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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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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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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1篇

专利权评价报告解读:规定和效力

根据2010年版《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章的规定,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权利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_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2015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也规定,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而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或者判令原告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专利权评价报告实际上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性的初步证据,并非原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在诉讼中,当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专利的有效性持肯定意见而被告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理由或证据并不充分时,法院或者地方知识_更倾向于不中止侵权案件的审理。在海关备案、展会或电子商务平台维权、专利权许可、质押、转让与入股或者在申请临时禁令或者保全的时候,如果权利人能够应要求或者主动提供说明专利有效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则更容易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或者达成交易。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利于相关部门或者公众评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稳定性,避免权利滥用,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缩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周期。

关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争论和批评

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和批评。

首先,请求国家知识_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人是否应当扩展到第三人?有人认为,对请求人资格的限制阻碍了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主动了解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 但是,如果第三人也可以请求国家知识_制作专利权评价报告,那么在此情形下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采取单方程序还是双方程序?如果采取单方程序,则权利人没有任何陈述意见或者更正专利权评价报告错误的机会,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权威性减弱。如果采取双方程序,则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引入了更加复杂的准司法程序。

其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_对专利有效性作出的一种单方的判断意见,没有给予权利人严格的程序保障。不管其对专利有效性的评价如何,法院或者地方知识_综合案情和相关证据决定是否中止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在诉讼中,当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专利的有效性持肯定意见,而被告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理由或证据与专利权评价报告引用的理由或证据不完全相同,并且看起来比较充分时,法院或者地方知识_是否应当中止侵权案件的审理呢?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性质决定了其能够发挥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

最后,基于相同的理由和证据,专利权评价报告给出的意见可能与后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意见不一致,导致权利人和公众的信赖利益受损。

关于补充实质审查程序的构想

笔者认为,为了制作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员已经做了大量实质审查工作,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现有的程序设计很难利用好国家知识_的专业优势进而充分发挥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作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中长期的发展方向,补充实质审查程序是一种可行的探索。

补充实质审查程序指的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可以请求国家知识_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在授权后、行使专利权之前,权利人应当请求国家知识_对相应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候没有请求实质审查,那么该专利申请经过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的初步审查程序后即予授权。

国家知识_在补充实质审查后作出授予专利权、驳回专利申请、确认专利权或者驳回专利权的决定。专利申请人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驳回决定进行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补充实质审查程序为申请人或者权利人提供了充分的程序保障来陈述意见和寻求救济。经过该程序授权或者确认有效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如同发明专利一样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对驳回决定不服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的程序设计符合我国目前的专利申请实践,并且能充分发挥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补充实质审查程序进一步提高了专利权的稳定性,可以较之专利权评价报告更有效地阻拦无效的专利申请,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提高,防止权利滥用,减少诉累。除特别情形外,法院和地方知识_可以假定主张权利受到侵害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进而减少中止侵权审理的次数,缩短审查周期。

如果国家知识_在经过补充实质审查后驳回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或者专利,专利申请人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驳回决定进行复审。这样的程序设计与发明一致,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国家知识_审查意见和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一致。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2篇

纪念馆扩容工程是2014年市重大项目,杨卫泽书记专门指示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建成精品”。今年2月12日,缪瑞林市长在市长办公会上要求全市相关区和部门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会上徐宁部长指出,要提前建好工程,确保国家需要时随时拿出。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_,工程的政治和历史意义进一步提升。

工程启动以来,在市扩容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工程建设各环节密切衔接、高效运转,市各相关部门给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区也从资金、物力、人力等方面全力投入工程建设,扩容工程得以快速地推进。

二、工程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已明确目标:工程建设到2015年6月30日前竣工完成。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我区从紧倒排工期,科学制定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自领导小组上次会议以来,工程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基本完成用地征收。工程用地范围内有居民39户,工企单位4家,临时占用单位5家,征收房屋总面积为万平方米。目前,居民组签约32户,占总户数82%,剩余居民户4月10日前拆除完毕;工企单位和临时占用单位全部签约,派出所、江东门小学已落实搬迁场地;为改善纪念馆建成后北部景观,我区已扩大拆迁范围,北部农贸市场已拆迁。二是推进勘察设计。地质勘探已于3月初完成。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主体顺利通过专家会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局部调整和提升。3月11日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设计方案预评审会,解决人防等技术问题。3月26日赴广州与设计团队商谈,确定初步设计方案技术指标。3月31日完成基坑支护和桩基施工图。三是加快手续办理。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条件函、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许可、建筑设计规划要点、管规管综要点等手续。完成了环评、地质灾害审批,以及节能、可研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下一步准备正式立项、土地证、规划许可等手续报批。四是抓紧场地清理。本项目用地范围内障碍物较多,涉及茶亭东街道路废除和12家管线单位(含军队2家)超过30道管线的迁移。3月5日,市政府赵晶夫秘书长为此召开了专项协调会,协调各家管线单位,明确迁移时间。市规划局大力支持,在本月中旬完成了管线迁移手续的审批;目前场地和道路已完成封闭,树木绿化迁移已完成;场地北部和中央的管线迁移已完成,茶亭东街管线迁移已进场施工,4月10日完成。五是加大施工推进。按照缪市长专项会议部署,2月18日我区提前组织桩基施工单位进场,20日正式打桩。本月初大力协调了泥浆外运和存放场地,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解决了场地内故河道深层障碍物和沼气影响桩基施工的问题,桩基和基坑支护施工全速推进,目前工程桩施工900根,完成总桩量的41%。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工程建设标准高、施工难度大,最大的困难是工期要求紧,特别是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要与青奥会、中高考等重点工作交会,对工期控制是个压力和考验。下一步,我们计划抓紧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尽快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刚才何院士团队已对工程设计方案作了详细的汇报,下面,将根据本次会议的意见确定设计方案,4月9日向市规划局报审。方案审批通过后,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报审,6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同时,我区已与市审图中心对接,对桩基和基坑支护分项工程先行图审,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二是同步开展前期手续办理。目前,项目立项手续所需的要件已经齐全,可申请办理正式立项,因涉及设计方案的调整和财务融资成本等因素,工程建设费用估算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亿元增加到亿元,需要在本次会议上对建设费用调整予以明确,并请市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费用进行调整,以便开展正式立项申请工作。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3篇

关键词:项目设计;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1 通过招标运用综合评价法优选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单位

在设计招标阶段代建公司参与拟定设计招标文件,确定设计招标的设计范围,组织设计招标评标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目的和功能要求,设置设计方案若干个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对这些评价指标,按照其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程度,分配指标权重,并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邀请有关专家对各设计方案的评价指标的满足程度打分,最后计算各设计方案的综合得分,由此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设计方案为最优方案。

在工程方案设计及交底期间,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积极协调业主与设计院的设计交底,在原有研建设方案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并多次反复确定建筑方案,并在设计实施过程中跟踪设计质量贯彻建设意图。

充分重视并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要求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利用代建单位在发改部门的优势,强化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过程,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认真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按国家规定落实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通过市场调价及询价选择了价优讲信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审查前项目管理人员严格提出审查要求,审图机构认真积极工作。通过施工图的审查对设计文件质量又一次进行了把关,设计院对审查出的问题也进行了及时的修正。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的确定。在确定了设计单位之后,代建单位先后随同设计院三次去使用单位,进行了设计方案的交底,明确使用单位的最终需求,确定了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其间代建单位对工程的采暖方式、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控制要求,在与使用单位沟通设计方案过程中督促、跟踪设计进度和质量。

2 对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

设计概算是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控制下,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指标)、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数据,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又叫设计预算。它是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纸、现行定额以及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编制和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设计概算的审核主要对工程量、采用的定额或缺项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各项费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核。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重点应该放在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预算单价套用、设备材料预算价格取定是否正确及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方面。

通过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的代建工作得到,当项目投资决策确定以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就变得十分重要,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达到35%~75%,而这一阶段恰恰是目前投资人控制的最薄弱的环节。它的难度在于除了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的设计规范以外,对于方案的优化、材料的选择、投资效果、减少施工风险和施工成本等方面,既没有明确的控制办法,也没有业主考核标准。

3 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存在很多问题

设计人员认为只要按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作图就行了,至于工程造价管理问题那是经济技术人员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认为,按通常做法,只要设计图纸完成后,根据图纸和有关定额文件、取费标准编制设计预算就行了,经济技术人员与设计人员工作不能紧密相结合,各做各的事,缺乏必要的工作协调,涉及造价超标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责、权、利不明晰,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积极性不高。

概预算人员大部分只会按图纸套定额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对工程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这样的概预算人员,在进行设计造价控制的过程中,无法为设计人员提供重要的可采纳的意见。

设计招标不尽全面。只注重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忽略了技术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一旦方案中标,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就成为方案中标单位一揽子工程,由于在后面的设计中缺少竞争机制,设计单位没有压力,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为此,设计过程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现有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即以完善和创新。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有:设计招标、限额设计、标准设计。

设计招标 工程设计采用招投标制将会促使设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的目的。工程设计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

[1] [2]

设计三个阶段。为了有效避免设计阶段只注重方案招标,忽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的问题,在设计招标工作中,不仅方案设计阶段通过招标完成,而且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应引入竞争机制,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已势在必行。

. 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按照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初步设计概算造价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按施工图预算造价对施工图设计的各个专业设计文件做出决策。所以限额设计实际上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或成为一项关键措施。

. 标准设计 广泛采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造价。由于标准构配件的生产是在工厂内批量生产,便于预制厂统一安排,合理配置资源,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节约建筑材料。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4篇

关键词:配套工程;工程审批;备案。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本文房屋建筑工程配套市政管线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主要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筑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是自来水、雨水、污水、中水、电力、综合通信、燃气、热力和其他特殊工艺设施及管道。

近年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区域开发强度加大,北仑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配套工程则是此类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房屋建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居民生存与生产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区政府对配套工程的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通过开展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和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推进北仑区城市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规范地块内部管线建设,宁波市规划局于2004年颁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配套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几年北仑区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职责不明,存在施工图纸未达标、管线接入口位置随意、违法建设等问题,致使规划管理过程中须解决规划审批前所有滞留问题,且项目审批程序繁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项目的交付使用。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需求,探讨房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度。

2北仑区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现状

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的重点是审查配电房、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的平面布置,管线接入口位置,及内部综合管线布置等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通知》其规划管理程序为: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线)竣工测量——建筑(管线)竣工测绘验收——管线规划竣工验收——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共八个规划审批流程,并要求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布局阶段时统筹考虑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布置的要求,规定市政工程规划方案未获批准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规划竣工验收未获批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规划竣工验收。

3北仑区配套工程建设与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未落实资料提供、施工图报审等前期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原始资料。但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工作职责未到位,在未与相关管线单位协商明确管线接入口的具置情况下,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按照其自身意向接入口位置进行设计,导致地块内部配套工程设计与周边实际情况脱节,造成工程浪费,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须对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使得建设单位往往忽视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既不进行单位内部审查,也不要求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审查,更不会报相关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导致部分低劣的施工图纸进入现场,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设计单位缺乏社会责任

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缺乏沟通交流,对自身设计文件缺乏社会责任。设计单位往往在对项目周边现状情况掌握不清或不全,亦或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下,进行“纸上谈兵式”设计。设计单位出图前未进行单位内部审查,导致部分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或设计粗糙,达不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降低了工程必要的安全储备。

监理单位协调监查不到位

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管理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但实际上工程监理单位基本上只进行施工阶段的协调监查服务。前期设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缺乏沟通交流,未能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准备阶段、设计展开阶段和施工图审核阶段的技术审查服务,致使设计是否适合建设单位要求,是否经济合理,只能听任设计单位的水平和职业修养。

各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接入口管理与规划管理重叠

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尚需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管线接入口手续。几个部门管理范围相互重叠,相关审批手续繁锁,加重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负担。

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不一致

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不包括建设入户管道及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部生产专业管线。但是各管线施工图中全面表达了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管线的设计内容。相关规定要求内容不一致,导致测绘单位提供的管线竣工验收资料缺失地块内部部分管线内容,导致规划管理工作存在无可奈何等尴尬情况。

规划审批程序繁杂,流程排序有待完善,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压力大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较复杂,建设单位一般情况下须报送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测绘竣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各两个,共八个规划审批手续。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属两个不同责任科室进行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利于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布置的统一考虑、同步设计。例如中央风景大厦等中提升项目往往注重房屋建筑工程,忽视配套工程,导致建筑总平面布局确定后,在配套工程规划方案中化粪池、隔油池等地下构筑物不能满足建筑退红要求等情况。

规划审批流程排序有待完善,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进一步深化了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轻配套工程的观念,激化了建设单位未取得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例如中河丽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建成后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时,被告知须先获得配套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方可报批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须走违法处罚程序后方可进入正常流程,这加剧了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性。

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监查不到位,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相关规定的空缺,致使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都积压到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查中。同时配套工程是集给排水、电力等专业于一体的复杂项目,要求审查人员需掌握相关强制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专业技术知识,这大大加重了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

4.对应措施

明确建设单位责任,落实配套工程资料提供、方案内审、施工图报审、竣工资料备案等工作职责

在方案设计阶段前,建设单位熟悉、掌握相关审批流程,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如向规划管理部门购买相关地形资料),将相关资料和意见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并负责对内部管线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在房屋建筑方案和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主动与各管线权属单位沟通,现场明确内部各管线接入市政公用管线的具置,并委托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最好与管线竣工测量是同一家单位)进行现场放样,形成配套工程放线测绘资料,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包括配套工程)的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政府认定的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将配套工程管线竣工资料报送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成功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

引人审图机构,规范设计单位设计

将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审图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对配套工程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完善,达到相应施工图设计标准。

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服务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审查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内部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作为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卫士”。同时推进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交流沟通,充分调动相应参建方的积极性,为完善深化施工图设计打下扎实基础。

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并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在房屋建筑方案审查后与建设单位现场明确内部管线接入口的具置,并出具书面认同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向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管线接入口手续的必要资料。即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明确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要求

鉴于建设项目内部入户管线相对独立,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和要求宜与《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一致,即配套工程管线竣工备案资料不反映建设项目入户管线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部生产专用管线设计内容。

精简、优化规划审批程序,推行配套工程规划审批备案制

精简规划审批程序,取消配套工程规划方案和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将配套工程中的配电房、给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等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纳入房屋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中,由房屋建筑工程责任科室一并审发建筑工程规划方案,有利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和配套工程的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彻底扭转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主体,轻配套工程得传统观念,规范配套工程建设,杜绝配套工程违法建设现象。

取消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审批流程,推行配套工程规划竣工资料备案制。即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将建设项目内部管线的竣工测绘资料报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既简化了规划审批程序,又完善地了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

5.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区内配套工程的规划管理,精简规划审批程序,促进城市又快又好发展,本文探讨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规划管理范围、审批程序及内容两方面优化完善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管理范围为城乡规划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内部配套工程须进入规划备案的管线如下:

1、给水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项目加压泵房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100mm。

2、雨水管:内部主要管道至排出口,且管径大于等于200mm。

3、污水管:自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至市政管道接入口;不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管径大于等于200mm。

4、燃气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调压柜(箱)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63mm。

5、热力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各单体建筑的所有管道。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5篇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特制定本暂行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发布)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发布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6篇

一、关于会议审查:

(一)设计竞选范围调整为二环线以内用地面积超过4公顷,二环线以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栋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单栋综合楼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按照竞选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报审的,原则上不再组织会议评审;农民安置项目和工业项目不进行设计竞选。

(二)用地面积超过2公顷、小于4公顷的建设项目,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实行会议合并审查;其中工业项目不另审总图,凭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章确认的总图直接进窗办理报建图审查,总图及单体的并联审查意见一并征求。

(三)用地面积不超出2公顷、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未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项目,经处例会审议后可不组织会议审查。

(四)凡符合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建设项目一般采用相关处室会签审查方式,如需召开会议评审,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可一并审查,在完成会议评审或方案签报后直接进窗办理。

(五)涉及控规非重大调整(包括规划支路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不召开咨询会,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

二、关于报建审查:

(一)已报市政府审定的项目,拟调整方案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在规划要点核准范围内调整幅度不超过5%,且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和绿地率指标基本不变,经局领导同意,可直接进入项目报建阶段。

(二)净用地面积不超过3公顷的建设项目如容积率调整幅度不超过10%,不超出规划要点10%的,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不再审总图;容积率调整不超出规划要点5%的,由经办处室直接办理。

(三)凡在道路上线资料有效期内申请规划要点及蓝线延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项目和已取得蓝线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变更,可由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四)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主体竣工的违法建设补办项目,可根据实测结果在最新道路上线图(含现状地形叠加)手工绘制建筑定位红线图。

(五)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项目局部设计变更不涉及建筑占地面积改变或总建筑面积变化不超过3%的,经审查同意后可酌情免除放线、核面等手续;设计变更内容或调整范围较小,经审查,符合相关部门原审意见的,可不另征相关部门意见,直接进窗办理,一个阶段办结。

(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项目使用性质变更或局部调整不大的,可由经办人直接提交处例会讨论,在落实处例会意见后,直接进三阶段办理。

(七)如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我局审批图纸有极小微差,确需我局予以认定办理产权的,可由我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和法规处共同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八)住宅小区建筑环境设计审查范围按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控制(3公顷及以下项目如对临街建筑夜景亮化有特殊要求的,附建筑夜景亮化设计专篇随三阶段建筑卷一并报批存档)。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7篇

关键词: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管理必要性

前言

作为市政公路工程中关键环节,工程设计水平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投资、质量、施工技术工艺及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各个方面。工程设计可以说是整个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因而对于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的必要性

任何工程建设项目都具有系统性特征,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市政公路等工程项目更是如此。从工程立项开始,直至工程竣工,到后期使用,设计管理贯穿每一环节。所有工程的具体建设、结构、设备等方案以及施工图纸都必须通过设计工作进行确定。若设计管理工作不到位,将会对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全方面的影响。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工程项目各阶段过程对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如表1所示。从表1中不难看出,在设计阶段,尤其是方案设计阶段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最为显著。工程施工质量受设计水平的直接影响,如可靠性、安全性、功能性、使用年限等都需要通过设计实现。根据我国道路工程质量事故数据统计,由于设计方面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占比高达,施工方面的因素占比为,材料、设备等方面因素占,后期使用方面的因素占9%,其他因素占,由此可见,工程设计管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最主要环节。

2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流程及内容

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流程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制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招标和设计任务洽谈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进度、质量检查与监督设计文件验收图纸会审设计文件交付施工。

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内容

1)设计任务书。由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编写工程设计任务书,总工程师负责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完成任务书编制后,由项目总经理完成审查批准,才能委托工程设计任务。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具体规模、设计范围及内容、设计依据、投资限额、质量标准、功能要求、设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安排、设计条件或要点、设计成果形式(如施工图、3D效果、模型沙盘等)。2)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评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会议由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技术部门、管理部门、设计部门以及投资控制部门必须到会参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外部专家、教授参与评审。评审会议结束后,将《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交由项目总经理进行确认。完成初步文件审批后,应及时将《初步设计审批意见》交予设计承包单位,以尽快完成对初步设计成果的确认和完善。3)工程设计质量、进度的监督和检查。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由总工程师负责指导和整体监督工作。在设计过程,应随时关注和跟踪设计承包单位的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进度,以确保能按时完成和交付,在此过程不允许出现前期拖延、后期赶工的现象,以防止设计质量受影响。若发现设计单位未按合同开展设计工作,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催促、提醒和警示[1]。4)验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验收应由合同部门配合协助设计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在验收设计文件过程中,只需确认设计文件的数量以及文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设计文件质量可留于图纸会审环节完成。设计管理部门应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设计文件。完成设计文件验收后,设计管理部门需及时将设计文件分送给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监理单位、投资控制部门,准备下一阶段的图纸会审工作。5)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管理中心的技术单位进行组织,总工程师负责进行指导,工程部、监理单位、设计管理部门和投资控制部门必须派人参加会议。在会审前,各部门单位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设计图纸,记录设计图纸中的疏漏和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好审图记录并交予设计管理部门后,由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将会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然后交予设计承包单位,以便在会审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图纸会审工作结束后,图纸会审记录必须由参加会审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此外,完成会审后,所有的设计图纸必须交还技术部门,再由技术部门组织各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所有的设计文件按照图纸会审记录进行标示和修改[3]。

3市政公路工程设计管理案例

项目概况

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经仁发改[2014]81号文件批准立项,道路全长约,道路红线宽度80m,绿线宽度120m。一期建设工程为K0+000~K3+140段,道路总长314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通信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给水管线工程、桥隧工程、景观工程。

工程方案设计评审

2015年4月3日对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一期建设工程方案进行评审,会议议定事项如下。1)总体评价。本方案设计内容基本完整、齐全,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设计单位可依据本方案设计及评审意见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2)评审意见。(1)道路专业:①道路平面及竖向设计满足规划要求,后期设计中完善考虑与现状道路衔接;②做好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方,减少返工,有利于城市规划。(2)桥梁专业:原则上同意推荐桥型方案,桥梁后期设计中考虑专用管线(电力、燃气、弱电、供水等)过河通道。(3)综合管线:燃气管道考虑天府仁寿大道路线与现状DN219高压天然气管道(设计压力)有交叉,在设计中考虑一道预留横穿管道,以便燃气管道迁改。(4)其他专业:①路灯电缆设施考虑防损防盗功能;②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环卫设施;③在后期绿化工程设计中,酌情考虑融入南宋民族英雄等文化元素,提高文化品质;④在后期绿化工程设计中,考虑设置公共厕所和垃圾地库[4]。

设计文件审批

2015年6月24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组织召开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县规划局、县重交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和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共5名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项目的审查。会议对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研究,会议议定事项如下: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一期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依据齐全,基本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采用技术标准适当,工程方案合理,原则上同意通过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但是施工图阶段设计时需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优化完善。

图纸会审

2016年6月21日,建设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督部门(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参加了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及周边区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的图纸会审。在本次图纸会审中主要完成了以下的事项:关于本次提出图纸方面的问题,设计单位应尽快回函以便后续施工有序进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需各方协商,以便工程顺利进行。为减少涵背、桥背后期沉降,设计单位尽可能再将其进行优化,看是否采用特殊材料、新型材料,例如轻质混凝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须考虑最优的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在施工过程中,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项技术问题,做好后期服务,并分别对道路、桥梁、电力隧道、排水、交通工程等专业进行设计交底[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公路工程的设计管理,应从做好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评审、设计进度和质量监督、图纸会审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从根本上保证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我国的市政公路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还应与时俱进,顺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我国市政公路工程的质量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来胜.论市政公用道路设计与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5,32(30):196.

[2]吕鹏,胡继超.分析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作的组织与技术管理[J].吉林勘察设计,2016,32(1):71-74.

[3]何亮.浅析市政道路设计与施工相关问题[J].工业设计,2015,11(12):136-137.

[4]刘炎.以人为本的市政道路设计相关问题探讨[J].河南科技,2015,40(21):163.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8篇

[关键词]风电场 前期工作 项目管理

在传统的风电项目开发中,各主要公司工作重心集中在办理开展前期工作(路条)、电力接入和项目核准手续等项目前期方面[1-2],对于核准之后的工程前期工作,鲜见系统的归纳整理,有效的开展开工手续、初步设计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程前期工作,可以优化缩短周期,提高工程投资效率。结合项目开发的工程实际,记录了项目自核准到开工建设过程中的工作流程,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参考,共包括开工手续办理、初设评审及招标工作、合同签订工作、现场开工准备工作四大部分,其中主要介绍开工手续办理工作。

1 开工主要手续办理

风电项目的开发依据我国现行《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当地政府部门风电场建设要求,主要办理以下手续:

林地补偿

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机构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签订委托合同;与县林业局、林业公安去现场实地勘测各坐标点;与自治区林业厅林政资源处签订森林植被恢复费用补偿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向县林业局提交《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与县林业局签订林业补偿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土地勘测定界

委托地区国土部门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签订委托合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协议准备材料;受委托部门赴现场测定各界址点的坐标,编制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图等相关支持性要件,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准备提交的相关资料(风电场平面图、核准文件、土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规划意见书、可研报告及评审意见、文物批复文件、环评影响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到县建设局规划科申报;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备案

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备案是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的备案工作,只有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该图纸才能正式用于建筑施工。具体流程包括:向地区建设局图纸审查科提交资料;审查并备案后,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合格书上加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建筑消防设计备案

向地区消防大队提交申请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建设单位证明、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和消防设计文件等);审查合格后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施工许可证

准备相关资料(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勘察报告、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凭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的施工合同及招标合同、备案的监理合同及现场监理人员证件、工程管理人员及证件、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施工组织设计、三通一平证明等各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向县建设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初设评审及招投标工作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可同步开展);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设计院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初设方案进行完善,并报送评审专家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出具最终的初设方案。将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上报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审定概算并取得相应批复。

工程及监理招标工作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9篇

一、改革总体思路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_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分为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基本环节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试点、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施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审批责任等措施,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步骤

第一阶段在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期间,重点探索并联审批的运行机制和“一站式办公”的有效模式,检验统一办理、限时审批等改革措施的实际效果。

试点期间,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自主探索建设领域并联审批改革(市规划局各分局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实施并联审批以及本方案对有关问题另有要求的除外)。

在第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总结改革经验,研究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

(二)试点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范围由牵头部门在配套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试点期间,下列建设项目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2.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自建住宅工程等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

(三)试点的环节: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基本环节。

(四)试点涉及的行政审批:

1.牵头部门实施的涉及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造的主要合法行政审批(其中部分行政审批虽无并联项目,但为保证基本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仍一并纳入试点范围予以统筹考虑);

2.与上述行政审批相关联的合法行政审批。

以上行政审批共计59项,涉及17个部门,具体项目见本方案附件1:《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

为保证改革稳步推进,试点期间,下列行政审批暂不纳入改革范围,原则上仍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1.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审批;

2.有关建设领域企业、个人资质、资格类的行政审批(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列入《项目表》的建设领域其他合法行政审批。

四、试点内容

(一)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立项环节,市规划局牵头规划环节,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用地环节,市建委牵头设计和验收环节,对列入《项目表》的行政审批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具体方案如下。

1.立项环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依法需要核准的建设项目)并联:

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②建设用地预审(已在选址阶段取得用地预审手续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后,方可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建设项目依法不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申请人应自行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但已在选址阶段取得用地预审手续的除外。

(2)市发展改革委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3)总投资概算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无并联项目,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2.规划环节

(1)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审批并联:

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②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③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项目);

④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党、政、军重要机关和要害部门周边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联:

①建设项目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②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③建设项目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限民用建筑,企业修建厂房等非民用建筑不审批);

④建设项目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限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⑤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⑥建设项目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⑦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⑧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和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⑨建设项目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⑩建设项目涉及电力设施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工程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的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航台、污染源等工程);

12使用港口岸线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

1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14规划设计方案_门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依法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申请人应在取得审批、核准手续后,方可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3)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申请人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领取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其中建设项目依法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还应先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在上述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仍按规定实行并联审批。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并联项目,由市规划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条件接件、审批。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手续、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土地权属证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用地环节

(1)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以下统称建设用地审批)合并压覆矿产资源审查(限建设工厂、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

申请人在取得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手续(限依法需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建设用地审批。

(2)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加油(汽)站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非经营性用途的国有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实施办法、程序由市国土房管局在配套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依法予以明确。

申请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

(3)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无并联项目,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后,方可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但国家西部大开发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国有土地储备整治项目除外。

4.设计环节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并联:

①建设项目消防初步设计审查;

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③建设项目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查(限符合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4条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限民用建筑,企业修建厂房等非民用建筑不审批);

⑤市政环境卫生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限市政环境卫生项目);

⑥建设项目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等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限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的建设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的范围按照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的,以上并联的各项行政审批不再实施。

本阶段,全市范围内停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

试点期间,全市范围内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除政府投资项目仍实行审批外,其余改为由申请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初步设计审批、备案手续的,申请人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方可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强制性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征得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调整建议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回复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

(2)申请人在取得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后(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项目施工图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行政部门不再审批施工图(建设项目消防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等各种有关施工图的行政审批不再实施)。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无并联项目,由市建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条件接件、审批。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5.验收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联:

(1)建设项目规划验收;

(2)建设项目消防验收;

(3)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申请人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含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以上3项专项验收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以上3项专项验收之一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本阶段并联环保预验收的,申请人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保正式验收。

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验收(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验收(限配套建有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验收(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防雷装置验收(限符合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4条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市政环境卫生项目验收(限市政环境卫生项目)、建设项目城建档案验收等6项专项验收按有关规定单独实施,不影响申请人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以上并联项目后面括号中的内容为协办事项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具体范围由主办部门商协办部门予以事先明确,并作为主办部门在主协办工作中统一确定协办部门的标准),未加注括号的,协办事项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与主办事项相同。

按上述方案实行并联后,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的基本流程见本方案附件2:《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参考图》。

(二)推行主协办工作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统一办理的规定,以牵头部门为主办部门,以实施被并联项目的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通过推行主协办工作制度,保证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基本规定如下:

1.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协办部门开展协办工作,督促协办部门贯彻落实主协办工作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主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并联审批的实施情况。

(2)协办部门负责做好协办材料的领取、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协助主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及时、准确地向主办部门反馈协办事项的审批信息,并确保协办事项的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2.主协办工作的基本规则

(1)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协办部门不得在并联审批之外另行单独审批;协办部门另行单独审批的,不影响主办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实施并联审批。

(2)在接件阶段,由主办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统一确定协办部门(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同级协办部门参与确定工作);因确定协办部门失误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主办部门、参与确定工作的同级协办部门承担(申请材料不真实全面地反映情况的除外)。

(3)在受理阶段,由主办部门负责统一审查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同级协办部门参与审查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部门应当在统一接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统一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后,由主办部门作出统一受理的决定,同时向申请人出具统一受理的书面凭证(书面凭证应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统一受理的日期)。

主办部门应指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审查申请材料,除以书面方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外,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申请材料。

(4)主办部门应在作出统一受理决定的当日或次个工作日通知同级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同级协办部门应在接到通知的当日派人到主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情况特殊的,也可派人于次个工作日领取审批材料),并按照主办部门的规定办理领取审批材料的有关手续。

主办部门、同级协办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互之间的工作衔接。

同级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后,应根据本系统上、下级的审批权限,及时确定自己是否有审批权,如无审批权,应自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向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即本部门的上级或下级对口部门,但中央国家机关除外)移交审批材料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主办部门。(注:同级协办部门、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在本方案中统称协办部门)

在审批过程中,协办部门不得中止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申请其他审批事项。

(5)协办部门应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选择“同意”、“不同意”、“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三种审批意见中的一种回复主办部门(应同时加盖本行政机关公章)。

协办部门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涉及缴费、领证的,可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涉及有特殊要求的,可附具体要求;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应附不同意的理由。

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不附理由的,以及回复规定的三种审批意见之外审批意见的,视为协办部门未回复审批意见。

(6)在协办部门的审批期限内(确定的协办部门已全部回复审批意见的除外),主办部门不得批准主办事项。

在协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前,主办部门已决定不批准主办事项的,应立即通知协办部门终止审批。

(7)协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未回复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办理或中止审批主办事项,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决定中止审批的,主办部门应立即催告协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经催告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回复的,视为协办部门同意协办事项,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8)协办部门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缴费、领证的,主办部门在批准主办事项的同时,应转告申请人按照协办部门的规定缴费、领证。

主办部门可会同协办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制定统一的缴费、领证办法,由主办部门代协办部门统一收费、颁证。

(9)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的,主办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批准、不批准或者中止审批主办事项。

验收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的,主办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备案或者中止备案的决定,只有在协办部门最终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但协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未回复审批意见的除外。

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但主办部门认为可以批准主办事项的,主办部门应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公函方式向协办部门说明理由,因不采纳协办部门的审批意见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主办部门承担。

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主办部门以此为由决定不批准或中止审批主办事项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10)协办部门回复“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立即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原则上应在中央国家机关完成审批后再决定是否批准主办事项。

(三)加快“一站式办公”

主办部门可利用现有办公条件(市规划局各分局可利用所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要求同级协办部门派人进驻,负责接件、出件、收费、颁证以及工作衔接等事务,进一步提高主协办工作的效率。

主办部门提出要求的,同级协办部门应从本部门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进驻,进驻人员应具有参与确定协办部门以及审查本部门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资格和能力。

同级协办部门可定期轮换进驻人员,轮换的周期应不短于3个月。

进驻人员的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进驻人员应参加主办部门组织的与并联审批有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四)缩短审批时间

为缩短审批时间,对审批期限作如下规定:

1.并联审批的期限

(1)主办部门的审批期限

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办事项的审批、备案(协办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延长5个工作日回复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的审批、备案时限相应顺延);除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延长备案期限外,因建设项目重大、复杂,难以在上述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主办部门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过程中,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适当延长审批期限)。

主办部门就主办事项作出不准予决定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阶段,申请人如把握不准核准条件,可先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供主办部门预审(本阶段的预审属主办部门提供的服务性措施,是否预审由申请人自主决定),由主办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需要修改或项目不可能被核准的预审意见(需要修改项目申请报告的,主办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可按照主办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并达到预审合格的标准);预审合格后,再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统一接件、统一受理。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申请人应先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或初步设计图纸供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需要修改设计图纸的,主办部门应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并达到预审合格的标准);预审合格后,再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统一接件、统一受理。

统一受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办部门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主办事项的审批时限内,主办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和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①审批主办事项需要听证、检验(含放线)、检测(含技术经济指标验算)、鉴定、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评价、咨询)、申请人修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设计图纸、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的;

②主办事项、协办事项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

③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做有关协调工作或者需要申请人根据协办部门提出的理由对申请事项作适当调整,以取得协办部门同意的(在此种情形下中止审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④协办部门超过规定期限未回复审批意见,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中止审批的(在此种情形下中止审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⑤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强制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的。

(2)协办部门的审批期限

自与主办部门同级的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应向主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因情况特殊,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回复审批意见,但应在10个工作日届满前将延长期限的情况以书面方式(或其传真件)告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的审批时限相应顺延。

在审批过程中,协办部门不得以主办部门中止审批主办事项为由延长自己的审批期限。

为保证审批意见回复的即时性,路途较远的,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的传真件,事后再补送原件。

2.合并审批的期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与项目建议书审批合并的,合并审批的期限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期限。

(2)建设用地审批与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合并的,合并审批的期限为建设用地审批的期限。

3.单独审批的期限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未实行并联的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实施审批,并尽可能提前完成审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配套制度

授权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按照本方案的规定,配套制定五大环节并联(合并)审批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对本部门主办事项的实施条件、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主协办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等予以明确,于*5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级协办部门应根据本方案和主办部门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配套制定本部门实施审批的具体办法,对协办事项的实施条件、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以及市、区县(自治县、市)的审批权限等予以依法明确,于*5年12月20日前送主办部门审查后出台。

上述配套制度中有关审批权限、收费的规定,涉及北部新区的,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北部新区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的规定执行。

试点期间,因法律、法规变动和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并联项目的,由有关牵头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核准;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试点内容的,应充分征求有关牵头部门的意见。

(二)推进政务公开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10篇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计

(一)简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何一个投资项目,总是从机会研究开始的。所谓机会研究是指鉴定投资机会,寻求投资用于哪些方面才能产生最大利益的研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对现有自然资源、生产及技术条件、市场情况等进行研究,以寻找投资机会设计投资方案;二是对拟定项目的发展前景和条件进行研究,初步判断项目投资的效果,以决定项目是否具备投资条件。通过机会研究,提出投资设想,出具项目建议书,开始对项目正式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主要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包括市场研究、技术研究和经济研究。根据1983年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总论(项目背景及研究依据等)、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建设条件和选址方案、资源状况、技术工艺和设备选型、劳动组织及人员配备、预计效益等。

(二)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计

1.审计切入点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如确属可行,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待批准后即进入项目设计阶段。这里,对可研报告的批复实际就等于做出了项目决策。因此,审计的切入点应放在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正式批复下达之前,以便为最终的投资决策服务。

2.审计要点

对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计包括两层含义,即审查和评估。

对可研的审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有无项目建议书、有无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研究人员的构成是否满足需要等;二是合理性审查,重点审查可研报告内容和深度是否满足项目建议书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项目审批机关投资决策及编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是否明确回答项目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确定的设计方案和估算的投资、成本和利润达到合理的精确度。

对可研的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设的必要性(市场、资源和技术);二是建设条件(原材料、燃料等供应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可靠;建设地址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环境保护的解决方案;相应的地质水文资料是否清楚);三是经济评估(建设投资估算、成本估算、销售收入和税金估算利润预测、投资回收期估算以及投资方案的比较等);四是技术评估(工艺技术是否先进适用;引进设备是否符合国情;新技术、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等)。

二、初步设计阶段的审计

(一)简介项目初步设计

设计是指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实施进行全面安排,同时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的过程。在我国,一般大中型项目采取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是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所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是编制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确定工程总造价、制订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计

1.审计切入点

初步设计文件按照规定必须报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设计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动,凡修改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必须报原初设批准部门同意。因此,笔者认为将审计的切入点放在初步设计报批之后、正式批复下达之前是比较合适的。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11篇

北京***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家园项目咨询部

2002年10月

***咨询服务工作规划

zx14-2002(sm-zx-11-2002)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咨询单位)受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委托,对北京***家园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进行咨询服务。

二、 咨询服务的工作范围:***家园工程施工前各阶段的咨询服务。

三、 咨询服务:主要通过市场信息及资料的集成,技术与经验的集成,经过调研、分析比较、策划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及各方的配合协调来控制项目的各个环节,按照计划、执行、控制、总结的程序不断的实现每一项计划,进而为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一切准备。

四、 咨询服务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

4、业主与咨询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委托合同;

5、业主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

五、 咨询服务的目标: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达到业主所要求的范围、时间、费用的目标内完成前期工作。

六、 咨询服务单位在签订咨询服务委托合同后,组建咨询服务机构——项目咨询部,咨询服务中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项目咨询规划,制定工作制度、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各方面的关系,项目咨询单位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七、 项目咨询部在根据协议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的工作。

八、 合同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草拟合同文本,参与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项目咨询部要遵照业主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同时又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所签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把合同的风险分析作为重要内容,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九、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建设文件的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总控计划,作为各阶段进度控制的依据,项目咨询部要认真审查各单位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通过组织协调按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十、 项目咨询部要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项目咨询规划与各阶段工作的管理细则,作为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操作性文件。项目咨询部要保证人力资源的投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职能分工。树立“顾客第一”和“诚信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各项咨询工作,保证各项咨询工作质量,最后达到业主的满意。

十一、项目咨询部要认真组织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的评审、审查和验收,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对设计进行控制管理,提高工程的使用价值。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估算、概算进行复核,在执行中要严格进行控制。

十二、 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如项目前期总计划、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等,项目咨询部均应向业主报告,取得业主批准后再执行。

十三、 选择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等的决策权属于业主,项目咨询部无权变更或解除业主与第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十四、 在协助业主办理各种申报手续中,要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取得各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业主汇报;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使各项申报工作能顺利完成。

十五、 在项目咨询过程中,每月向业主报工作月报。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后,向业主报项目咨询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部分 咨询服务工作概况

一. 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

按照协议的约定,达到业主要求的项目范围、时间、费用,在咨询服务中协助业主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手续,协调各协作单位的工作关系,通过谨慎而勤奋的工作,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二、咨询的工作内容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咨询单位将受业主委托办理五大方面的工作:

1.勘察设计管理

审核勘察报告。

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管理。

对估算、概算进行复核。

2.招标部门(招标办)

制定投标书。

标底审查

签订施工合同。

3._门(建委)

领取开工审查表。

办理监督手续。

领取开工许可证。

4.其它部门

教育(征求意见)。

市政(征求意见)。

环保(征求意见)。

地震(征求意见)。

供水(征求意见)。

供电(征求意见)。

供气(征求意见)。

供热(征求意见)。

电讯(征求意见)。

卫生(征求意见)。

5. 现场施工准备

五通一平的施工安排

对施工现场安排提出咨询意见

三、咨询服务的主要理念和方法

1. 确定***项目将要建设什麽样的工程,如何进行建设,通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有明确的工程规模和内容、明确的需求说明和合理的投资概算。

2. 时间观念是咨询工作的重要理念之一,要对所有工作和所有过程的活动进行排序,确定活动之间的关系和依赖关系。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制定咨询工作的总计划和阶段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 经济观念是咨询工作的又一重要理念,通过方案优选,限额设计,估算、概算的复核,进行工程造价的成本管理,实现项目费用目标。

4.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通过对设计的评审和图纸的审查以满足业主的明确的或隐含的需求,达到与要求的一致性和适用性。

5. 随着项目进入不同的设计阶段,项目咨询部要建立或调整组织结构,获得和调整人员,进行责任分配,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同时对于所有参加项目咨询的人都要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部分 三个设计阶段的工作

通过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充分体现业主的意图和希望,并符合_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项目设计工作将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管理。

第一方案设计阶段

一、管理工作内容

1. 经业主授权,对方案设计进度进行跟踪。

2. 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向业主提交相应的评审报告。

3. 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估算进行复核,向业主提交方案设计估算的评审意见。

二、主要管理措施

1. 项目咨询部将协助业主对进度计划进行批准,并提出相关的意见。

2. 项目咨询部将协助业主用书面(包括会议纪要)及传真方式对进度情况进行检查或确认。

3. 由咨询单位专家顾问组,对提交的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由项目咨询部写出评审报告。

4. 方案评审的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

方案设计是否符合业主确认的设计要求。

方案设计是否与周边在建或已建项目相协调。

各专业方案的深度是否满足于规划局报批深度。

各专业方案的深度是否满足于成本估算深度。

各专业方案的施工技术可行性。

各专业方案的施工工期可行性。

各专业方案是否可以指导初步设计。

各专业方案是否相互协调。

结构方案设计是否满足于结构安全的国家规定并能满足建筑方案设计的要求。

机电方案是否可以满足于舒适度要求。

机电方案及建筑方案是否节能。

机电方案是否便于后期物业管理和保养。

外部环境设计是否满足总体建筑风格及总体环境要求,并体现与之协调的品位。

交通方案设计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市政方案是否符合周边市政条件和规划。

装修方案是否体现以人为本和环境质量要求。

5. 由项目咨询部组织造价工程师对方案设计估算进行评审并向业主提交相关的估算评审报告。

第二初步设计阶段

一、管理工作内容

1. 审核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进度计划,提出相关审核意见,经业主批准后执行,并跟踪初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及要求。

2. 跟踪初步设计阶段主要设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3. 在过程中检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合同及计划任务书的规定,并提出相关意见。

4. 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偏差提出改正要求,并验证执行情况。

5. 协助业主组织协调与外层单位(水、电、气、热)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

6. 组织对初步设计文件的检查,验收

7. 对设计工程概算进行复核。

8. 组织初步设计阶段的会议。

9. 组织阶段性总结。

10. 协助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报批。

二、主要管理措施

1. 组织有建筑、结构、机电、环境、造价等专家参加项目管理的咨询工作。

2. 项目咨询部内部组织所有人员学习设计合同。

3. 针对咨询工作内容,编制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细则,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

4. 业主主持下召开初步设计阶段管理交底会,提出本阶段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5. 设计实施过程中,定期与设计单位进行书面联系,跟踪设计进展情况。

6. 在初步设计的中间阶段,与业主协商约定,实地检查所有设计的进展情况。

7. 实地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设计进度是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设计专业配合情况。

已完成阶段性成果的设计质量及深度。

已完成部分工程成本估算。

8. 在实地跟踪检查过程中,填写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报业主备案。

9. 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则专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正,保证本阶段任务的完成。有关通知书报业主备案。

10. 定期组织召开有设计单位参加协调会,参加人员必须为各专业主要负责人。

11. 派出专人组织设计单位与有关部门,如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环保、地震、人防、园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讯、交通等协调工作。

12. 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及相关的外部协作单位共同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及验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审核设计项目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内容数量及深度要求。

审核设计项目对计划任务书及规划要点的执行情况。

审核设计项目中对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审核工程项目的完整性、可靠性及建筑物内部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审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是否符合工程总目标的要求。要审查其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

审核项目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设计与城市建设及规划总体要求的协调性,水、电、通讯、供热、供气、施工用地等条件是否与地方各部门签订了有关协议,有关消防、环保、交通、卫生等条件的处置情况。

注意设备选型与配套的合理性。

注意初步设计对施工操作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对今后物业管理的影响。

注意建筑、结构、机电、交通、环境、市政、装修、楼宇自控、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协议配合。

建筑造型、使用功能、装饰标准等方面满足业主及市场 销售的要求,初步设计要符合健康、环境、安全、舒适、方便的要求。

审查图纸的规范性。如图纸的编号、名称、设计人、校核人、审定日期、版次等栏目是否齐全。

建筑造型与立面设计,要符合业主与城市规划的要求。

平面设计。包括房间布置、面积分配、楼梯布置、总面积满足情况。

空间设计。包括层高、空间利用情况等。

装修设计。包括外墙、内墙、楼地面、天花板装修设计标准及协调性,满足业主装修要求情况。

结构设计。核查结构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情况。要审查主要结构参数取值情况,必要时审查计算书。

设备设计。包括设备的布置、选型。如电梯的布置、选型,锅炉的布置与选型等。

机、电方案等设计。包括给水、排水、强电、弱电、消防、自控等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

满足城市规划、环境、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要求情况。

各专业设计的协调一致情况。审查建筑、结构、水电等专业设计之间协调配合情况。

13. 初步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投资估算进行切块分解、编制合理的投资计划,对项目设计工作的进度情况进行投资动态跟踪和控制,如果没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便无法把项目的实际支出额与之进行比较,也就无法找出偏差,使投资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因此,做好投资计划是十分重要的。

投资计划工作主要为:确定和分解拟建项目的投资目标,使用科学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解,从而得出可操作性分目标,进而对此分目标进行主动操作,以期达到对投资进行主动控制的目的。

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比较与分析初步设计的总体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在满足设计功能要求下尽量节约投资,选取最佳方案。因此,投资控制要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实行限额设计

要明确规定,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方案设计估算,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合同中要设专门条款予以明确,并且要求设计单位按分项、分专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分析投资增减情况,如有超过,要采取措施予以核减。

审查编制概算采用的《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材料、 设备的价格和各项取费标准是否遵守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审查概算文件所包括的设计内容是否完整,设计项目有无遗漏或多列,工程量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确定。

核算单位造价和技术经济指标与已建工程类似预算的单位造价,或国家颁布的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同时比较和分析差异的原因。

审查其他各项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地区的有关规定及符合实际,不属于建设项目范围的费用不得列入,无规定者要根据情况核实后,方可列入。

(2) 实行限额设计变更

要求设计单位按照设计或非设计原因两种表格设计变更单,并计算出变更对投资的增减数。非设计原因变更单要附有提出变更单位的联络单。

凡属于提高设计标准、扩大设计规模,超出方案设计批准的新增内容及其限额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咨询部应报请业主审批,未经批准,不准变更设计。

(3) 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工程投资进行分析,保证业主利益最 大化的体现。

14.对其他特殊事项影响设计进度或可能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计划采取的措施进行风险分析。

15. 项目咨询部在工作中,要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及时传递设计情况的信息,使业主掌握设计动态,取得业主对工作的支持。对于业主的要求和意见也要与设计单位及时研究,贯彻到设计工作中去。

16.项目咨询部要充分与业主进行协商,要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保证对设计单位的口径一致,为管理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7.项目咨询部的管理例会和其它协调会议要编制会议纪要,发给各单位。项目咨询部要每月编写咨询工作月报。

第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 管理目标

通过对施工图设计过程的控制,促使施工图设计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并能完全指导施工的图纸。

二、工作内容

1.审核施工图设计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提出审核意见,经修正后报业主批准执行。

2.跟踪设计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要求。

3.跟踪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设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4. 在过程中检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设计合同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5. 对跟踪过程中发现偏差,提出改进要求,并验证纠偏执行情况。

6. 组织施工图文件的检查与验收

7. 组织阶段性的总结

三、主要管理措施

1. 组织有建筑、结构、机电、环境、造价师等专家参加项目咨询部的咨询工作.

2. 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

3. 根据施工图阶段管理细则,明确咨询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等。

4. 收集施工图阶段所需的资料,包括:

初步设计文件。

规划意见书。

用地规划许可证。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消防审批意见书。

人防审批意见。

园林意见。

市政、水、电、气、热等条件。

规划红线,水准点等。

勘察资料。

5. 复测及审核相关资料,如、勘察资料等。

6. 主持召开施工图设计阶段管理交底会,明确管理目标及方法。

7. 在设计实施过程中,派出专人实地检查设计进展情况,主 要包括:

设计进度是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设计人员的配备及到位情况。

各专业的协调配合。

已完成部分的设计质量及深度。

已完成部分的成本估算。

8. 在实地跟踪检查过程中,填写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报业主备案。

9. 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则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正。

10. 验证整改及修正的措施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11. 建议施工图审核单位在本阶段参与完成上述工作,保证施工图审批的速度。

12. 每周召开一次有业主、设计单位、项目咨询部参加的设计协调会,对设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3.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及相关外层协作单位共同对设计图进行审查及验收。

14. 施工图审核的主要内容:

审核施工图对初步设计图的符合及满足情况。

审核施工图是否满足于合同规定之内容及数量。

审核施工图对批准的规划意见的满足情况。

审核施工图对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审核工程项目的完整性、可靠性及建筑内部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审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是否符合工程总目标的要求,审核其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其技术的提高程度与价值。

审核与项目外部条件的协调情况,包括与水、电、气、热的配合情况等,有关消防、环保、交通、卫生等条件的处置情况。

注意设备选型与配套的合理性。

注意施工图在施工操作中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对今后销售及物业管理的影响。

审查设计图纸的规范性,如图纸的编号、名称、设计人、校对人、审定日期、版次等栏目是否齐全。

建筑设计及立面设计,考核在建筑造型和立面设计中体现初步设计的情况。

平面设计。包括房间布置、面积分配、楼梯布置、总面积满足情况。

空间设计。包括层高、空间利用情况等。

装修设计。包括外墙、内墙、楼梯、地面、天花板装修设计标准及协调性,满足业主装修要求情况。

结构设计。核查结构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情况。要审查主要结构参数取值情况,必要时审查计算书。

设备设计。包括设备的布置、选型。如电梯的布置、选型,锅炉的布置与选型等。

机、电方案等设计。包括给水、排水、强电、弱电、消防、自控等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

满足城市规划、环境、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要求情况。

各专业设计的协调一致情况。审查建筑、结构、水电等专业设计之间是否存在尺寸不一致等情况。

14. 项目咨询部在工作中,要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及时传递设计情况的信息,使业主掌握设计动态,取得业主对工作的支持。对于业主的要求和意见也要与设计单位及时研究,贯彻到设计工作中去。

15. 项目咨询部要充分与业主进行协商,要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保证对设计单位的口径一致,为管理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6. 项目咨询部的管理例会和其它协调会议要编制会议纪要,发给各单位。项目咨询部要每月编写管理工作月报,报送业主和项目管理单位。

第四部分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施工的招投标阶段工作,依法选择出更适合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使业主的利益得以最大体现。

二、管理工作内容

1. 编写招标计划,报业主批准。

2. 协助业主办理招标申请。

3. 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合同图纸。

4. 协助业主受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文件。

5.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提出选择施工单位的初步意见,协助业主选择确定投标单位。

6. 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和决标工作,由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7. 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8. 办理承包合同的备案工作。

三、主要管理措施

1. 项目管理部要充分研究工程项目的特点,协助业主确定招标方式、范围、程序、组织及时间安排,认真编写好招标文件,报业主同意后,作为招标工作的指导文件。

2. 编制招标文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使招标文件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要认真进行工程风险分析,对风险应合理分解,制定回避风险的措施,以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顺利化解风险。

4. 招标文件要完整、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使招标和投标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可有效地防止在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5. 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合理确定有关材料、设备的暂估价格,使招标标底和投标价格与市场实际情况相吻合,为控制投资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条件。

6. 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应力求统一,用词要准确、严谨,避免由于内容前后矛盾,语言表达含糊不清,造成理解和解释产生分歧而形成纠纷。

7. 选择投标单位要认真进行资质审查,拒绝不合格的投标者。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的业绩,要落实到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上,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了解,确保中标后能胜任工作。

8. 为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专家,评标成员不是代表各自的组织和单位,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在评标中要严格按评标办法和程序进行,要消除可能产生不正常评标的条件和环境。

9. 要组织好决标前的谈判,通过谈判和答辩进一步了解投标单位如果中标后如何组织施工,如何保证质量,如何保证工期,更准确地判断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对投标报价也需进一步的了解和澄清。通过谈判后,就可以在候选单位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10. 要重视合同谈判,中标单位确定后,要抓紧进行合同谈判,对已达成的协议、合同通用条件再予确认,要与中标单位对合同的专用条件进行协商,避免中标单位利用谈判争取对其更有利的承包条件。

第五部分 项目咨询组织

1. 项目咨询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咨询部将由各专业的咨询工程师组成。

2. 业主应委派一名业主代表,行使业主的职权。

3. 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为勘察、设计的代表,代表其单位执行相关合同,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全面负责。

4. 咨询单位的专家组是项目咨询部的咨询机构,参加项目的有关评估和咨询工作,评估、咨询报告和意见以项目咨询部的名义发出。

第六部分 项目咨询工作制度

1. 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评审制度。项目管理部要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主要审核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使用功能、投资估算等评审,要编写评审报告报业主。

2. 工程估算、概算审核制度。项目咨询部要对设计工程的估算、概算进行评审,配合设计单位到达控制投资的目的。

3.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设计文件要报项目咨询部进行审核,经过审核使设计的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到达最佳状态。审核意见报业主,作为设计修改或报批的参考。

4. 协调会及会议纪要制度。为了对设计和施工进行协调,应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会应编写会议纪要,纪要的内容主要有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与会各方面的意思表达、会议决议以及执行决议的负责人和完成时间等。

5. 咨询工作报告制度。项目咨询部要每月定期向业主和咨询单位报告工作,每一段工作完成后要进行小结,整个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小结和总结要报业主和咨询单位。

6. 咨询规划报审制度。项目咨询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报咨询单位和业主审批后,作为咨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咨询工作细则由各专业管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专业咨询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7. 招标文件审核批准制度。招标文件编写完成后,报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后,报业主批准。

第七部分 项目咨询部的工作要求

1. 项目咨询部的全体人员要树立“顾客第一”的思想,即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我们的言论和行动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公正处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基本工作原则。

2. 咨询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对不允许咨询人员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吃、拿、卡、要。要以良好的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业主的信任支持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

3. 总监理工程师要在咨询单位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咨询部的领导责任,要团结同志,发挥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建设一个团结的工作集体。

4. 项目咨询部的全体人员要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咨询工作,工作中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团队效应。

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 第12篇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用地手续,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委托具有相应项目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对拟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现有建设法规,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可分七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4)规划报建审查;5)施工报建登记;6)建筑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

1、项目立项,国家计划管理机关和有关政府机关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立项的审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出具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签署相应的意见。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规划设计条件的确定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进行条件审查。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签署意见。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用地条件。

三、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根据已审批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条件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涉及的专业内容进行专项审查。

7、建设管理机关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向施工图进行审查。

四、规划报建审查

1、公安消防支队和人防机关进行消防设计和人防工程进行审查。

2、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按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3、规划部门复核经要求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报建登记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应需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2、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

3、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

第三部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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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范文(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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