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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报告范文(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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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报告范文(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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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报告范文 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根据《_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_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87号)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鉴证业务。

第三条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

第四条在接受委托前,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及其他事项。

第五条承接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接受委托的清算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二)税务师事务所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三)税务师事务所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并出具书面鉴证报告。

(四)与委托人协商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见附件1)。

第六条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鉴证对象,是指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等可以收集、识别和评价的证据及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会计资料及会计处理、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纳税资料及税务处理、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等。

第七条税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应当符合适当的标准。适当的评价标准应当具备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和可理解性等特征。

第八条税务师事务所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有计划地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获取与鉴证对象相关的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并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

在确定证据收集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体现重要性原则,评估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获取充分、适当、真实证据基础上,根据审核鉴证的具体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税务师事务所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如下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帐薄。

(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四)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五)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单。

(六)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七)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凭证。

(八)转让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分期开发分摊依据。

(九)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合法有效凭证。

(十)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时,应当对下列事项充分关注:

(一)明确清算项目及其范围。

(二)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与非清算项目的收入和支出。

(三)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

(四)正确划分不同时期的开发项目,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五)正确划分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防止混淆两者的界限。

(六)明确清算项目的起止日期。

第十四条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清算项目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三章的规定审核收入总额。

第十五条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先按照本准则第四章的规定审核扣除项目的金额。

第十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在审核鉴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符合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外,可以终止鉴证: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六)纳税人隐瞒房地产成交价格,其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经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沟通,沟通无效的。

第十七条纳税人虽有本准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但如有下列委托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仍然可以接受委托执行鉴证业务,但需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一)司法机关、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

(二)依法组成的清算组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章清算项目收入的审核

第十八条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包括:

(一)评价收入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或编制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进行核对。

(三)了解纳税人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

(四)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以及不同税种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五)正确划分预售收入与销售收入,防止影响清算数据的准确性。

(六)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

第十九条本准则所称清算项目的收入,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审核纳税人是否准确划分征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第二十一条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对于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的外币收入,应当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有本准则第十六条第(六)款情形,但按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接受委托执行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获取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确认的同类房地产评估价格,以确认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视同销售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审核确认:

(一)按本企业当月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三)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认。

第二十四条收入实现时间的确定,按国家_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一)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二)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必要时,注册税务师应当运用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企业按照项目设立的_预售收入备查簿_的相关内容,观察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款确认收入日期、收入金额和成本费用的处理情况。

(二)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点审查给予关联方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销售折扣和折让转利于关联方等情况。

(三)审核企业对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审核按揭款收入有无申报纳税,有无挂在往来账,如_其他应付款_,不作销售收入申报纳税的情形。

(五)审核纳税人以房换地,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是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缴纳税款。

(六)审核纳税人采用_还本_方式销售商品房和以房产补偿给拆迁户时,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七)审核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过程中收取的价外费用,如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收益,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审核将房地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被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九)审核纳税人转让在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十)审核以房地产或土地作价入股投资或联营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或联营,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第四章扣除项目的审核

第二十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审核纳税人申报的扣除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范围。审核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二十八条扣除项目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包括:

(一)评价与扣除项目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或编制扣除项目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及有关申报表核对是否一致。

(三)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和项目预(概)算资料,并了解其执行情况,审核成本、费用支出项目。

(四)审核扣除项目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会计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确认扣除项目的金额是否准确。

(五)实地查看、询问调查和核实。剔除不属于清算项目所发生的开发成本和费用。

(六)必要时,利用专家审核扣除项目。

第二十九条审核各项扣除项目分配或分摊的顺序和标准是否符合下列规定,并确认扣除项目的具体金额:

(一)扣除项目能够直接认定的,审核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二)扣除项目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审核当期扣除项目分配标准和口径是否一致,是否按照规定合理分摊。

(三)审核并确认房地产开发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可售面积,是否与权属证、房产证、预售证、房屋测绘所测量数据、销售记录、销售合同、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等载明的面积数据相一致,并确定各项扣除项目分摊所使用的分配标准。

如果上述性质相同的三类面积所获取的各项证据发生冲突、不能相互印证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追加审核程序,并按照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更可靠的原则,确认适当的面积。

(四)审核并确认扣除项目的具体金额时,应当考虑总成本、单位成本、可售面积、累计已售面积、累计已售分摊成本、未售分摊成本(存货)等因素。

第三十条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否获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口径是否一致。

(二)如果同一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分配比例和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含有关联方的费用。

(四)审核有无将期间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

(五)审核有无预提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六)比较、分析相同地段、相同期间、相同档次项目,判断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第三十一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征地费用、拆迁费用等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二)审核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并与相关账目核对。

(三)审核纳税人在由政府或者他人承担已征用和拆迁好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相关扣除项目,是否按税收规定扣除。

第三十二条前期工程费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前期工程费的各项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二)审核纳税人是否虚列前期工程费,土地开发费用是否按税收规定扣除。

第三十三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包方式。重点审核完工决算成本与工程概预算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异常。当二者差异较大时,应当追加下列审核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

1.从合同管理部门获取施工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并与相关账目进行核对;

2.实地查看项目工程情况,必要时,向建筑监理公司取证;

3.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尤其是各企业适用不同的征收方式、不同税率,不同时段享受税收优惠时)承包或分包工程,增加或减少建筑安装成本造价的情形。

(二)自营方式。重点审核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二)如果有多个开发项目,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分项目核算,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

(三)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

(四)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含有以明显不合理的金额开具的各类凭证。

(五)审核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六)审核有无预提的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七)获取项目概预算资料,比较、分析概预算费用与实际费用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八)审核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应负担各项开发成本是否已经按规定分摊。

(九)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分摊和扣除是否符合有关税收规定。

第三十五条开发间接费用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各项开发间接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二)如果有多个开发项目,开发间接费用是否分项目核算,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

(三)审核各项开发间接费用是否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

(四)审核各项开发间接费用是否含有以明显不合理的金额开具的各类凭证。

(五)审核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开发间接费用。

(六)审核有无预提的开发间接费用。

(七)审核纳税人的预提费用及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是否在本项目中予以剔除。

(八)在计算加计扣除项目基数时,审核是否剔除了已计入开发成本的借款费用。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应具实列支的财务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除具实列支的财务费用外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否按规定比例计算扣除。

(二)利息支出的审核。企业开发项目的利息支出不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审核其利息支出是否按税收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开发项目的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审核:

1.审核各项利息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2.如果有多个开发项目,利息费用是否分项目核算,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利息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

3.审核各项借款合同,判断其相应条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审核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第三十七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审核,应当确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有关规定,计算的扣除金额是否正确。

对于不属于清算范围或者不属于转让房地产时发生的税金及附加,或者按照预售收入(不包括已经结转销售收入部分)计算并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不应作为清算的扣除项目。

第三十八条国家规定的加计扣除项目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取得土地(不论是生地还是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即转让的,审核是否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核实有无违反税收规定加计扣除的情形。

(二)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仅进行土地开发(如_三通一平_等),不建造房屋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是否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是否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开发土地的成本之和计算加计扣除。

(三)对于取得了房地产产权后,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良或开发即再行转让的,审核是否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核实有无违反税收规定加计扣除的情形。

(四)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审核其代收费用是否计入房价并向购买方一并收取,核实有无将代收费用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对于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审核其扣除项目金额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摊扣除。

第五章应纳税额的审核

第四十条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法规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一)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二)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1.如果企业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属于同一项目;

2.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

3.对于同一清算项目,一段时间免税、一段时间征税的,应当特别关注收入的实现时间及其扣除项目的配比。

(三)审核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的计算是否正确,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四)审核并确认清算项目当期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应补或应退税额。

第六章鉴证报告的出具

第四十一条本准则所称的鉴证报告,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

第四十二条鉴证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一)标题。鉴证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_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_.

(二)收件人。鉴证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税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鉴证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鉴证业务的委托人。鉴证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三)引言段。鉴证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说明对委托事项已进行鉴证审核以及审核的原则和依据等。

(四)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鉴证报告的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1.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2.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3.简要陈述对委托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五)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注册税务师应当根据鉴证情况,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确认出具鉴证报告的种类。

(六)鉴证报告的要素还应当包括:

1.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2.载明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

3.注明报告日期;

4.注明鉴证报告的使用人;

5.附送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相关的审核表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应当根据鉴证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分为以下四种:

(一)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见附件2)。

(二)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见附件3)。

(三)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见附件4)。

(四)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见附件5)。

上述鉴证报告应当附有《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及有关附表》(见附件6)。

第四十四条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确认涉税鉴证事项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一)鉴证事项完全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遵从了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二)注册税务师已经按本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审核过程未受到限制。

(三)注册税务师获取了鉴证对象信息所需的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具体纳税金额。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可以作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或审批事宜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认为涉税鉴证事项总体上符合法定性标准,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一)部分涉税事项因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具体政策规定或执行时间不够明确。

(二)经过咨询或询证,对鉴证事项所涉及的具体税收政策在理解上与税收执法人员存在分歧,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裁定。

(三)部分涉税事项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虽然影响较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真实证据的部分涉税事项,确认其土地增值税的具体纳税金额,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保留事项予以说明,提请税务机关裁定。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可以作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或审批事宜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认为对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以至于无法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发表意见,应当出具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不能作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或审批事宜的依据。

核销报告范文 第2篇

一、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的主要方法

(一)通过审查期后的收款予以证实

年报审计的高峰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上年度正常的应收账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一般能够收回。注册会计师应选择外勤结束日前一两日,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若款项已经收回,则可为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存在或发生等提供证据,即使债务人未回函,也可确认其金额。

(二)通过追查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的确凿发生

1.从原始发票追查至会计记录。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日金额较大的账户,找出其销售档案,检查定货单、销售单、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单、销售发货单和销售发票等,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超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等。如果顺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销售与收款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2.从相关会计记录追查至合同、订单。注册会计师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中选取金额较大的客户,自应收账款明细账追查至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销售通知单、销售合同、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单和顾客订货单等,为验证交易和事项发生过程的正确性提供证据。如果逆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二、替代性审计程序审查的重点内容

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重点审查哪些账户,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账户进行分类。账龄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应收账款金额越大,对会计报表越重要,就越应该重点审查。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操作时,可将全部应收账款账户划分为正常账户和非正常账户两类,其中:正常账户包括1年内借贷方发生额正常、仅有借方发生额或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非正常账户包括当年无发生额即账龄在1年以上的账户。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时,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账户,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1.借贷方发生额正常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抽查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可以适当高一些,关注重点包括: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账户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账户期初余额加减借贷方发生额与期末余额平衡关系的正确性等,并将审验过程详细记录于替代程序审计表。如果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就可以确认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2.仅有借方发生额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是为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赊销策略。如果是,则应重点关注欠款是否仍在信用期,对方的信用标准(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是否符合赊销政策规定,对方是否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等。如果不是,对此说明客户的商品可能滞销,可能为了减少库存而赊销,可能会形成坏账。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要时,可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3.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应收账款只有贷方发生额,相当于客户的预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对于此类账户需要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并结合存货审计,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已将存货发出,而未确认收入,偷漏税款等。如果存在以上的情况,需提请客户进行调整。若客户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二)非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贷方余款,对方会催促结算,一般不会长期挂账,即使有,所占比例也非常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予考虑。本文所述的应收账款非正常账户均指账龄超过1年的有借方余额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及时提请对方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对重大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

2.客户是否在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债权是否清晰,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3.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注意如下内容:是否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是否取得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或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是否取得已经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债务人用其财产或者死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无继承人的相关法律文件,是否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等,作为确认坏账损失的依据。

4.坏账损失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坏账损失财务处理意见是否按照程序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权力机构审定。

5.对逾期3年应收账款处理的坏账损失,是否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

6.客户处理的全部应收账款坏账,是否已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充分披露。

三、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非结算债权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将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账户反映的内容计入应收账款,造成核算不真实、不准确,会计信息失真。

(二)粉饰会计报告,虚挂应收账款。例如:一些客户特别是上市公司,为粉饰会计报告,编造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虚挂应收账款,或者把不符合销售实现条件的作销售处理,虚增收入和应收账款。

(三)长期投资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为隐匿投资收益,把长期投资纳入应收账款核算。在收到投资收益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以达到偷税之目的,或者直接将投资收益转存“小金库”进行非法活动或舞弊。

核销报告范文 第3篇

近年来,集团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税平均每年以20%的幅度稳步递增,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利税30亿元,上缴税金16亿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24亿元,利税36亿元,上缴税金19亿元。

随着张裕公司的快速发展,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早在1987年公司就成立了专职审计机构。近几年,内部审计工作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公司企审部主要负责:生产、销售系统各二级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经理离任审计、应收账款审计、异地仓库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以及不良资产、可控成本费用、资金占用定额、运费、修理费使用、退回酒、原酒、葡萄加工成本等专项审计调查。2010-2011年,完成审计项目200多个,专项审计调查50多个,提出审计建议500余条,被公司采纳410余条,审核工程120多个,审减额8176万元,不良资产逐年缩减,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促进公司增收节支3000多万元,公司连续五年被国家、省、市评为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

企业的不断发展给内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此我们积极进行审计转型,不断探索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的工作模式,积极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根据证监会的规定:2012年1月日在深交所、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开始施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审计》,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年报一同公布,基于这一要求,我们内审的工作重点也随之调整。下面是张裕公司内部审计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审计取得的一些成效:

一、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重点开展营销领域的审计工作

在营销领域,异地仓库、应收帐款、产品价格、广告费投入、销售人员差旅费及销售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协调等,是给公司带来风险的重点领域,也是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对象,因此,对这些风险大、收益高且对公司目标实现有重要影响的领域,企审部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关键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一是异地仓库重点关注:账实情况、出库手续、各产品库龄、产品龄情况、仓库分布格局、库存量、保管员管理等;二是应收账款重点关注:账账情况、账龄、可收回性、金额、呆坏账处理;三是产品价格关注:酒店渠道的专品,是否为本区域标识,商场专品,终端零售价格;双跨产品价格执行情况;四是广告费投入重点关注:广告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年终汇算结果、超支情况、广告费支出单据真实性等。

根据审计情况,建议公司出台了《异地仓库管理办法》、《广告费投入产出考核》、《关于对公司产品价格管理的规范意见》等公司规章。有效的控制了原来存在的:异地仓库账实不符、随意发货、库存产品滞销、破碎、过期、沉淀等问题;应收账款的呆坏帐和市场人员随意从应收账款中代垫坐支的问题;营销人员私调价格造成市场价格混乱、互相串货、导致丢失客户、丢失诚信等问题;广告费投入超过预算、市场人员私自从货款中垫支广告费、在客户处借用等问题;同时强化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为市场服务的意识等。

张裕公司除了在市场营销高风险领域广泛开展审计,还在生产、采购、筹资、投资等领域协助公司进行了相应风险的规避。

二、实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整合的工作流程

近年来,我们按照公司的风险管理方针和策略,以风险管理目标为标准,充分审核被审计单位在风险识别、评价、审核管理等方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损失发生之前就作出最有效的安排,使损失额降至最低。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内部审计紧紧围绕企业风险管理的三个重要组成要素――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反应进行再监督,实行风险管理的审计程序,对于审计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经公司研究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审计工作,并形成后续审计专项报告,对于没有执行或是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近几年,公司在做好市场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内部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要求各二级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出台的管理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完善的对部门副职和一般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其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职能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了责任落实。

根据公司的要求,企审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2010年6月,我们先后对二级公司内部责任制考核办法、原酒成本、葡萄加工成本、运费、修理费、加工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检查中主要关注:各二级公司对车间、部门管理人员及车间工人有无制定考核标准,是否组织考核,对考核结果有无奖惩制度,并对各项责任制的考核过程和各种费用考核条例是否有完善、合理,进行意见征询,并对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形成了专项检查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规范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对节约费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个人和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有效的提高了工人工作积极性和使命感。

通过反馈意见,修订了对生产系统重点费用的管理控制文件,对生产系统重点控制的加工费、修理费、运费、燃料动力费用的审批手续、核销原则、过程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明细的考核细则,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控制各项重点费用,定期检查,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为领导了解生产系统的费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其中:对燃料动力的控制,一方面确定预算指标:根据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分别要求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20%、16%的幅度,2011年下降,结合国家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2011年公司吨酒耗能指标为:在2010年的基础上公司总体下降5%,生产系统各二级单位下降幅度要求同比不得低于5%。另一方面修订生产系统能耗费用管理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

首先,规范管理制度建立。

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公司能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各自的能源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其次,加强能源消耗台账管理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各自的水、电、煤(汽)消耗台帐,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水、电、煤(汽)的消耗情况。

再次,定期检查,着重生产现场管理力度。

1、要求二级单位应该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分清各级的职责,分别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2、要求各二级单位应严格生产现场的管理,制定能源使用规范,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

3、各二级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更新高耗低效的设备设施,淘汰落后的产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最后,对能耗统计上报情况进行分析。

要求各二级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上月各种能源消耗报表,每季度过后5日内提交本单位的能源使用分析报告,查找能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

三、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调整审计重点。

从2007年起,我公司提出加强生产系统可控成本费用的审查,由企审部按季度进行审计检查。

通过近3年的实践,内部审计部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系统的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回报、分析,对于考核中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新的考核办法,使张裕公司可控成本费用的管理更加趋于科学、合理,有效的防范在成本管理中个别单位利用管理漏洞,投机取巧,使公司的费用考核结果不准确,增加不可控风险。

针对以往只考核可比产品的吨酒包装材料成本,部分单位存在将可比产品成本超过定额部分转入不可比产品,致使考核结果不准确。针对此方面的漏洞,2010年张裕内部审计部门提出:

1、除了延续对可比产品的考核外,新增对不可比产品包装材料消耗率的考核。将所有产品都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包装材料成本考核的全覆盖。其中:

(1)包装材料包装材料消耗率=(使用量-产量)/产量。

(2)对不可比产品的包装材料,分别按瓶、盒、箱、盖等不同材料,与可比产品的平均消耗率比较,要求其不高于可比产品的平均消耗率。

2、针对以前年度对配成酒过程消耗分别考核贮酒损失率、配成损失率、装酒损失率,在考核中,发现因计量工具的限制,很多单位的数据提报流于形式。2010年提出考核配成酒自投料至产成品全过程的投入产出率,使配成酒消耗率指标的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3、2010年增加吨酒变动费用的考核,在往年单项考核吨酒运费、接待费等费用的基础上,考虑近年外加工的数额较大,仅2009年外加工费发生2000多万元,本年又增加了对吨酒加工费用的考核,从而使张裕公司对各项变动费用的考核更加全面。

根据我们在成本审计和管理的经验,撰写的论文《实行战略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竞争优势》一文获省现代化成果特等奖,并于2011年获得省第二届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审计为公司内部审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张裕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发挥了互动效应。

四、根据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大型工程的基建审计力度,规避投资风险。

近几年,随着张裕公司的迅速扩张,大型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加强技建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对公司规避投资风险、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基建审计的监督管理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严格选择中介审计机构。

要求选择具有_认可的甲级、乙级资质(甲级资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乙级资质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执业);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在审计质量、工作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二,严格审计程序。

一是采取穿插审计。为防止施工方同审计机构串通,也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机构能够更严格把关,对工程项目进行穿插审计,如北京爱斐堡酒庄工程有三家审计机构穿行,分别是正源和信、通元和中瑞岳华。

二是加大内审力度。对于烟台本地的工程,每项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把工程结算资料报工程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再报企审部,由企审部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退回重做,初审后,经领导批准转交审计机构。在外地的工程完工后,报经领导批准由企审部汇同中介机构直接对项目进行审计。

三是三方共同参入,确保审计质量。工程量现场测量工作、工程量核对工作及定额套项工作都是由甲、乙和审计机构三方共同进行,这样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了弄虚作假。

四是对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对葡萄酒城之窗、博物馆改造装修、爱斐堡小镇装修等大而复杂且工期紧的工程项目同审计机构一起进行施工过程跟踪,现场拍下照片,做好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对工程施工过程有一个全面了解,为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提供了完整详细的资料,确保了审计工作质量。

第三、对公司技改基建工程管理起到监督作用。

公司技改部门负责工程的建设,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的审计,对技改部门提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校对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相符,勘察现场,了解工程概况,实行量、价分离,在工程管理上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五、根据风险导向在内部审计中应用取得的积极效果,谈几点体会。

根据张裕公司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中的实践和探索,可以欣喜地看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已经开始尝试按照一定的规程服务于公司的风险管理,为规避公司面临的综合风险,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将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进行了初步的结合,尽管这种结合不够系统和规范,但明显提高了内审的效率和效果。

(一)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有利于把审计重心前移,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水平。

内部审计在公司风险管理过程中,有重点的选择关键风险点,进行有针对性地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组织需要,利用内部审计充分熟悉组织经营战略、发展目标的有利条件,准确的识别风险、将风险水平进行量化,将审计力量合理分配高风险领域,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防范,给高层管理人员及时提出合理的规避风险建议,提高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对经营风险的科学预测,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通过近年的工作实践可以看出,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通过风险审计评价,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为企业制定战略规划、调整经营方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科学、有效的保证。

(三)更新审计理念,更好的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水平。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不仅是一种新的审计模式,它内含价值增值等新的审计理念,能促进内部审计实现增加价值、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因此,内部审计人员,也应该不断学习,更新思路,用新的理念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水平,促进风险导向审计更好的服务于组织发展。

核销报告范文 第4篇

根据《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村级招商引资接待费管理情况的通报》、《关于规范村级招商引资接待费管理意见》、《_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意见》《_武夷山市纪委、武夷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农村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兴田镇实行资金、帐务双代管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库存现金超额,非生产性开支较大、村干部报酬超标,尤其是伙食费严重超标,为遏制利用村集体资金大吃大喝不良现象,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兴田镇各行政村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一)村两委会议制度:凡村级组织安排、部署、研究村级工作及较重要事情时,必须召开村两委会集体讨论议定,在召开两委会之前,两位主干必须先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广、影响大的重要事情,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议定,村民代表大会之前,村里要先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对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初步统一意见。

票据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组织一律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统一在镇会计服务中心票据管理员处领用和核销,实行“领用一本,核销一本”的原则,严禁“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违法行为。

村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组织要建立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印章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的保管人,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印章使用的审批人和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直接保管印章。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后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好印章使用的记录备查。对违反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制度。

(一)规范、配备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3至5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负责监督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与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可合二为一)。

(二)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村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须注明用途、经办人签名,交由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同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理财小组专用公章,由村报账员与兴田镇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结算入账。即,结账的原始凭证须具备:村支部书记审阅、村主任审批、注明用途、经办人、加盖理财小组印章,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原始发票,须经镇挂村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市村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地点,保证“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和“村集体财务收支流水帐公开表”,于每月10日前在村财务公开栏及各户代表议事点(或自然村)公开,当月无经济往来业务的行政村,也必须按有经济往来业务的公开形式公开,注明本月无经济往来业务。对未按月公开的行政村报帐员进行口头警告,对一个季度未公开的行政村报帐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半年未公开的行政村报帐员要求行政村给予更换。

(四)记录好两簿。1、原始凭证审核记录簿。村报员每月理财时,应做好原始凭证审核记录簿,记录好本期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审核情况,违反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张数、金额,村民对公布的财务提出异议的内容;2、村集体经济事项记录簿。村集体发生重大经济事项时,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由村两委会议记录人员,记录好经济事项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研究事项及结果,并将村集体经济事项记录入帐附件,按月交由报帐员随附原始凭证。

资产监管制度。

(一)委托招投标:凡涉及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拍卖、山林权属转让、工程、项目发包建设等事项,标的金额达3000至10000元的工程和经济项目建设、发包,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经镇挂点、分管领导同意,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处理;标的金额达至50万元的工程和经济项目建设、发包,必须经挂点、分管领导、村两委共同参与研究决策后,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标的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经济项目,必须由挂点、分管领导、村两委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招投标。

(二)资产处置:价值200元以下的资产,由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备案;价值201—1000元的资产,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备案;价值1001—5000元的资产,要召开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并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由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备案;价值在5000元以上金额特大的资产,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村委会提交公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批后,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处置结果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备案。

集体备用金制度

各行政村在会计服务中心分户帐上有余额的前提下,领用备用金最高限额为1万元,经济业务量大、且较偏远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最高领取备用金3万元,对于当月因征地工作、公益事业、项目工程建设等所需临时支付大笔资金时,应由报帐员填制“临时用款计划审批表”。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签署意见,并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后,报村挂点领导签署意见,会计服务中心包片会计、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由村报帐员和会计服务中心出纳办理财务拨款手续。

财务预(决)算制度

各村根据收入情况、开支计划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编制收支预算时村两委、报帐员必须参加,在每年3月20日前做好收支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每年3月31日前将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村级收支预算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的开支依据,年终镇会计服务中心根据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村民会议审议,接受群众监督,超预算的行政村必须做出说明,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再次审议决定是否准予追加。收入预算编制,主要有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农业收入、林业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它收入;支出预算编制,主要有经营支出、农业服务支出、林业支出、管理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管理经费、福利支出、公益项目建设支出等。

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制度

村书记、主任报酬按文件,实行职业化管理工资后,在职村主干每人每月领取村级津贴不得超过500元,各村具体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规定执行(因征地工作误工按征地奖励文件标准计算或上级专项工作奖励的除外)。另从工作实际出发村书记、主任电话费补助核定每月120元,村书记、主任车(差)旅费实行上限管理年不得突破6000元(含包车费用、汽油费及住宿费),定额内的差旅费,按实际金额报销。村两委干部基本工资核定为每月180元,各村可以根据村两委实际工作量适当计算误工补贴和年终奖金,但不得巧立名目乱发补贴奖金,年终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发放表需经镇挂村领导签署意见。村干部就读中专、大专文凭学历所发生的学杂费用村财务不得报销入账(上级文件有规定报销比例的除外);村干部参加保险个人应负担的部份,村财务不得报销入账;禁止报支各类休闲娱乐费、洗浴费、公款旅游类等票据报销入账。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目前国家惠农政策主要有:粮食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种子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业救灾资金、土地征地青苗、安置补偿款、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实行实名制管理,张榜公布。管理专项资金设置“专项资金会计科目”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套取、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和代扣代缴其他收费。

征地补偿费集体提留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留成的土地补偿费要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农村安全饮水、水利、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使用征地补偿费集体提留资金,须经村两委讨论提议,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拟定计划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名称、金额,从征地补偿费管理专户中安排使用,经村民代表签名,镇挂村领导和经济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以报告单的方式报兴田镇会计服务中心拨付资金。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对村集体的各项承包合同、茶果山、林木山场转让、工程建设施工、征地协议书等集体经济往来相关的合同、协议,除各行政村报帐员存档壹份外,均需上报壹份至兴田镇会计服务中心各包片会计处作入帐附件,便于资金往来款项核对。

完善监督责任机制

(一)完善村务监督机构,发挥其监督作用,即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村干部理财、用财、管财行为;

核销报告范文 第5篇

xxx所领导:

2001年2月20日贵港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向我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2001年6月28日贵港市城区英华装璜部向我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这两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吴润彬,吴润彬也是这两个单位的唯一出资人。吴润彬已于2010年死亡,债务单位已不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特此申请对应收债务人欠款人民币柒拾万元作为坏账损失转销。作会计账务处理。请批复。

申报部门:贵港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部

20**年**月**日

核销报告范文 第6篇

(一)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范围及内容

按照贵公司提供的申报核销的申请,本次贵公司申报核销的金额为元,分类明细如下:

(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问题解答》;

(2)国资发评价[2005]67号《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3)***市_**_统[200*]***《***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市_**_统[200*]***《***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实施意见》;

(5)**_统[200*]***号《关于做好年度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6)国家_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7)**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税所[200*]***《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

2、其他依据

(1)业务约定书;

(2)××公司××[20××] ××号《××公司(企业)关于申报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请示》。

(三)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基准日:××年××月××日。

核销报告范文 第7篇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的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其目的在于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做出评价,借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指出的是,经济效益审计与由统计、财会或其他管理部门所进行的分析与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活动,而后者则是有关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所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二、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特征

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新的相对独立的审计形式,它具有独特的外延和内涵,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有着必然的联系,但也不等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归纳起来,经济效益审计主要特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主体具有独立性。必须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和人员,这些机构和人员在审计中必须保持独立的地位和身份,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二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包括企业各种资金及使用资金的部门,甚至使用资金的计划、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依据具有规范性。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计算、预算、方案,业务规范、各种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及本单位和国内外同类行业历史水平。

四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程序具有独特性。主要表现为审计工作结束后只出具经济效益评价审计报告及审计建议书,一般不需作出审计决定。

五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具有多样性。除常规审计方法外,还包括一些现代经济管理技术。如经济活动分析、管理会计、统计分析、管理咨询、经济预测等领域内所使用的方法和技术。

六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作用具有建设性。主要是核实公共资金的效益,评价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明确其经济责任,提出审计建议。

七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目的具有宏观性。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效益性的评价,以促进企业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程序

与其他审计程序一样,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也包括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但是,在这三个阶段中,经济效益审计所进行的具体活动,与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在准备阶段要搜集更为全面和内容比其他审计更多、更复杂。其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需要编制更具体和细致的审计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因此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实际操作难度更大。第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不采取突击审计的方式,在实施审计工作前,要给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第四,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采取详式报告,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其他审计有较大的区别。审计报告中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指出制约经济效益提高的因素,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企业经济效益审计除了要运用财务审计和财经审计的方法外,还要运用其他方法。专门运用于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工作中的方法包括经济活动分析方法、经济预测方法、现代管理方法等等。经济活动分析方法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它运用运筹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企业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并透过各项指标及其关系,分析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及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评价企业的经济管理状况,拟定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和改善经营管理的措施。经济预测方法是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分析预测经济效益的状况。此外,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所运用的现代管理方法还有决策管理法、统筹法、价值工程等。

四、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1、总体经济效益评价

总体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考察被审计单位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营成果、完成了计划任务等。总体评价主要审查内容:(1)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社会贡献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2)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3)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和取得的成绩,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

2、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审计

业务经营活动直接影响经济效益。业务经营活动的审计主要是将有关指标的实际水平与计划、定额、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作出评价。具体包括:常规经营活动的审计,即对采购、存储、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的审查。(1)采购业务审计。主要审查采购计划制定的正确性,采购计划的完成情况,采购方式的合理性,采购批量确定的科学性,采购成本水平的变化以及采购费用水平的高低等。(2)存储业务审计。主要审查储备定额制定的科学性,储备计划的完成情况,储备场地的利用情况,仓库管理制度的健全与有效性,材料物资的保证程度等。(3)生产业务审计。主要审查生产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及其完成情况,生产任务与生产能力的平衡状况,生产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生产成本水平等。(4)销售业务审计。主要审查销售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及其完成情况,销售方式的合理性,销售费用的高低,销售收入水平等。

3、专项经济活动的审计

专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包括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建与改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活动的审查。

4、主要经济资源利用的审计

企业经济效益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考察效益水平的高低,既要看产出的多少,也要看投入的高低,而经济活动中的投入主要是指企业所占用和耗用的经济资源。所以资源利用效益的高低也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要内容。审查资源利用效益主要是分析各种经济活动中所消耗资源的大小,计算资源利用效益的指标并与相关标准进行对照,从中找出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利用资源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措施。经济资源利用效益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原材料利用效益、劳动力利用效益、固定资产利用效益、资金利用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等。

五、企业经济效益评价

一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审计项目后,应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审前调查,了解主要业务的特征、生产工艺和技术特点、管理方式等,在遵循科学、有效、相关、可操作性原则基础上,确立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设置应该简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指标内容和计算,均力求简单,易于使用。

二是针对不同的效益审计项目,灵活运用审计指标体系。在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活动时,可能采用某一项标准,如当期的经营计划;也可能在同一项目或对其中不同的审计事实采用几个不同的标准,如既采用当期的经营计划,又依据历史最好水平,并考虑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来评价企业经济活动体现的效益优劣,并由此找出差距,发掘潜力,提高效益。

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在考核企业经济效益时,所运用的考核指标也不同。就某一项具体的指标而言,其运用过程和要求也是有区别的。在考核企业经济效益时,应注意将上述指标作为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来运用,防止片面地、僵化地运用这些指标。否则,便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为了使评价标准更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便于将来审计建议的落实,在确立审计评价标准时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评价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适用程度。在指标的使用上要考虑所使用的指标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紧密相关,要选取那些确实能反映其经济效益水平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在数量水平的选择上要具有先进性,同时也要具有可行性。

评价标准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审计人员作大量细致的工作。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注意经验的积累,积极收集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必要时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努力把经济效益审计的基础资料搞扎实。有条件的内审机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评价标准的测算和建立工作。

三是做出恰当评价结论。根据审计项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归集、整理、综合分析之后,就需要对照选定的评价标准,做出各个审计重点或分项目乃至整个项目的评价结论。

审计评价中凡涉及审计结论的重大问题,都要具体说明相关的标准、结果及原因,对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也应详细列明理由,便于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和部门领导审阅。审计结果是对履行经济责任的证实或是涉及对事、对人的处理,必须保持职业谨慎,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对不当之处进行修改。但是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不合理、不符合事实的,审计人员应坚持原则,维持原有的审计结论。必要时可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与有关审计证据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以供审核该报告和做出处理决定时参考。

六、企业效益审计成果的利用

核销报告范文 第8篇

(一)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范围及内容

按照贵公司提供的申报核销的`申请,本次贵公司申报核销的金额为元,分类明细如下:

(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问题解答》;

(2)国资发评价[2005]67号《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3)***市_**_统[200*]***《***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市_**_统[200*]***《***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实施意见》;

(5)**_统[200*]***号《关于做好年度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6)国家_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7)**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税所[200*]***《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

2、其他依据

(1)业务约定书;

(2)××公司××[20××] ××号《××公司(企业)关于申报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请示》。

(三)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基准日:××年××月××日。

核销报告范文 第9篇

xxxx(客户名称全写)

xxx有限公司:

客户全称(xxxx)的坏账处理申请颜总/赵总:您好! 经与erp系统确认,xxxx公司有笔n(写年数)年以上的欠款至今没有结清,具体数据

为:xxxx,该客户的销售负责人为:某某莫销售员,由于(什么原因,请照实写xxxxxxxxxxxxxx)

现特申请做坏账处理,请予批准!

某某办事处

某某销售员

【延伸阅读】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帐款又收回的为什么还要计提坏帐准备?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上述并非重新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对企业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时,已冲销的坏账准备的转回。

问: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不解?

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坏账准备 1000

也就是说坏账准备科目中的1000元,一直都在,无法转销了?

答: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分录一般这样做:

借:应收账款- 公司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公司

坏账准备是一个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是根据你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的余额以及具体的账龄来计算的,现在坏账准备余额有1000元,并不是一直都在无法转销的,如果年底根据余额计算,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了,就可以转销了。

核销报告范文 第10篇

摘要: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某些中小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审计对该问题应依据国家政策,采用正确的技术方法,重点审计企业主体资格、技术项目、研发项目时发生的费用、及其研发费用核算适用的相关标准。

关键词 :中小企业;加计扣除项目;审计方法

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是,随着更多的中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中小企业手段翻新、挖空心思伪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伪造高新技术项目、故意混淆研发费用与非研发费用的项目界限、编造虚假财务信息、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

一、涉及加计扣除项目审计的法规依据

1.国科发文(2008)172 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 年4月14号,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_联合发文。

年第10 号公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2011 年6 月23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_联合发文。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年1月1日后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

5.国税发(2008)116 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6.财税[2013]70 号财政部、国家_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重点问题

(一)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

中小企业中能够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的,应该都是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因为国家两个文件中鼓励发展的技术都是高新技术,技术力量一般的企业很难从事高新技术开发;但也不排除某些中小企业采用非正常方式取得主体资格。因此审计时应重点注意①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的企业核心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有无在申报时,弄虚作假。②是否在税务机关备案。某些中小企业虽然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可能研发有符合加计扣除的技术项目,这些项目需要鉴定并在税务机关备案。③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通过复审。④企业内部是否建立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二)是否是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

非高新技术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时也是很困难的,但确实有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伪造材料,将非高新技术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借以偷逃国家税款。暴露出的问题不少。针对此类问题应注意审查:①是否是高新技术。②是否属于国家两文件中鼓励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其分类、编号等。③是否将该技术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④企业内部对该技术立项情况是否审查。⑤是否开展外部合作。如果是同企业外部单位合作、或委托、或集中开发的技术项目,需要提供合作合同、协议等资料。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

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有关费用确认、计量、口径上存在着差异,再加上部分企业有意作假,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审计时需要注意:①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②研发项目是否单独核算。是否有独立研发机构。③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不能申请加计扣除。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⑤是否调整了财务、税务口径差异:

税法以列举方式严格规定了13 项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116 号文件第4 条规定的8项内容和财税(2013)70号补充规定的5项内容才能加计扣除,而财务根据财企(2007)194 号文及新准则规定进入研发费用的内容大于税务规定,如房屋折旧和租赁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项目研发借款费用等都不能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也不能加计摊销扣除。⑥是否严格区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内容。新准则需要对研发支出有较多的判断,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的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才能资本化。⑦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否符合政策。主要对执行新准则而言,因为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摊销不能加计扣除。新准则规定不能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能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净值,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方法摊销。但116 号文件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⑧所得税时间差异。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⑨科目及具体核算。

三、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方法

(一)企业是否享有主体资格审计

了解企业业务流程,熟悉掌握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并通过查阅、询问等进行内控测试。审阅: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政府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等。③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申报、认定材料、审计报告等。

(二)对是否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审计

①审阅项目立项报告、计划任务书等。②查阅、核对国科发火(2008)172 号、公告2011 年第10 号。③审阅科技计划申报及批复文件等。④审阅、了解内部权力机构立项决议、预算、研发机构或项目组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情况,以及成果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立项决议、计划书、预算、人员编制、成果报告等。⑤查阅合作合同、协议等,必要时实际调查、函证。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的审计

核销报告范文 第11篇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转移及核销或注销的行为。

第五条区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未经批准和产权权属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不得进行处置。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与资产配置、使用和回收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章资产处置范围及处置方式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闲置资产;报废(淘汰)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坏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其他情形的资产。

第九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调剂)、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捐赠、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条国有资产处置,国家规定应当采取拍卖、招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须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资产处置权限

第十一条区级单位固定资产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房屋、建筑物、土地的处置,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区财政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审批。

(二)机动车辆的处置,由单位提出申请,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审批。

(三)除以上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单类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报区财政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与主管部门的权限一致,下同。

(四)其他固定资产单类价值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资产单类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按以下权限处置:

(一)区级单位的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其中资产单类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二)区级单位的存货、无形资产等其他类资产处置,分类账面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报区财政部门备案;分类账面价值2万元以上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其中分类账面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按照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进行调剂。在本系统所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报财政部门备案;在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不同部门或政府级次之间调剂使用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产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申报、审核、审批、处理、调账、备案。

(一)单位申报。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需要资产评估或公示的,应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资产处置方案及资产明细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后,单位提交书面的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填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按照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报送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同时,按要求单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二)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主管部门对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审批,报区财政部门备案,或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

(三)区财政部门审核审批。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送区财政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提交的资产处置材料和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资产处置申请进行审核,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审批或报批;对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四)处理。接到审批部门同意处置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后,单位按照规定对相应资产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调账。单位根据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进行账务处理,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六)备案。资产处理结束后,单位应于资产处理结束的次月将处理结果及调账情况报区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主管部门应于每季末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备案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区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调整有关资产信息。

第十五条处置按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资产评估价90%时,应当暂停交易,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十六条单位应每年定期进行资产清理,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根据《*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进行认定,在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或合法手续后,按审批权限申报资产报废、报损。

第十七条非正常损失资产10万元以上和货币性资产损失,须由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及鉴证,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也可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处置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及鉴证,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第十八条单位经批准召开和举办重大会议、大型活动而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按照本办法报批后,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对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应登记造册,属于资产无偿转让(调剂)的,调出、调入单位应办理交接手续;属于资产出让、出售的,申报单位应到*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处置;属于资产置换、报废、报损的,申报单位应到依法设立的交易机构进行处理。房屋、土地、车辆等产权变更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在收齐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审核、审批或报批。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重新鉴定的,可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10月份)

第五章资产处置申报材料

第二十二条资产无偿转让、出售、出让、报废、报损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报告;

(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

(三)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改变等有关批准文件;

(四)产权权属及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证明复印件;

(五)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

(六)出售方、购买方草签的出售协议;

(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信息材料;

(八)公示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示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公示结果以及对相关意见的处理等情况;

(九)资产发生毁损、盘亏、失窃等的情况说明、报案证明等;

(十)对非正常损失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

(十一)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发生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_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或案件处理报告、车

辆报损证明等;

(十二)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十三)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除应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坏账损失的核销证明,如法院破产清算的文件及清算完毕证明、工商部门的吊销注销证明、_门出具的债务人死亡证明,以及其他足以证明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证明。

第二十四条资产置换除应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置换双方签订的资产置换意向书;

(二)置换资产的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资产捐赠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捐赠资产的批准文件及情况说明;

(二)捐赠方与接受方的捐赠协议书。

第六章资产处置收益

第二十六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类资产的出售、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所取得的资产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市)》全额上缴财政预算外专户,主要用于设备购置、更新、维护等支出。

第二十八条单位依据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凭实际交易价格及交易机构出具的“确认书”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是区财政部门重新安排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之一,是单位据以调整有关资金、资产账目的合法依据和原始凭证,是办理资产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三十条单位应根据《*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资产处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实物资产的核减;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在会计凭证中注明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处置批复书的编号等。

第三十一条对经批准核销的货币性资产,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制度,组织力量继续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二条因机构改革发生分立、撤销、合并以及隶属关系改变时,机构改革变动单位应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按照本办法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分、转让、转借、调换国有资产。

第三十三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建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处置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在处置中流失。

第三十四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评判,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五条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资产处置收入应缴非税收入专户情况等。

核销报告范文 第12篇

Abstract: This thesis, in view of the current universit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 management prominent question,divided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funds management process into three steps: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funds budget management,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and the funds settlement. This three processes clear the work of the entire research project funds management, and make the 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 of university can be carried out better.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流程管理

Key words: university;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process management

1 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科研经费使用与预算不符

科研经费预算在整个项目申报过程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整个申报过程所涉及的部门关注的焦点在项目研究的内容、方案以及人员构成等方面。经费预算作为申报书最后一个部分往往被忽视。项目研究团队在计算预算开支时只凭经验估算,容易导致经费实际开支与预算不一致。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科研经费以及日益繁忙的工作,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管理政策较为宽松,管理不到位。立项单位在项目审批时对项目经费预算论证力度不够,拨付流转经费效率不高,导致项目研究团队垫付支出的情况时有发生。

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不匹配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二者之间信息不匹配、不对等。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主要检查有关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对相应业务的真实性关注不足,大量与科研无关的支出以劳务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等名义得以报销。财务部门对项目研究内容及经费的预算不了解,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经费支出缺乏实质有效的控制。而科研管理部门注重科研项目申报、批准,科研成果统计等,并不关注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管理部门对单个项目经费预算均有审核、存档备查,但这个过程中财务部门并没有参与。当项目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入账后,也仅仅建立一个账号用以报账,整体经费在预算各部分占比支出不明确。项目研究团队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经费时,科研管理部门也仅签批,而不是审核支出与预算是否符合,开销是否合理。两个部门各自为政,容易造成信息歪曲。

科研项目结题不结算

科研项目结题不结算现象较为普遍,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不健全。这样使得课题中的结余资金未能进行重新分配。有些已经结题的项目经费长期不结账,造成了项目经费的浪费。对于已结项的科研项目所结余的项目经费,各高校及立项单位基本上要求全额上交,没有相应结余留用的支持鼓励政策,导致某些项目团队为了不用上交项目结余,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支出,甚至发生了一些购买非实际发生业务发票来套取经费的现象。

2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与标准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相当于生产科研项目成果所需要的成本,一般在项目的立项申报阶段由项目研究团队共同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在项目立项后,根据立项单位的具体要求及研究团队所在单位的配套办法确定项目研究经费,于项目研究合同或开题报告书中确定项目总体经费的分配与支出项目。科研项目预算制定必须引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立项单位,与科研项目团队形成合力共同制定,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流程图如图1所示。

第一阶段――项目经费预算准备

①节点B1,制定预算编制办法。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科研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编制办法。预算编制办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编制的财务预算应表述清晰,逻辑性强,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②节点C1,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国家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为指导,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就经费的条目、报销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使项目研究团队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有章可循。

③节点D1,确定项目预算目标。

项目研究团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就项目成果的产出成本制定预算目标。

第二阶段――制定预算方案

①节点D2,编制预算草案。

项目研究团队根据预算目标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草案并提交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研究团队应准确估计项目研究过程中开支的各种可能性,认真学习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每一项财务支出进行科学的测算,使预算能够科学地满足实际研究的需求。

②节点C2,审核。

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研究团队的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节点A1,审批。

立项单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立项通知并签订科研合同,明确项目资助经费和研究时间。立项单位应聘请优秀的项目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对项目经费预算予以准确论证和合理审批,并对预算草案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

第三阶段――预算修正

①节点 D3,修正预算。

项目研究团队根据科研合同规定的资助经费和预算草案的修改意见,对项目预算草案进行修订,形成预算方案。

②节点C3,审核。

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研究团队的项目预算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节点B2,审核。

财务部门对预算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④节点A2,审批。

立项单位对项目研究团队提交的科研合同、预算方案进行审批。立项单位应减少经费拨付的流转环节,提高拨付效率。

第四阶段――预算执行

①节点A3,下达项目经费。

立项单位依照项目经费预算的进度,按期拨付项目研究经费,使科研项目能够按时交付科研成果。刚性预算和弹性预算相结合,简化预算调整审批过程,适应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的需求,允许项目负责人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当的预算调整。

②节点B3,项目经费入账。

财务部门按科研管理部门确认后的项目研究经费收入入账,为项目设置独立账号管理。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应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开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软件,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信息植入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对每个项目的各项明细经费预算金额预先在财务账务系统赋值,一旦出现某项经费超支能马上预警,实现科研经费预算信息与财务系统的联动。

③节点D4,预算执行。

项目研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进行各项开支,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为后续的决算工作打好基础。

④节点C4,保存资料归档。

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研究团队预算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和汇总,使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联合财务部门健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台账。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根据预算进行成本跟踪及监管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同组成部分的预算调整有其必要性,但一定要进行监管和控制。作为项目管理方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经费管理方的财务处对整体项目经费的收支和报销过程进行监控尤其需要严格执行。流程图如图2所示。

第一阶段――项目经费报销前的资料准备

①节点A1,制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费审批制度、经费支出报账审批机制、预算审核机制等等,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规范和约束项目负责人的各项财务行为。

②节点C1,收集、分类并汇总报销单据。

项目研究团队收集需报销单据,并将相关单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整理单据时应遵守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规定,方便财务部门审核工作。

第二阶段――费用报销审批

①节点C2,填写费用报销单。

项目研究团队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准确并符合制度规定。

②节点B1,审核。

项目研究团队将费用报销单交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应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切实做好把关工作,监督项目研究团队经费开支情况,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台账。

③节点C3,上报费用报销申请资料。

项目研究团队把费用报销发票等凭据及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的“费用报销单”报至财务部门。

④节点A2,审核。

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财务部门主要审核是否超额开支、经费报销合理性和合法性,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及时调整预算分配。

⑤节点A3,费用报销。

会计根据经审核通过的费用报销单,确定报销金额,向项目研究团队发放资金,及时将报销信息录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

第三阶段――费用报销记账

①节点 A4,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根据财务会计规范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核对原始凭证,并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应对记账凭证负安全管理责任,并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账凭证的内容应包括填制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及编号、金额等。

②节点A5,编制明细账和总账。

财务部门依据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定期汇总费用并登记相关明细账目。根据学校采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将一定时期内的记账凭证汇总,并据以登记总账。

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管理

项目研究内容基本完成时,项目团队需完成结题经费决算。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剩余归置进行审计和监督。项目经费决算要与预算基本一致,避免出现浪费科研经费的情况。流程图如图3所示。

第一阶段――项目经费决算财务报告编制

①节点D1,编制结题经费决算表。

项目研究团队根据项目实际开支情况,编制结题经费决算表并报送到科研管理部门,结题经费决算表必须明确用款去向,研究经费是否有盈余等。

②节点C1,审核。

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经费管理台账对结题经费决算表进行审核,严格审核明细科目支出,注重决算与预算的一一对应关系。

③节点B1,审核。

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进行清查,核实是否出现盈余并对总账和明细账的科目余额进行仔细核对,确保账目相符。

④节点B2,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总账、明细账等资料编制项目财务报告及附注。财务部门应跟踪结题项目的经费结余情况,对长期不结账的已结题的项目,责令其整改。

建议立项单位和高校出台鼓励政策,允许项目研究团队留用部分结余经费用或以奖励形式支持该团队开展其他的科研项目,鼓励项目研究团队节约使用科研经费。

第二阶段――审计财务报告

①节点B3,财务报告报送与审计室。

财务部门把财务报告及项目报销材料一并报送到审计室,并通知项目研究团队审计的时间、目标和范围,并要求项目研究团队及时准备相关的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

②节点A1,审计调查。

审计部门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审计人员对财务报告及项目报销材料进行调查,研究财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③节点A2,审议与评价财务报告。

审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财务报告的审查处理决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审批意见。

第三阶段――公布财务报告

①节点 B4,公布财务报告。

财务部门根据审计室的审计结果和审批意见,对项目财务报告进行公布并反馈到项目研究团队。

②节点C2,归档备查。

科研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及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参考文献:

[1]王雷,赵亚楠.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业务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5(8).

核销报告范文 第13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以及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村会计业务的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第三条财政部门是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业务培训。

第二章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第四条全市村级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服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向镇处财政所申请,并与财政所签订委托协议。

第五条各镇处财政所内设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会计业务,集中核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财务进行指导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农村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对农村财务和村集体组织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管各项资金。

(三)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各村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收支和往来明细分类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分户记账,定期与村报账会计和银行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四)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一定年限后,移交给村委会。

(五)定期向村委会提供各项资金的收、支、结存明细情况及相关会计资料,供村委会按规定向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取消村委会银行账户,由中心集中开户代管村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分配核算到村。

第六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

第七条会计人员配置。中心配备总会计1名,资金会计1名,票据会计1名,根据所辖村委会数量设立记账会计2-5名,分片负责管理农村会计工作。村委会只设置1名报账会计。

第八条会计人员业务要求。总会计、资金会计、记账会计由熟悉业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票据会计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岗位职责。

总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计、核对记账会计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核对资金会计所管的村存入专户资金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审核村级发生的各项支出;汇总记账会计的财务月报、季报表,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及时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和资金运行报告。

资金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规定设置村银行存款账户,核算代管现金和存款以及与村级的资金往来,并及时向记账会计和总会计上报资金流量报表。

记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村设置会计帐簿,核算与村报账会计的业务往来,编制各村财务月报、季报表、财务分析及资金运行报告,并及时反馈到村,督促村每季实行财务公开。

票据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和保管工作,定期对中心会计人员领用收据予以缴销。

村报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备用金领取与核销,村级收入、支出计划及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及时与中心办理收支结算,以及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统计台账、“一事一议”筹资等分户台账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财政所(中心)应实行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会计人员确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备案。村报账会计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因换届发生会计人员变动,或因不适应财会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经村两委研究,报镇处财政所,按程序办理离任审计移交手续,除此外不得随意撤换。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会计、村报账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会计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财务预决算

第十二条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预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在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编制,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决算在每年年终根据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禁赤字预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第十四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政府和财政所(中心)审批后才能对原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各村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镇处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和借贷的款项、清收的村提留历年欠款及村委会按规定应统一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十七条凡属村级集体资金必须由中心统一核算和管理。中心应将村集体各项资金全部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不得擅自调入其他银行账户,更不得转借、挪用。

第十八条村级集体资金的收缴:

1、村级组织收取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并由村报账会计与中心办理收入报账手续。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按市减负办审批的方案,使用《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由各村自行收取,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及时报账、张榜公布”的原则执行。

3、村组发包收入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其它各项收入按收入实现制原则,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户。

第十九条村级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日常支出实行审批审核制,各镇处根据村规模大小和村级经营收入实际,依据本办法确定本镇处内各村支出审批审核限额。

第二十条中心根据村级经营收入规模,向村委会发放500元-3000元的备用金用于零星开支。

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核定备用金5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核定备用金10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核定备用金最高不能超过3000元。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会计将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向中心报账,中心根据村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结存情况办理支出结算。对零星支出,由中心向报账会计补足备用金;对涉农补助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工资、农户拆迁补偿费等涉及个人的支出,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直达个人帐户;对“一事一议”项目等专项建设资金,由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直达施工单位或个人账户。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市各村应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或登记簿、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增减变动时入账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凡更新、购置、新建固定资产,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变卖或核销集体固定资产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核销资产及时调整账目。

第二十四条集体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应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评估,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市场规则运作。集体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处财政所审核。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应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建立集体资源管理增效责任制,各镇处财政所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对集体资源性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造成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者追究赔偿责任,损失较大的,除负责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集体资产和资源采取发包、租赁经营和拍卖经营权等方式,以发挥其效益,增加集体收入。承包者损坏固定资产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按价赔偿。

第七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级集体企业、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各项工程的招标,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处政府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签订标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由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严禁口头约定。所有承包合同一式三份,村、承包(租)方和鉴证方(财政所)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上交收入不得随意变更和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减免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通过决议报镇政府、办事处审核。

第二十八条工程类承包合同的履行,必须凭发包方验收合格报告单及工程完工结算单,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九条财政所要督促配合村级组织定期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工作。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财务监控制度。中心应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票据和账务处理的审核监督,季末必须向市财政部门汇总报送村级财务报表。市财政部门及时掌握各镇(处)村级财务运转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处中心和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一条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列入财务计划,各村必须将表决结果报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财务的审核依据。

第三十二条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村民主理财小组由一定数量的村民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并对村财务有知情权、监督权,对村财务收支有审核权,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第三十三条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中心每季度向村委会提供财务收支明细账,供村委会按程序公开,公开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村委会每年年终应按有关规定,将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向村民公示。村民对财务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质询,由中心在一定时限内予以解答。

第三十四条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村级年度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村主要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可以委托基层财政所进行审计,必要时,市审计局每年选择部分村对主要干部开展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抄送镇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并向村民公开。

第九章票证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级组织各项收入的收取,除按规定必须使用税务收据外,一律统一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村级取得收入时确需使用税务收据的,必须到中心登记备案,所取得的收入全额存入中心银行账户。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分为《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和《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两种。其中《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只适用于村集体在经本村代表通过、经市减负办审批后,向本村村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项,不能用于其它款项的收取。《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适用于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和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实行“限量领用、以旧换新、定期缴销”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村级组织和中心要妥善保管村级的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种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会计档案资料,做好村级经济活动的资料保存工作。

第三十九条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查阅档案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中心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章违规责任

第四十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凡有平调、截留集体资产,改变集体资产产权,非法以集体资产抵押或作经济担保,违规低价处理、转让集体资产等行为之一的,依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至500元罚款。上述各项行为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三个月以内的,由镇处财政所责令限期归还,并处以挪用、侵占金额10%至30%的罚款。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核销报告范文 第14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3月25日

近几年,施工型企业在国家大力建设基础设施背景下发展迅速,规模扩张很快,企业规模扩张与内部管理矛盾日益突出。对于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整合能力与效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改变我国企业大而不强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上市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加强施工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与风险管理是施工型企业财务发展的迫切现实需要,是提升改进企业经济效益、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需要。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施工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结算与收款、分包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成本费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一个较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步骤是研究分析企业内部会计业务存在的风险可能,并对风险进行识别,采取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加以控制。风险防范控制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企业必要时可设置风险评估部门或岗位,专门负责有关风险的识别、规避和控制。各施工企业也在不断建立并优化面向业务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从核算分析、监督评价、决策支持等方面,增强与业务的融合共享,以提高财务创造价值的能力。现就施工企业内部特别是基层项目处理最频繁的经济业务存在的风险与会计控制进行简要分析。

一、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控制

(一)风险分析。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不准确,可能人为地多确认或者少确认,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影响企业决策。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涉及的相关因素有: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开累实际成本。

(二)控制措施。预计总收入组成资料必须齐全。合同内已施工未计价部分计算准确,上报审批资料齐全;合同外工程量、设计变更、洽商、索赔等资料施工方计算准确,项目设计、监理、业主等各方签字手续齐全;暂定款实际施作时才计入预计合同总收入,否则应从预计合同总收入内减除;奖励确实有明确文件或者奖励款确实已经收到。项目财务人员在确认项目预计总收入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在初始的合同价上进行增减确定项目预计总收入。

预计总成本为项目开工至预计完工所需发生的成本,包括开工至决算期末开累成本和预计至完工还需要发生的成本。

开工至决算期末开累成本核算必须真实、及时、准确。为了实现成本真实、及时、准确,企业必须要制定严格的财务结算制度:详细分析各种成本费用结算周期,严格按周期结算,保证各种成本入账核算及时,超过结算周期结算的应给予惩罚;明确各种成本费用票据资料及结算资料、证实人、审批人;明确成本费用科目归集范围,避免核算对象成本统计不真实。

预计至完工还需要发生的成本取决于诸多因素,要与工程施工水平匹配、估计依据充足合理,避免人为估计波动幅度大;预计基础资料表格及编制依据齐全,一般每季度预计一次,重新对已发生成本统计,并估计预计还需发生成本;每次预计应与上次预计总成本进行比对,查找变动数据、分析变动原因并予以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分析。

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开累成本确定之后,正确计算工程完工百分比,根据工程完工百分比计算开累应确认收入、进而确定本期应确认收入。确认的开累收入要和开累施工产值比较,分析差异原因,检查是否多计、少计收入可能;确认的开累收入还应与开累验工计价相比较,分析差异说明已完工未结算、已结算未完工形成原因,分析存在潜在的风险,提醒相关部门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二、收款控制

(一)风险分析。收款人有可能侵吞现金收入并注销相关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的注销即会计软件中的贷项记录没有审批文件;无清收制度易形成坏账风险。

(二)控制措施。现金记录和账款核销岗位分离,如果同一个人已能记录现金收入又能核销应收款项余额,那么他就可能侵吞收入的现金并注销相关应收账款。

记录应收账款的扣除应该取得公司领导的认可批准。特别还款计划应经批准,如返还汇票、货物、延缓还款期限等。

明确清收责任人,工程项目一般是项目经理、总工、经营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明确收款责任,否则可能根本不会有人去收款,这会导致严重的延迟付款。定期对清收责任人进行重新明确,收款人员可能会与长期客户联系过于紧密,这会造成他们对客户问题产生高度的认同,从而放松对坏账风险的关注,特别是完工项目的清收,长期关系还会增加客户与收款人员串谋的风险。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应该定期重新明确清收责任人,实行收款人员轮岗,不需要一次进行大量人员轮岗,这可能会严重影响收款的效率,可以考虑进行持续、滚动式的轮岗。

为了加强清收力度,可以采取委托商收款,委托商收款应该经批准,并验证收账商的担保,减少商上收账后不付款风险。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行动,采取法律行动前对客户进行事先审查,减少即使法庭判决大额偿付及补偿金,对方公司可能没有足够的资产予以支付风险。避免花钱去一个没有足够财力的客户。

所有收款方法都失败后,公司同意批准注销账户账目,注销逾期账户,须保持注销记录并对坏账进行事后检查,总结经验,减少再次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三、发票管理

(一)风险分析。接受虚假发票,增加税务风险,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减少企业利益。接受不规范发票:发票两章不全、抬头不是企业全称,发票要素不全,发票与业务性质不一致等增加纳税调增风险。企业发票管理不善,丢失、重开造成漏缴、重复纳税等税务风险。

(二)控制措施。严格报销制度,报销岗位严格审查发票,要对接收的发票认真进行真伪鉴别,对发票不规范要素不全的情况不予报销。严格发票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发票,建立发票领用、开具台账,按月及时进行纳税申报、缴税工作,申报税收财务主管应复核,经办税务人员对已开具发票缴税情况进行登记。

四、专业分包结算及付款控制

(一)风险分析。先入场后签订合同,造成分包合同条款谈判很难,降低分包单价很难,分包队入场后谈判不成要清退很难,结算付款无合同依据结算很难。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签订太松,与主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不相匹配,造成项目资金紧张、支付困难。分包结算不及时,账面分包成本不真实,结算入账迟造成账面预付分包账款,超付风险大。分包单位不正规,无发票或者开具假发票,扰乱正常结算且造成我方审计、税务风险加大。分包合同条款研究不足,费用承担界定核算不正确。

(二)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招投标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情况发生。财务人员必须参与合同评审,评审时主要关注与合同的结算条款、支付条款、惩罚条款等,并对这些条款严格把关,上述条款应比主合同条款更加严格。注意比对主合同分包单价与分包合同单价,了解合同分包盈亏情况。严格分包结算制度,认真研究分包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特别是相关费用承担主体,避免为分包方承担不应该承担的成本费用。开展月责任成本核算分析,月度、季度及时检查分包结算与否,结算资料是否齐全,及时督促结算负责部门结算。分包入账会计科目、辅助科目使用正确,正确归集核算,既便于核算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又能正确核算与分包单位往来,对所欠分包工程款、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分类核算,并登记相关分包台账。对形成预付款的分包单位要对照合同支付条款检查,对不正常的提醒项目经理,通知相关部门整改。付款要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资料齐全,付款同时索要工程款发票,做好税款抵缴工作。

五、工资薪金控制

(一)风险分析。工资薪金领域是欺诈活动的“重灾区”,通常欺诈活动运用以下几种手段:通过虚报工作时间造假;通过篡改工资项目公式造假;通过人为增加工资项金额;通过编制“幽灵员工”(不存在的员工)把钱汇入欺诈者的账户,编造“幽灵员工”付出的代价要昂贵的多,几乎是伪造虚假工作时间的十倍。

(二)控制措施。保证上交的考勤表的完整、准确和经过授权,由工薪计算人根据现有员工名单检查并证实所有员工的考勤卡已经全部收到并复核考勤表,对于没有收到考勤表的个别遗漏的考勤表,联系各工作点的负责人索取,复核所有的考勤表是否附有主管签名,主管必须标记所有的加班时间以表明授权,如果考勤表没有经主管批准,将被返还给主管直接进行审查和批准。该员工需要获得批准来保证所有考勤卡上的时间是正确和经过授权的,这样超时申报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复核各种假期是否附有请假条,请假条批准部门领导批示同意授权。获得对工薪变动和特殊工薪申请的批准,如岗位晋升、职称评定、人事调动令等。禁止工薪计算人员单独修改工薪数据库中的档案数据,工薪数据库人员档案修改要有主管审批。由独立人员来复核工资计算人员计算的工资金额,与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复核五险一金,与税务主管复核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正确,复核当月工资总额与上月工资总额分项及汇总的变动情况并找出原因;抽查部分员工工资条应发、实发计算是否正确、收入变动情况查问原因。由管人事档案独立于工薪岗位的员工不定期复核工资计算,如果员工档案不存在,那么可能工薪支付给了“幽灵员工”。比较工资总额预算与年度工资总额可以解释工薪计算的合理。工资记账前,会计人员应检查对比工薪登记簿和各种支持性凭证齐全,主管复核。不允许同一名员工同时兼任工薪处理和工薪发放两项职责,保证适当的职责分离,使工薪处理人员不能签发支票、发放现金、记录支票并将这些资金装入自己的口袋。将现金直接交给收款人或者打入收款人账号,要求收款人出具工作身份证领取并要求签字,如果有员工未能领取,在工资单上注明,工资主管保留无人领取的现金,防止员工离职后公司继续支付工薪情况或者工资计算人将其占为己有。

六、存货原材料采购及付款控制

(一)风险分析。缺少用料计划造成采购无计划;存货积压或短缺,可能导致流动资金占用过量;验收水平低,验收不严、不正确、不准确,以次充好,超验;接受虚假发票,采购人与供应商勾结串通超开发票,虚领材料款;材料已入库发票未到,不进行材料入库登记;不盘点盘存,账账不定期核对;材料领用无计划,领用无授权批准;采购人、保管人、领用人同一人或者都为同一部门人,易串通;领用人责任考核缺失,分包方领用材料节超缺少考核依据,缺少考核;材料领用发放单不标明工程使用部位,落实不到具体的分布分项下,不利于核算对象成本核算。

(二)控制措施。采购和付款控制,企业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项目经理审批后再办理请购手续。严格进行未提账单核算,发票未到材料已入库需要预点,待正式发票来后再进行红字冲销,然后按正确的发票金额入库。收集市场价,采购发票和市场价做比对,查找价差原因。对大额的采购入库,财务人员有条件的应会同材料验收人员监督材料验收入库,防治虚假欺诈行为。材料入库后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够接触资产。建立定期盘点制度,通常可采用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册来防止盘盈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应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对重要资产进行财产保险,增加实物受损补偿机会,保护实物的安全。在工程中标后就应按照成本核算明细程度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核算对象一经确定不允许擅自变动,并须让项目所有部门熟知成本核算对象,并要求所有人在发生成本时严格区分成本受益对象,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区别各部门发成成本,以便正确核算成本对象成本。材料收发料单特别要规范填写,领用材料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核算对象进行发料,以便正确按照分部分项核算对象归集成本,准确核算各分部分项成本。认真研究分包合同条款,对分包领用材料要按照合同约定,不该由我方承担的,应该提请相关部门注意完善分包方签认手续,以便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由我方承担的,也要对分包方领用料消耗使用材料情况进行节超考核。

七、固定资产控制

(一)风险分析。固定资产购置不合理,造成浪费,占用资金;资产保管、使用、维修、保养不善,造成设备丢失、毁损、维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置、可用设备已好充次低价变相卖给相关方,个人获取非法利益;固定资产租赁缺少授权审批;租赁结算不及时,业务人员与出租方勾结串通,虚假结算谋取非法利益。

(二)控制措施。管理层应该通过正式的审批程序来审批所有的固定资产购置,包括进行现金流分析和按投资规模由相应级别管理层审批。资产购置的总体战略是评价支出的必要性。首先,投资项目应考虑是否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生产率和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识别考虑解决企业运营的瓶颈(制约)业务的需要。固定资产采购所需的资金应通过年度预算的批准,在实际购置之前,购置申请也需要获得批准,使用与现编好的购置和处置表格,对于预算外的购置项目,要求进行额外评价。之后还应当将投资的实际结果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数据进行事后比较和分析。给所有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责任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时,转入转出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书面批准,财务准确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上,需定期进行处置检查,从而保证处置之前这些资产仍具有一定变现能力,处置应获得证实批准,确定资产确实无修理价值,处置资产取得的现金得到正确处理,恰当跟踪相关处置收入,如要求员工提供每项已处置资产的档案中附有资产报废公司的收据或销售单。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将现有固定资产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复核固定资产的分类、原值及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因为这些方面不正确的记录会对财务结构的报告水平产生极大的歪曲。租赁的固定资产应该报上级机关审批其必要性,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充足,应该加强设备调配减少租赁,租赁后要严格按合同执行,结算时设备主管应复核签字确认。

八、业务招待费控制

(一)风险分析。业务招待费金额巨大,40%调增企业所得税;招待礼品等金额大,去向不明,缺乏监督;业务招待费缺乏标准,或标准太高,招待无节制;招待费发票不合规不合法,全额调增企业所得税;报销手续不全,科目列支不正确,报表披露不准确。

(二)控制措施。制定业务招待费开支制度,严格招待费审批手续,严控招待费支出,实行招待费事前审批程序,大型招待费集体协商讨论,花小钱办大事。会计核算报销资料齐全,党政会签审批齐全,会计核算、报表披露准确。熟悉掌握税法标准,正确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九、科研费用控制

(一)风险分析。缺少科研立项,科研费用归集不足,达不到高科技企业应达到的标准。立项不科学,科研人员、科研费用界定不清造成科研费用多列少列,科研费用归集不完整、不准确。科研费用审批手续不全,依据不足,高新技术企业审批审计风险较大。

(二)控制措施。严格科研立项管理,确保有书面科研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科研负责人与科研人员。原则上科研费用总额应达到企业当年收入的3%以上。科研费用应由科研负责人签字确认,各种票据资料齐全并能明确归属于科研项目。科研费用应在一级专项科目核算归集,区别费用化、资本化进行会计核算,费用化应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科研费用应在财务报表单独表中准确披露。

十、资金预算(计划)控制

(一)风险分析。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预算与实际脱节,资金预算编完后束之高阁,不按预算执行,不进行预算执行分析,预算执行无考核,资金支付还停留在听项目经理说了算的管理阶段。预算偏离调整不及时,偏离考核不兑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预算支出控制不均衡、预算收入受外部环境影响进度不达标等状况,如果到预算期末才发现,就来不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了。

(二)控制措施。完整的预算流程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四个阶段。资金计划应以“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确保必付、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资金计划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拟订,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确定。计划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更不能随意修改。凡未纳入计划的支出款项均不得支付,突发性事件等除外,通过编制资金计划加强对资金运营的事前控制。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分析、预警,加强对资金运营的事中控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企业计划目标的达成。期末必须对当期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对资金账户信息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资金运营的事后监控,并进行总结和考核兑现。分析要客观、全面、透彻,总结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找出原因,还必须有保证计划顺利执行的措施。

十一、财务报告控制

(一)风险分析。没有形成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缺少企业账表流程管理,编制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可能导致企业担责;没有建立相应的分析制度监控企业整体风险;报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造成决策失误;报告频次太频繁,花费巨大精力达不到预期效果或者频次太少影响决策。

(二)控制措施。健全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是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重要的事后控制手段之一。常用的内部报告有:①资金分析报告,包括资金日报、借还款进度表、贷款担保抵押表等;②经营分析报告;③费用分析报告;④资产分析报告;⑤投资分析报告;⑥财务分析报告等。健全企业账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表表,正确合并抵消。企业财务报告应当符合例外管理的要求,内部报告要根据管理层次设计报告频率和内容,统筹规划、避免重复。通常,高层管理者报告时间间隔长,内容从重、从简;中下层管理者报告时间间隔短,内容从全、从详。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通过与相关目标、标准对照分析明确责任、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全面分析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财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级。

十二、内部审计控制

(一)风险分析。施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再健全、再严密,如果执行力度不够,文件仅仅停留在纸上而未贯彻执行,成为一纸空文也起不到控制的作用。内部管理权限失控,不相容职务没有有效分离,职责不清,越权行事,给、贪污舞弊以可乘之机。

(二)控制措施。内部审计是由企业内部审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等等。应加强内部审计活动,通过内部审计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评价,出具审计报告提交企业董事会,以促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斯蒂文.M.布瑞格著.会计控制最佳实务.大连:大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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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级审核”是指在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对每一经济事项均实行三级控制把关的审核、审查、审批制度和办法。通过三级审核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减少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的许多漏洞,以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实践证明,效果较好。我们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实施了三级审核办法。

1、物资采购中的三级审核制。

物资采购是企业资金循环的第一阶级,也是关键的一环。对物资采购过程的审核是非常重要的。具体做法是物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是该项物资是否急需购进,仓库中是否有存货,是否有代用品等,此为第一级审核,亦称“自我审核”。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厂商,分管领导根据采购部门或信息部门提供的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审核批准后,签定采购合同,实施采购计划,这是第二级审核。物资进厂后,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根据仓库入库单及技术检验单对照采购合同进行物资和有关单证的核对。这是第三级审核。

在物资采购中,物资计量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在此环节上也设置了三级审核:计量人员必须两人同时值班,一个司磅、一个复核;仓库保管员进行二级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供应厂家,并追究一级审核人员的责任;财务结算时,进行三级审核,发现计量错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供应厂家并追究一二级审核人员的责任。

2、资金支付中的三级审批制。

首先是,发生资金支付事项,用款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前应进行自我审核,审核合同或协议,资金该不该支付,用什么方式支付等等,然后提交公司财务部;其次,公司财务部根据用款申请,审核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如发票是否开具、是否有错误、货物是否合格入库、有无数量和质量纠纷、申请金额是否正确等;最后,公司资金“一支笔”审批,一般是公司一把手承担,即最后一级审核。

用款的三级审批,避免了用款中的失误,也为提高企业的资金运用和资金安全提供了保证。与资金支付有关的报帐过程也实行了三级审核:报帐人员按公司要求和报销标准填好报销凭证后,所在部门领导进行一级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所填报销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虚填等等;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二级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报销标准是否正确、金额计算是否有误、报销单据是否合法等;最后是公司“一支笔”审核批准。

3、产品赊销中的三级审核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赊销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减少赊销,回避赊销风险,减少赊销损失,是每一个企业都不可回避的问题。实行赊销三级审核制度的做法是:如用户提出货到付款、发先货后付款或其他延期付款的要求时,销售部门首先对该用户作必要的信用审查,了解该用户的信用情况,经审查认为风险较小,则提出赊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付款时间、责任担保等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部第二级审核的内容是上述各项目是否正确无误,并在审核后盖章;最后分管领导或公司一把手审核批准后执行。自从实施赊销的三级审核以来,公司还没有发生过一次用户赖帐或因赊销产品而与用户打官司的事情。

4、现金管理中的三级审核制。

现金管理中的三级审核主要是对库存现金的分级审查。第一级审查,由出纳员自己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现金日记帐与库存现金相符),帐机相符(即手工现金日记帐与计算机内现金帐相符)。第二级审查由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定期监盘;监盘前,应记录监盘时点止的现金帐面余额,根据出纳在盘点之前尚未入帐的原始单据推算出实际的库存现金,由出纳清点,监盘人员在一旁监督;第三级审查是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监盘,一般采取不定期监盘,监盘程序与第二级审查相同。通过现金管理的三级审查,既可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又可防止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并增加现金管理中的透明度,使出纳人员安心,各级领导放心,企业员工称心。

5、记帐凭证中的三级审核制。

由于公司的帐务处理已经实现了电算化,因此,对记帐凭证的审计是最关键的一环。鉴于记帐凭证审核的重要性,我们采取了三级审核的办法来减少以至杜绝在记帐凭证输入中的错误。第一级审核是记帐凭证录入人员相互进行审核,一般是在记帐凭证未打印出来之前进行。审核的内容主要是原始单据的正确、合法、完整,记帐凭证编制的正确性。如记帐凭证中摘要的符合性、会计科目的适用性、金额的正确性等。第二级审核是财务部门设置的专业审计员审核。针对记帐凭证审核的重要性,我们设置了记帐凭证专业审计岗位。记帐凭记审计员主要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记帐凭证摘要是否准确、会计科目的运用是否正确、记帐余额是否正确、原始单据有无漏记或多记的错误等。第三级审核是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当记帐凭证打印后,财务负责人作最后的审核。这次审核主要是对那些容易发生错误和容易产生歧义的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核。这样通过三级审核后,记帐凭证的错误基本上未再发现。

6、增值税申报中的三级审核制。

核销报告范文 第16篇

1、本次贵公司申报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的账面值以贵公司提供的基准日报表及帐薄为依据,我们仅对涉及报损的相关科目的账面值进行了审核,我们未对贵公司

的基准日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2、在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过程中,我们仅对贵公司申报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贵公司的申报资产损失核销损失的完整性我们未进行审核。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贵公司主管部门审查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结果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核销报告范文 第17篇

一、创新基金管理审计中采用的具体方法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次管理审计,项目组对创新基金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任务分工与具体责任。

1、确定明确的审计思路,提高审计效率与效果该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从创新基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流程管控、资金管理、效益分析等四个方面入手进行客观评价。具体说就是从内控制度入手,了解制度建设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从项目的归档资料入手,了解项目的管控现状;从资金管理入手,了解其财务管理规范性;从效益分析入手,了解产品研发的经济性和效益性。通过对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评价,发现创新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进一步促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2、了解制度建设情况,评价基金管理现状通过查阅有关规章制度、方针及政策等文件,查看组织机构系统图、询问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观察等方法了解掌握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各项内控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与制约有无矛盾和漏洞。在此基础上分析评价其内控制度基本内容的严密性、科学性、时效性和合理性。

3、审阅和汇总归档资料,评价基金的过程管控情况通过现场审阅、实地查看和汇总分析创新基金项目归档资料,主要审核以下三方面:一是对项目在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全流程资料(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制项目工作计划、可行性论证报告、计划书、工作合同(或协议)、研制任务书、产品研制合同、验收报告、研制工作总结、评审意见书、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复核性测试,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质量等要求,有无缺项,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范;二是对项目的研制进度与计划节点进行比对,分析统计已验收评审项目占整体项目比例、未验收项目占整体审计项目比例、已验收评审项目中按合同协议时间节点完成研制的项目比例,评价各项新产品实际研制进度的符合性;有无提前或延期现象,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价其研制进度的执行性;同时关注是否存在项目已经自行开展之后,才另行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情况;三是对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审核,看是否按项目流程保存过程资料,资料的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存在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不全面、可追溯性不强的情况。

4、了解基金财务管理现状,评价其资金管控情况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了解企业的创新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审查其内容的执行及效果。二是统计汇总分析创新基金预算拨付及核销情况,审计实施过程中重点分析创新基金项目总预算累计金额、下拨预算指标累计金额、研制单位借款累计金额、已核销项目核销金额、未核销项目未核销金额,看是否存在个别项目借款时间过长仍未验收核销的情况等。三是计算分析配套自筹资金支出情况,即研制单位各新产品项目配套自筹资金累计发生额占总预算金额比例,自筹费用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5、分析项目可行性报告,评价基金的经济效益主要针对创新基金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预测值与实际已实现效益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别计算各项目已实现收入、成本费用及毛利率,看创新基金项目是否实现收益,开发效果是否突出,进一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避免盲目投资。

二、审计成果及创新点

1、审计成果通过开展创新基金管理审计项目,项目组对院经营产业新产品开发的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对创新基金管理的现状与不足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对优化创新基金的管理,提出了以下建议:深入完善内控机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各个层面构建良好的创新基金管理环境;统筹兼顾,多方筹措,共同关注,加大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投入力度,形成管理层、经营开发单位、研制单位三位一体的创新基金专项资金投入机制,也可积极申请上级机关的支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过程管控,重点加强关键环节的把握,加强基金的财务管理及项目过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后续检查使用的可追溯性;严格项目研发审批管理,规范创新基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高度重视创新基金项目研发的市场管理工作;同时立足长远,着力提高新产品技术含量,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培育自主核心竞争力,加快自身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2、主要创新点

(1)选题立项,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围绕上级单位提出的开拓市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同时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力求服务科研经营管理。一方面审计部门从传统审计项目收集线索选择确定审计立项;另一方面采取与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形式来确定管理审计项目,提升管理审计项目立项的针对性与准确性。

(2)创新思路,全流程管理审计主要特点是结合创新基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进行审计,重视内控制度建设、过程管控、资金管理、经济效益;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财务资料与非财务资料相结合;大量数据分析采用图表形式,简单明晰;同时融合相关专业力量,提升审计作业能力。

核销报告范文 第18篇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总经理签字批条办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零星业务费(如刷单,采购费用等)、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款者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

借款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复核(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金额)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小车费用、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收据、发票),且收据、发票城增长有经办人签字盖章为有效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注明报销原因,报销凭证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一)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报销。

第四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第五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

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行政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行政部提供临时工薪资核算清单由副总经理签字审核,转交财务部临时工资由财务进行现金发放;

(二)其他福利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支出由公司行政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进行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运营费用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按流程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应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运营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或签订好的协议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及查询付款情况。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零星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二、周五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本制度未尽事项后补充。

核销报告范文 第19篇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财务经理:

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成本会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管理公司发票。

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往来会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收款员

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销售业务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 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 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 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 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 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 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 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核销报告范文 第20篇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19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防止流失,兼顾实际”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损益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实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清理。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

(二)专项审计。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的资产清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汇总,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财政审批。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清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清查结果予以批复。

第六条单位对资产清查中的损益事项应提供合法证据,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资产盘盈

第七条资产盘盈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项盘盈等。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手续,不作为资产盘盈。

第八条货币资金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现金和各类存款等。

(一)现金盘盈,根据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和现金保管人对于现金盘盈的说明等进行认定。

(二)存款盘盈,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认定。

(三)清理出的“小金库”和账外收入比照货币资金盘盈处理。

第九条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材料和产成品等。

存货盘盈,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证明和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十条有价证券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盘盈,根据有价证券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有价证券的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十一条对外投资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单位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盘盈,根据对外投资合同(协议)、经济鉴证证明、情况说明等进行认定。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一)单位清理出的账外固定资产,若产权属于部门内其他单位而被本单位长期无偿占用,且不属于纪检、_门规定清退范围的,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账面价值申报无偿划拨;若产权属于部门外单位的,当事双方应对占用资产按市场价值签订转让或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对方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二)清查出的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入账的无主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确认为国有资产的,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盘盈,根据无形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自行开发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根据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

第三章资产损失

第十五条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

第十六条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应逐项清理,取得合法证据后,对损失项目及金额按规定进行核实认定。对已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而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根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进行认定。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损失是指单位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存款损失等。

现金短缺,在扣除责任人赔偿后,根据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经济鉴证证明、短款说明及核准文件、赔偿责任认定及说明、司法涉案材料等进行认定。各类存款损失比照执行。

第十八条坏账损失是指单位不能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造成的损失。清查出的各项坏账,应分析原因,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因债务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法院的破产公告、破产清算文件、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等进行认定。对已经清算的,扣除清偿部分后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

(二)债务人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认定。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或无法追偿债务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三)因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单位做出专项说明,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四)其他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一般应当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损失。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按照下述方式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单位做出专项说明,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有依法催收记录、债务人资不抵债且连续三年亏损或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依法催收确实不能收回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驻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认定损失;

(五)单位为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原值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根据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资金回收证明和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评估报告),对折扣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第十九条存货损失是指单位库存材料、材料、产成品等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一)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存货盘点表、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二)报废、毁损的存货,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三)被盗的存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第二十条有价证券及对外投资损失,应分析原因,有合法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可以认定损失。

(一)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可以根据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等认定损失;

已经清算的,扣除清算资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尚未清算的,被投资单位剩余资产确实不足清偿投资的差额部分,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可以认定为损失;

(二)对事业单位参股投资项目较小,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且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三)行政单位有价证券、事业单位证券等短期投资,未进行交割或清理的,不能认定损失。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损失是指单位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一)盘亏的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包括: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屋拆除证明、受灾证明等;

(三)被盗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第二十二条无形资产损失是指无形资产因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等所造成的损失。

无形资产损失,可以根据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的证明文件等认定损失。

第二十三条单位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并进行清理和追索;经批准核销的实物资产损失应分类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残值的,应积极处理,降低损失。

第四章资金挂账

第二十四条资金挂账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应按损益、收支进行确认处理,但挂账未确认的资金(资产)数额。

第二十五条对于清查出的资金挂账,按照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状况的原则进行认定。中介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资金挂账应当重点审计。

第二十六条特殊资金挂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属于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职工住房账面价值、固定基金应冲减而未冲减的挂账,在按国家规定办理房改有关合法手续、移交产权后,按规定核销。

(二)属于对外投资中由于所办企业按国家要求脱钩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损失挂账,在取得国家关于企业脱钩的文件和产权划转文件后,可在办理资产核实手续时申报核销处理。

(三)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支出超过基本建设概算的,作为自筹基建支出列为暂付款的挂账,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概算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支出应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并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

(四)转制为企业的,因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核定净值、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按照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对固定资产净值进行重新估价。

第五章损益证据

第二十七条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第二十八条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第二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第三十条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第六章审核批复

第三十一条市级单位的固定资产损失,按照以下权限处理:

(一)单项固定资产损失低于1万元的,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意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核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单项固定资产损失超过1万元(含1万元)、低于50万元的,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核销;

(三)单项固定资产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_审批。

第三十二条市级单位的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低于5万元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分类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逐级上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核销。

第三十三条单位对于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价值,并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中予以说明。

市级单位的资产盘盈审批权限,比照本办法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三十四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的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单位的资金挂账,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第七章账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资产损益确认后,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二)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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