农业技术,推广绿色种植方式,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此外,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同时,我们也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享资源和信息,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通过我们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漏洞,一些不法商贩通过篡改数据等手段逃避监管。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0篇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品牌农业战略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政府号召,科技支撑,法律保障,从农产品生产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产品质量等环节入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全程监控,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 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陕西省农业厅授予“陕西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和“陕西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1篇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基地准出,提高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中心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门制定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要求单位职工按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农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我中心重点检查了全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建档情况,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严格了记录管理,规范了记录内容,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做好如实记载。对未按规定记录建档的行为责令其改正。

三、加大对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推进我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中心开展了认证农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了我区现有的三个绿色食品标志企业的认证管理和运行情况,包括前期摸底调查、申报材料和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查处了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安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重点查处了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了农产品质量标识使用,强化了标识标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及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

中心积极引导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宣传了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提高了关于“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已有四、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及时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除积极配合省厅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交叉监测之外,我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认真开展自检业务12次,检测粮食、果蔬、土壤等45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为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他们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生产技术标准,中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准入主要措施的宣传力度。

五、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中心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建立起农产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通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档案管理制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事后补偿改变为提前预防,切实做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2篇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我单位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引进了现代化的检测设备,提高了检测效率和精确度。每批农产品进厂时都进行抽检,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其次,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实现了农产品的溯源,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追根溯源,确保产品的安全。

此外,我们加大了对农民和农产品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了农民和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

总的`来说,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资源不足、农民意识不够等。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农民的合作水平,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3篇

近年来,我单位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了农产品种植管理。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种植计划,严格按照农产品种植技术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农产品生长过程中不使用禁用农药和违禁添加剂,保证了农产品的无公害。

二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我们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引进了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了检测精度和效率。每批进货的农产品都要经过我单位的抽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我们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源头,确保产品的`安全。

四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选择能力。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我们将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4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保险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农户参保意愿,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形式为辅的推行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面达到60%以上,力争70%,并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年度逐步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全面推开。

(二)保险品种。根据浙政发〔*〕22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实行“3+1+6X”模式,保险品种总数为7种。“3”分别为能繁母猪、油菜、奶牛三个国家必保品种(其中我区没有

奶牛养殖,因此不实行)。“1”为水稻保险,为省定必保品种。“6X”是指除水稻以外的其他特色品种,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年选择大棚瓜果蔬菜、淡水鱼、鸭和生猪等四个特色品种。

(三)保险主体。2个国家必保品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所有农户;省定品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各类专业合作社(界定要求见保险条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四)保障程度。以保障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保费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物化成本由保险公司与相关部门确定。保费由承保对象支付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财政补助主要由省、市和区三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补助。不同的品种财政补贴各不相同,其中能繁母猪保费补贴80%,油菜保费补贴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水稻保费补贴75%,其他省定品种保费补贴45%。对于省定品种的财政补贴部分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国定品种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其中能繁母猪按浙政办发明电〔*〕111号文件精神省、市、区三级财政按保费的2∶3∶3的比例分担。安排的保费补贴、超赔补贴等资金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与区财保公司以“一年一结”的形式结算。

(五)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具体责任见条款)、暴雨、洪水、暴雪、冻

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具体保险责任另行制定。

(六)理赔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全省范围内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在定损后,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由保险公司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全省全年总赔款在5倍之内的,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预付赔款额(封顶系数=全省农业总保费×5/全省总赔款)。根据省政府规定,赔款超过2倍保费的,由省、市(区)财政分担,参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理赔工作主要以保险公司为主,各镇(开发区)、区农林局等部门配合处理。

三、实施阶段

(一)调查摸底与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底前)。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摸清拟保产业的现状,了解群众参保意愿,分解乡镇工作任务,落实区财政补助资金。召开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动员大会,落实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布置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

(二)组织参保与规范理赔阶段(*年4月至6月底)。各镇(开发区)建立参保清单,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全区参保面确保60%,力争达到70%,并确保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参保工作。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裁定和理赔工作办法,制

定乡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阶段(*年7月)。监督检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谋划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措施。

四、工作要求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5篇

今年我市按照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杭州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具体部署,狠抓基地建设、三品认证、例行检测等措施的落实,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感,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发挥了种养大户及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的示范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2、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三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工作。今年全市继续对符合杭州市无公害生产基地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杭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奖励办法》对20xx年通过无公害认定的74家基地进行了奖励。为提升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开展认定认证工作,年初与省农业厅协作邀请农业部专家来杭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全市共有34人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认证检查员的资质;同时有7人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的资质培训。这些检查员在今年的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滤布上半年协助各区、县(市)农业局对种养生产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举办了认定认证知识培训,对符合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条件的.产地或基地及时组织申报。到目前止,102家单位和个人申报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种植规模为万亩、食用菌万平方米,畜牧业规模万头(羽)、蜂2500(群),水产品规模为万亩;已有9家基地通过了无公害产地认定,种植规模为万亩,养殖规模为 万头(羽);其余于在省级认定机构的审核之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力地推动了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种、养业的生产业主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到目前止,全市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单位共 59 家,申报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共67个,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9企业,10个产品,产品生产规模吨;其余已上报省级认定机构审核。全市有18家企业的107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申报材料通过省绿办申核和现场检查合格后上报国家绿办认证中心,现已有6家企业的32个产品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7月1日以来,由杭州市绿办直接受理了13家企业的25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目前正处现场检查阶段。全市有23个产品通过了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受理,有4个产品通过了有机认证,其余已通过检测和现场考察,各项目正在实施认证之中。

4、加强培训、制定标准,规范豆芽菜市场。为规范豆芽加工、加强豆芽质量监管,让豆芽加工业主按无公害豆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加工与管理。我局组织专家制订了豆芽菜生产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明确作为豆芽生产加工业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权利。通过培训让豆芽生产加工业主掌握无公害豆芽的生产加工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在实际生产加工中正确有效地应用。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6篇

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府和工业区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安监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质监局、建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园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事故防范,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工业区在生产、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火灾事故3起,死亡2人。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工业区安委会共有成员单位34家,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次,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对年度、季度重点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对各阶段需协调和解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并下发《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xx年执法计划》、《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等37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分解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1、实施安全责任签约制。管委会与园区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今年签约单位有859家,其中直接签约285家,间接签约574家。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办、房管办、社区办、居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签定了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书。

2、实施履职考核制。安委会制定《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对成员单位和直属企业考核机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内容并下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3、实施分类监管。结合各单位实际,将企业划分成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两类。其中:综合监管单位有13家,专项监管单位有重点监管(a类)企业50家,较大监管(b类)企业120家,一般监管(c类)企业380家。

(三)明确监管重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围绕生产、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排查单位1731家,其中检查单位871家,复查单位860家,开具检查意见书871份,开具复查意见书860份,发现隐患3151条,已落实整改3093条。

1、加强生产安全领域监管。注重源头管理,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职业卫生健康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劳防用品配戴等方面、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汽车维修等企业的安全监管。

2、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监管。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开展“清剿火患”、“三提升”、“三治理”、“三违”等专项检查,切实消除了“三合一”、群租、简易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一批安全隐患。

3、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领域监管。对辖区23个建筑工地场所内的深基坑、脚手架、塔吊、井架、工地围墙、工棚、排水系统等实施全面安全检查。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监管。突出对园区市政设施及市政附属设施、道路障碍、交通信号设施等道路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风险管控。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对重点监控设备和重点场所实行现场监管,加大对未注册登记、人员无操作证、无管理员证、压力容器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的整治。

6、加强地下空间领域安全监管。对地下空间领域存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消防设施损坏、防台防汛设施不全、违章搭建等隐患进行排摸整治。

(四)紧抓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打非”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业区成立由23个部门参加组建的8个监管小组,在园区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建筑施工等12个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此项工作期间,共排查单位 623家,发现隐患329条,已落实整改321处。同时,联合区安监、消防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泰宇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查封、对上海汇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上海和中桂餐饮有限公司停业、收缴15公斤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31只。

2、着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被区列为重大挂牌督办单位。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讨论工作措施。区消防支队也多次上门指导工作。目前,春中路住宿的500多人已全部搬迁,申南路厂区的住宿人员也按消防要求整改完毕。

(五)发挥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我们在注重日常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监管协调职责,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着力推进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领导带队安全大检查、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整治、“十八大期间”安全大检查、“三违”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隐患事故的发生。

1、开展领导带队安全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十八大”等时期,由工业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安全办、综治办、整违办、社区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原群力村、新生 队、华西路南、西侧的闲置土地、光中路迪比特物流木材加工场等,开展安全大检查20多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检查组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制定相关整治方案,落实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跟踪指导,确保隐患消除。

2、开展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专项整治。“” 火灾后,根据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区实际,专门成立5个检查小组,由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带队,在辖区开展了2轮对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的排摸整治。共排查单位187家,发现各类隐患559条,已落实整改545条。排查出非法物流企业11家,违章建筑32处。现经整治,11家非法物流中的3家公司已停止使用,8家非法物流公司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人员已搬离;拆除金都路南华西路西侧、华宁路nec原上广电南侧临时工棚等违章建筑,拆除面积约3000平方米。

3、开展“十八大期间”安全大检查行动。“十八大”期间,共排查单位239家,出动人员704人次,发现隐患数731条,已落实整改725条。对上海美高森美半导体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存储危化品行为、上海海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而违规作业行为、新源小区内一外来人员违法使用非危险品车辆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联合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开展“三违”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现已排查发现:违法用地有14处,主要分布于工业区的闲置土地处,存在人员居住、农业、废品回收、木材堆放等安全隐患,违法用地面积约18650平方米;违法建筑有40处,主要分布于工业区的'闲置土地、股份合作社内企业等,存在 “三合一”、消防设施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面积约17200平方米。

(六)夯实基础建设,构筑安全生产管控防线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7篇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成立了专门的质量监管小组,制定了相关监管标准和流程,并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对农产品的抽检把关,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产品,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我们加强了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通过建立追溯系统,可以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源头,加以解决。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培训班,提高了农民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我们也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总而言之,这一年来,我们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产品质量监管力量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8篇

这次活动全省各市县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具体是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办、工商局、_、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各生产基地、市场、农资店的检查;防疫站负责对各酒店食品供应的检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各农贸易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抽检样品的检测;电视台负责新闻报道;农业局、科技局负责科技下乡活动。各现场咨询点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于分工明确,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了这次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19篇

这次活动主要是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我省把各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好成效。一是结合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召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确保年会的顺利召开。二是结合“五一”黄金周的来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重点是抓好禽流感疫情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增强禽流感疫情后消费者安全消费信心。三是结合优质服务活动,加大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抓好种子及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等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四年五月十日

主办单位:_农业农村部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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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20篇

一、基本原则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种植业保险试点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加种植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种植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经办机构等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

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气象、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二、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和区域:拟在全县各乡(镇)综合玉米、小麦种植面积、农户风险需求等情况开展玉米、小麦种植业保险工作。补贴险种定为玉米、小麦种植保险。

(二)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低收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参照玉米、小麦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根据省、市精神,确定玉米每亩保险金额260元,费率7%,保费元;小麦每亩保险金额300元,费率5%,保费15元。

(四)保费补贴比例及金额: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分别按应缴保费的40%、25%、10%、10%比例进行补贴,其余15%的保费由农户自己缴纳。

3.保费总额及各级分担数:以实际种植面积乘以每亩保费及各级分担保费比例安排。

三、保险经营机构

我县种植业保险由人保财险支公司办理。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21篇

一、引言

事实表明,各国国情尽管不同,但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都远远滞后于为城市的

雇员雇工建立的国民社会年金保险计划。其客观原因、规律性如何?对我国建立农民社会年金保险计划有些什么借鉴意义呢?

二、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1.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挑战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很小,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地位已显著降低。农村经济极不稳定,农村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农民收入普遍低下,生活日益贫困;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劳动力不足,农地无人耕种而撂荒,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加之,西方国家的居民一般家庭观念比较淡薄,往往也不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老年农民一般都依靠自己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养老,但农业劳动力的老化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进而成为各国工业化发展的障碍。西德是最早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国家,在1957年,西德的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产值份额仅为,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而工业产值份额却为,工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50年代的德国已是十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农业的发展完全依靠工业剩余的支援。日本是1971年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当时日本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很低,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0年代初的下降为,工农业产值的比例为,农业劳动力人数由50年代初的下降为。农业生产增长率1951~1961年平均,1961~1970年平均3%,1971年比上年负增长6%。[1]丹麦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一向占有重要的地位,丹麦以生产粮食

为主,到60年代转而以畜牧业为主。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部门构成中由60年代的下降到1976年的,农业的地位迅速下降。芬兰粮食生产到1968年才自给有余,但是到了70年代中期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有所下降,如小麦由1976年的654千吨下降为1977年的295千吨,黑麦由178千吨下降为80千吨,燕麦由1573千吨下降为1023千吨,马

铃薯由948千吨下降为737千吨,甜菜由610千吨下降为560千吨。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也因此大受影响,1975年为,1976年为,1977年为。波兰政府也是70年代中期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其农业份额相对于其他各国高些,但也只有。由此看来,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问题比较突出,以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甚至严重负面影响。

2.人口状况的变化农业人口状况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都很低。如日本当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丹麦1997年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20%;芬兰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40%;农业人口比重最大的是波兰,也只有42%。这表明各国在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其农业人口远远低于非农业人口,或者说,非农业人口已经超过了50%以上。虽说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在明显下降,可是各国面临由于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下降而导致的农业人口绝对量的增加,以及农业人口的老化,为各国所担忧。根据人口经济理论所确立的人口增长模型(见图1),一个国家的人口要经历一个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型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型的转变过程,这对世界各国是普遍适用的。根据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人口增长的第一阶段与工业化发展以前的时期相对应,人口增长的第二阶段大致与工业化的初期相对应,这一时期,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疗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居民的健康和营养状况大为改善,从而引起人口死亡率大幅度地下降,高出生率与低死亡率的并存使得人口增长率急剧上升;人口增长的第三阶段大致与工业化中期相对应,这一时期死亡率仍在下降,但下降的进度放慢,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妇女文化水平和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参与率的提高,以及生育观念的改变,使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要大于死亡率下降的幅度,从而使人口增长率逐渐降低,人口增长的第四阶段大致与工业化的后期相对应,这一时期出生率的下降步伐明显趋缓,而死亡率因趋于极限而难以下降,这样低出生率伴随着低死亡率,人口变动逐渐趋于稳定,且增长率趋于零。

(附图{图})图1人口增长与工业化对应关系模型图注:①发达国家指首批工业化国家,如英国、西德、美国、日本、加拿大等。②后起国家指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韩国、波兰等。
人口增长阶段与工业化成长阶段的对应关系意味着在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前期,经济发展一直都面临着人口高增长的压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困难时期往往在这一阶段形成,如果农业部门不能供给充足的剩余,则经济要成功地度过这一阶段是困难的。农业人口的高增长严重制约着农业剩余供给的增加。因此,摆脱这一人口陷井的根本办法,就要求尽可能快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同时积极地对农业人口的高出生率进行必要的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结果,使出生率急剧下降,由于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技术的发展,死亡率也急剧下降,这个在人口高出生率

时期出生并存活的人在过半个多世纪后成为白发老人,换句话说,在半个世纪后,将有一个老龄人口高峰期,这些老龄人口将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根据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时间看,正是在老年人口压力最大的时候(图1中的阴影部分)。3.经济发展的水平

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制度的背景是在农村面临着严峻的经济、社会问题情况下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尤其是像西德、日本等这些发达的国家,从它们工业化发展所走过的历程来看,当它们充足的吸纳了农业剩余而有了大量资本积累完全走上了工业化发展道路之后,农业的发展缓慢难以与工业的发展相协调,此时,需要以工业剩余

来补充农业。这一时期,由于工业高度发展,表现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水平化,人均GDP很高。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除了斯里兰卡人均GDP只有美元,波兰人均GDP为1822美元外,其他国家人均GDP都在2000美元以上。但是根据各国工业化发展的阶段看,只要人均GDP达1000美元(按1980年美元价计算),就实

现了工业化发展的第一个飞跃,即农业为工业提供剩余的使命结束。这一阶段美国用了80年时间,日本持续了40年时间。相反,韩国、台湾等后起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农业提供剩余持续时间要短得多。在农业为工业提供剩余使命结束后一段时期,常需几十年时间工农业要进行各自的积累,自我发展,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各国陆续建立工人年金保险制度,为保障工人的生活安全,老后有良好的经济保证。日本是在1941年建立工人年金保险的,而在30年之后的1971年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均GDP达3802美元(按当年美元现价计算),日本便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同年,日本建立了农民年金保险制度。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是工业反哺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所起的作用给农村居民提供了一种社会福利,而且是农业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保障措施的组成部分。

三、结论与思考

如果将各国工业化成长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的话,则大致划分如下:第一阶段:经济起飞时期,工业的发展要完全依靠农业的支援,即以农养工阶段。若工农业的结构比例为6:4,农业劳动力份额不超过55%,人口城市化率不低于35%,人均GNP不少于1000美元(按1980年汇率计算),则经济发展进入下一个阶段。第二阶段: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工业化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剩余积累,农业和工业平等发展,即工农自养阶段。若工农业的结构比例为8:2,农业劳动力份额在30%以下,人口城市化率在50%以上,人均GNP在2000美元(按1980年汇率计算)以上,则

进入下一个阶段。第三阶段:工业化发展的成熟时期。工业化的发展完全依靠工业剩余积累,且农

业的发展需要工业支持,即以工养农阶段。前述分析表明,这些国家或地区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即工业化发展靠自身积累,且其剩余反哺农业时期。依世界各国的经验,在工业剩余反哺农业的初期,一般所采取的措施都是进行农业价格保护,进行农业投资,之后,才是进行农村社会保障。美国以工业剩余回流农业为内容的农业保护政策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日本是60年代初期,开始以工业剩余回流

农业进行农业保护的,同期建立了农业工人的养老年金保险,但直到71年才建立了农民年金保险。台湾省是在7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农业保护的,但农民年金保险的建立是在90年代初开始的。根据以上资料和分析,我们对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其他经济指标粗略推断如下:(1)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15%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以下。(2)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已下降到50%以下,且总人口增长处在人口增长的第Ⅲ阶段中后期(图1阴影部分)。

(3)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当年美元)。按照这一推断,那么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呢?是否具备建立农民社会年金保险制度的条件呢?(1)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下降,目前农业在国民经济,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各部门中的份额为,农业劳动力份额为(1995年统计数据)。(2)我国目前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出生率由1990年的下降为1995年的,而死亡率由1990年的下降为1995年的,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正处在人口增长的第三阶段中期。(3)我国在1995年人均GNP约为1000美元(按1979年的不变价计算)[2]。对照国外的经验,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工业化水平还很低,还不具备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经济条件。统计表明,我国工业净产值首次超过农业净产值是在1971年

,这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体转向以工业为主体的临界点,当时农业净产值的结构份额为47%左右。经过约15年的过渡,到1985年,我国净产值的结构份额基本稳定在41%以下,农业劳动力占全国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为60%,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人均GNP按1980年汇率计算已接近600美元(若按人民币实际购买力计算人均DNP接近1000美元)。根据前述各项指标,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在80年代中期基本上完成了第一阶段。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工业与农业平等发展的阶段。当然,尽管我国工业化水平目前很低,可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远远高于那些工业化国家当时的水平。自7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呈高速增长的势头,1979—1991年GNP平均增长率达,人均GNP平均增长率为,1992年、1993年又分别创造了和的世界记录。而1965年到1990年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根据有关预测资料1990年到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按照该增长速度,中国20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等于1990年的10倍,203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等于1990年的19倍。预计中国在2050年前后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万美元左右(以1990年美元汇价计算)。依发达国家经验,工业化中期一般所用时间较短,如美国用了30年,日本用了10年,台湾地区用了10年。那

么,我国依目前的发展速度要不了几年就会渡过这一阶段而跃入工业化成熟期或更高的阶段。如果经济确如所预测的速度发展,全国性的、真正的农民年金保险制度要到15—20年以后才能顺利地建立起来。不过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很大,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已相当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如苏南地区1993年人均GNP已达到1500美元(,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按当年汇率折算),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只占,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已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大体相当于日本60年代后期,台湾地区70年代后期,韩国80年代初期水平。因此,这些发达地区可以早一些开始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制度。与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观点相比,我们在这里所得的结论显得不大协调,观点似乎有些保守。但任何制度变迁首先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尽管强制性制度

迁有其必要性,但也必须认真考察其成本和效果。参考文献:

1.李pèng@①:《农业剩余与工业化的资本积累》,西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2年。

2.田伯平:“东亚发展模式与苏南现代化道路的比较”,《国外社会科学情况》

(南京),1995年第4期。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22篇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认真贯彻落实《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23篇

根据《20xx年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9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太龙镇领导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治各项行动,做到加大宣传培训,狠抓蔬菜、农药、畜产品、水产品、兽药违禁药物的清查、监测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违规违禁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组任为成员。要求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按要求进行检查、督查。

二、抓好宣传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保持宣传培训与指导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综合整治活动工作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结合赶场面对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街头宣传6次,教育种养户、经营户自觉遵守投入品使用规定,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严格实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通过送资料、送技术对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自觉遵守质量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检查:水产品整治,检查了水产养殖户1户,对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措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为。

农资及畜产品、兽药整治,共出动12批,48人次,检查了21个农资经营户,其中农药经营户12户,肥料经营户9家。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对兽药经营户9个,9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在饲料原料及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氨”“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同时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查处违规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一些违规行为和现象。对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和档案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当场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整治工作量大,无工作经费来源。

二是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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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保工作总结范文(实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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